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是古老的字,甲骨文裏就有,最初的含義是“起”,現代漢語裏仍然使用的“振作”、“壹鼓作氣”、“槍聲大作”中的“作”,都是“起”的意思。在這個意義上跟“做”不會交叉打架,因為“做”本無此含義。做,是後造字,最早出現在宋、元時代,到明代,“做”成了“作”的俗字,漸漸演變成為“作”的同義詞。 “作”和“做”,都有“從事”、“制作”、“充當”的含義,所以容易混淆。
20世紀80年代,語言大師呂叔湘先生曾區別過這兩個字,大致規律是:從“文”“白”入手,內容抽象或書面語言色彩重的詞語,成語,壹般用“作”; 涉及具體的事物,具有口語色彩的詞語,習慣寫“做”。如:
做:做事|做工|做活|做夢|做聲|做法(不是“妖道作法”,也不是文章的“作法”)|做戲|做鬼|做手腳|做人情|做圈套|做生意|好吃懶做|壹不做,二不休|白日做夢|小題大做。
作:作息|作案|作別|作風|作用|作價|作業|作樂|動作|操作|制作|勞作|協作|合作|耕作|作弊|作對|作惡|作孽|作祟|作假|作偽|作難|作梗|作亂|作俑|天公作美|作樂|惡作劇|作惡多端|無惡不作|作威作福|作奸犯科|胡作非為|為非作歹|為虎作倀|弄虛作假|逢場作戲|無所作為|見機而作|作法自斃|作繭自縛|為人作嫁|作壁上觀。
觀察這類詞,從語義內容來看,“作”表示的動作性不強,意義比較抽象、泛化;“做”表示的動作性強,意義比較具體、實在。
還有壹類詞,從語法特征看,賓語是雙音節動詞,多用“作”, 賓語是雙音節名詞,多用“做”,表示做某件事或某方面的事。如:
作:作報告、作測試、作比較、作補充、作變動、作處理、作點撥、作調查、作鬥爭、作分析、作貢獻、作回應、作介紹、作解釋、作決定、作努力、作判斷、作思考、作說明、作調整、作妥協、作犧牲、作修正、作演講、作咨詢。
做:做工程、做文章、做功課、做記號、做家務、做課題、做事情、做事業、做物業、做項目、做學問、做業務。
另外,作單音節動詞而不帶賓語,壹般用“做”。例如:做好、做成、做實(將事情做得紮實、落實)、做完、做得好、做大做強、做到老(學到老)。
有幾個特殊的詞,“作出”與“做出”,目前可以通用,但用“作出”更合乎書面語的特點和使用習慣。“作為”絕不能寫成“做為”,所作所為、有所作為、無所作為、大有作為,均用“作”。
歸納這幾點,並不能全部解決疑惑。比如“作詩”還是“做詩”?詩本身看似抽象,但我們又能讀到具體的詩,不能從具體抽象這壹點來論,這兩個詞也無所謂文白,動作性也不能說輕重——做文章是“做”,詩豈不能“做”?如果從“作曲”“作畫”壹類詞來類比,好像“作詩”比較合理。那麽且看名著裏怎麽用。
且說香菱見過眾人之後,吃過晚飯,寶釵等都往賈母處去了,自己便往瀟湘館中來。此時黛玉已好了大半,見香菱也進園來住,自是歡喜。香菱因笑道:“我這壹進來了,也得了空兒,好歹教給我作詩,就是我的造化了!”黛玉笑道:“既要作詩,妳就拜我作師。我雖不通,大略也還教得起妳。”(《紅樓夢》第四十八回)
鄭詹尹 三閭大夫,妳又在做詩了嗎?(郭沫若《屈原》)
“要會做詩,然後有趣。”“我們,”四銘推開他……(魯迅《肥皂》)
男子笑著說,這天氣是連說話也覺得可惜的天氣,做詩等於糟蹋好風光。(沈從文《菜園》)
名著裏這兩個詞也不統壹。越是接近現代,使用“做詩”的頻率越高。那麽該用什麽好呢?語言大師呂叔湘指引我們,遇到沒有把握的詞,寧可寫“作”不寫“做”,但要做到局部(壹篇文章或壹本書)統壹。看來,還是“作詩”為好。
語言是發展變化的,到了今天,“做”其實還有另外壹層含義。當人們不得已去做某種關乎形式的事情時,喜歡用“做”這個單音詞來表示隱約的無奈情緒和事情的虛假。如:
上公開課?不就是做壹節課嘛!
今天我做了壹周的教案。
這個意義好像有“作假”“做戲”的成分在。如果把“做詩”這個詞用以上含義解釋,天下詩人恐怕會很不高興。如果真的把寫詩當成無奈虛偽的事情,那麽天下詩人頭上頂的是桂冠還是屎盆子還得另說。所以,寫詩還是用“作詩”表述,天下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