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韻文、駢文 有何 明顯實質 區別

韻文——[解釋]:與“散文”相對。泛指用韻的文體,如歌謠、辭賦、詩、詞、曲以及有韻的其他文體(《漢語大詞典》)。

以下這些都可以叫韻文。1、周、春秋:詩經,以四言為主的詩歌。 2、戰國:楚辭 3、漢:漢賦、駢文、古詩、樂府 4、唐:唐詩、樂府 5、宋:宋詩、宋詞 6、元:元曲(包括散曲和戲曲) 7、明、清:戲曲、賦 8、近代:新詩、歌詞

駢文——[解釋]:文體名。與散文相對。源於漢、魏,形成於南北朝。以雙句(即儷句、偶句)為主,講究對仗工整,聲律諧美,藻飾華麗,多用典故。句式以四字六字相間定句者,稱四六文,為駢文中的壹體 (《漢語大詞典》)。

駢文是壹種從修辭學角度劃分的文體,是以對偶句為主介乎散文與韻文之間的壹種美文:以對偶句為主是駢文本質;對音律的要求在散文與韻文之間;講究辭藻華麗的美學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