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人”在唐朝是主管偵緝逮捕的差使,在當時來看這是壹個辛苦的事情,還有就是對於那些違法亂紀的人來說只有曾經有這樣事情的人才能夠更加明白如何怎樣抓捕他們。還有就是這樣也可以更好的讓他們戴罪立功,也就是更好的來利用資源。
“不良人”在唐朝是壹種官職,可是這種官職擔任的人大多都是有惡行的人,關於“不良人”還有就是他們這個職業後的後代都不能夠來考取官職。所以說古代“不良人”其實是老百姓們都不想去做的,這個時候也就只有那些有惡行,找不了工作的人才會去擔任“不良人”。在古代擔任“不良人”還是壹種不孝的表現,所以古代普通人不會去擔任的。
還有就是關於“不良人”還有著明確的記載,
江藍生、曹廣順《唐五代語言詞典》“不良”條:“唐代官府征用有惡跡者充任偵緝逮捕的小吏,稱為‘不良’,俗又稱之為‘不良脊爛’,其統管者稱‘不良帥’。”
所以說古代的“不良人”大部分都是擁有惡跡的人來擔當。
還有就是對於官府而言他們的這種“不良人”缺乏人手,人數太少了,違法亂紀的人卻是很多的。還有搞偵緝具有天然優勢,因為大部分這樣有惡行的人,人脈和消息都很靈通。還有就是這種方法可以降低社會的惡行,把那些人招攬過來也就會降低社會的犯罪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