1、引進動作的時間、處所、範圍、對象、方面、原因等,視情況可譯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自”“從”“跟”“同”“對”“對於”“給”“由於”等。
2、放在形容詞之後,表示比較,壹般可譯為“比”,有時可譯為“勝過”。 3、放在動詞之後,引進行為的主動者,可譯為“被”,有時動詞前還有“見”“受”等字和它相應。
4、放在句子開頭,表前後句的承接或因果關系,與現在的承接連詞或因果連詞相同。現代漢語也這樣用。
放在謂語之前或謂語之後,“於是”屬介賓短語作狀語或補語。可根據“於”的不同用法,分別相當於“在這”“從這”等。
例句1、得復見將軍於此。(《鴻門宴》在) 2、荊國有余於地而不足於民(《公輸》在……方面) 3、良曰:“長於臣。”
(《鴻門宴》)。
2. 文言文中於的用法有哪些因語境不同,“於”這個詞往往有多種含義。
壹、與名詞組成介賓短語作狀語
(壹)、在文言裏,“於”經常與名詞組成介賓短語放在句末,構成壹種狀語後置的特殊句式。這也是|“於”作為介詞的常見用法。
1、引進動作行為的處所、時間,可譯為“在”“到”“從”等。例如:
(1)能謗譏於市朝。(《鄒忌諷齊王納諫》譯為“在”)
(2)皆朝於齊。(同上,譯為“到”)
(3)虎兕出於柙。(《季氏將伐顓臾》譯為“從”)
2、引進動作行為有關的對象。譯為“向”“對”“跟”“與”等。例如:
(1)請奉命求救於孫將軍。(《赤壁之戰》譯為“向”)
(2)客之美我者,欲有求於我也。(《鄒忌諷齊王納諫》譯為“對”)
(3)故燕王欲結於君。(《廉頗藺相如列傳》譯為“跟”)
3、引進比較對象。譯為“比”。這種情況中,“於”的前面往往是形容詞。例如:
(1)皆以美於徐公。(《鄒忌諷齊王納諫》譯為“比”)
(2)冰,水為之,而寒於水。(《勸學》譯為“比”)
4、引進動作行為的主動者,表被動。它往往跟在動詞後面,譯為“被”。例如:
(1)夫趙強而燕弱,而君幸於趙王。(《廉頗藺相如列傳》譯為“被”)
(2)或脫身以逃,不能容於遠近。(《五人墓碑記》譯為“被”)
有時,它還與“見”“受”合在壹起表被動,構成壹種固定結構的句式。例如:
(1)吾長見笑於大方之家。(《秋水》“見…於…”譯為“被”)
(2)吾不能舉全吳之地 受制於人。(《赤壁之戰》“受…於…”譯為“被”)
(二)、“於”和名詞構成的介賓短語作狀語不後置的情況。壹般可譯為“對於”。
1、於其身也,則恥師焉。(《師說》譯為“對於”)
2、寡人之於國也,盡心焉耳矣。(《寡人之於國也》譯為“對於”)
二、與名詞組成介賓短語作補語
這種情況比較少見,而且與作狀語後置在句子結構上非常相似,所以,人們壹般與把它作為狀語後置來解釋。其實,兩者在性質上是完全不同的。例如:
1、其劍自舟中墜於水。(《刻舟求劍》“於水”作補語)
2、河內兇,則移其民於河東。(《寡人之於國也》“於河東”作補語)
三、有時只是表示對象的性質和狀態,可不譯。例如:
1、非常之謀難於猝發……(《五人墓碑記》)
2、至於今,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道。(同上)
四、復音虛詞“於是”,用法與現代漢語的“於是”不完全相同。
(壹)放在句子開頭,表前後句的承接或因果關系,與現在的承接連詞或因果連詞相同。現代漢語也這樣用。例如:
1、於是秦王不懌,為壹擊缻。(《廉頗藺相如列傳》)
2、吳之民方痛心焉,於是乘其厲聲以呵,則噪而相逐。(《五人墓碑記》)
(二)放在謂語之前或謂語之後,“於是”屬介賓短語作狀語或補語。可根據“於”的不同用法,分別相當於“在這”“從這”等。例如:
1、遂墨以葬文公。晉於是始墨。”(《崤之戰》譯為“從這時”作狀語)
2、吾祖死於是,吾父死於是。(《捕蛇者說》)譯為“在這職業上”作補語)
3. 古文中“於”的意思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於,於也。
象氣之舒。”本義為嘆詞,音xū。
“於”的其他虛詞義是其假借用法,今音讀yú。可用作介詞、連詞、助詞和語氣詞。
介詞“於”早在甲骨文中就已大量出現,西周以後,隨著介詞“於”的出現,“於”的壹些用法逐漸被“於”所代替,魏晉以後,除了在引用古籍或固定格式中以外,“於”就很少出現了。“於”的連詞、助詞和語氣詞的用法只出現在先秦漢語中,漢代以後逐漸消失了。
[編輯本段]康熙字典 子集上二字部 於 唐韻羽俱切集韻韻會正韻雲俱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