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毋庸置疑
1.《辭海》(上海辭書出版社):毋庸,亦作“無庸”。不必,不用。
2.《辭源》(商務印書館):毋庸,無須,不用。《漢書(九二)郭解傳》:“乃夜去,不使人知。曰:‘且毋庸,待我去,令洛陽豪居間乃聽。’”也作“無庸”。
3.《現代漢語詞典》(第6版)(商務印書館):毋庸,副詞,無須。也作無庸。
由上述解釋可知,毋庸置疑,就是指無須懷疑,不用懷疑,不必懷疑。指對某事或某種情況、現象十分肯定,事實明顯或理由充分,根本沒有懷疑的余地。它用在句子中,多作謂語,或作定語,或單獨作分句,不能作狀語。
例1:“是的,這點毋庸置疑!我相信她本來是沿著正確的方向前進的。”(王朔《癡人》)(作謂語)
例2:“他的話也就毋庸置疑。”(張賢亮《習慣死亡》第三部)(作謂語)
例3:“毋庸置疑,我肯定能贏他。”(單獨作分句)
例4:“毋庸置疑的是這些稀有物種正處於瀕危滅絕的邊緣。”(作定語)
例5:“毋庸置疑的是他確實是壹個個人能力很強的人,我們有很多地方都需要向他學習。”(作定語)
因此, “毋庸置疑”直接作狀語使用,用來修飾謂語“成為”,這壹用法是錯誤的。
參考中學語文參考網
希望能幫到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