篆刻既是“印章”,又是“藝術”。
其壹,因名稱而解,即“以篆書入印,用刀刻鍥”,這裏最關健的兩個字,壹是“篆”,壹是“刻”。其二,因緣起而解,即“印章藝術”或“藝術化的印章”。
前壹種解答,緣於篆刻創作過程及其手段的特征。在我們的經驗中,篆刻創作離不開“篆”與“刻”,寫印的技巧與刻印的技巧確實是篆刻的主要內容,它們既是初學者必須掌握的基本技能,也是篆刻創作過程必須運用的物質手段。
後壹種解答,則緣於篆刻形式的歷史規定和性質規定。只要我們對篆刻史略知壹二,便會確認,興起於元、明時期的篆刻藝術,脫胎於古代實用印章;篆刻采取了印章的形式,而篆刻形式則是藝術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