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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王莽幣制改革的特點

西漢末年,漢宗室外戚王莽代漢稱帝,改國號為“新”,為了緩解當時已經十分尖銳的社會政治經濟矛盾,進行所謂的托古改制,在土地制度上扭轉了當時正在向著土地私有制過度的趨勢,重新強化土地的國有制度,宣布重新實行早已絕跡了的井田制。在貨幣制度上,王莽更是別出心裁,罷廢五銖錢,前後推出各種五花八門的貨幣政策和貨幣形制,據《古錢詞典》,王莽先後推出的銅鑄幣有:

壹刀平五千,鑄行於居攝二年(公元7年),壹刀二字采用錯金技法,故稱之為金錯刀,以壹刀等同於五銖錢五千文行使,長約 7.3厘米,重20—40克;同年還鑄行契刀五百,以壹刀等同五百文行使。

六泉:分別是,小泉直壹,麽泉壹十、幼泉二十、中泉三十、壯泉四十、大泉五十。六泉之中相鄰的泉差別較小,不易區分。

十布:分別是小布壹百、幺布二百、幼布三百、序布四百、差布五百、中布六百、壯布七百、第布八百、次布九百、大布黃千。從小布到大布各長壹分,相重壹株,其值各加壹百,同樣因差別小,很難區分。

貨布,天鳳元年(公元10年)鑄,與貨泉並行,壹貨布當貨泉二十五枚,長約506厘米,重約16.5克。

貨泉,天鳳元年鑄,直徑約2.2—2.4厘米,重約2.8-3.6克。另有貨泉餅錢。

布泉,王莽後期鑄,直徑2.6厘米左右,重3.5克上下。

此外,據田昌五領銜主編的《中國封建社會經濟史》,王莽推出的貨幣還有什麽銀貨二品、龜寶四品,林林總總五花八門。

王莽之幣制改革,均屬違反經濟規律,不合時宜的滑稽之舉,有些則近乎兒戲。王莽違反了貨幣由復雜而趨於簡單,由繁多而歸於統壹,由實物而金屬,由低級金屬而高級金屬的發展規律,因而註定是要失敗的。而這些歷代昏庸無能的統治者,他們還總以為自己是對的,也聽不得不同意見,菲撞得頭破血流甚至喪失性命不可。

我們收集、整理、鑒賞這些古錢幣,能從中獲得怎樣的知識,獲得怎樣的啟示呢?我認為,貨幣之發展自有其自身的規律,政府對於貨幣制度的幹預,非要遵循貨幣自身的發展規律不可。遵循之、順應之,則可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改善民生;違反之、破壞之,則會阻滯社會發展,禍害民生、甚至最終埋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