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量守恒的思想最初是由德國物理學家J.邁爾在實驗的基礎上於1842年提出來的。在此之後,英國物理學家J.焦耳做了大量實驗,用各種不同方法求熱功當量,所得的結果都是壹致的。也就是說,熱和功之間有壹定的轉換關系。以後經過精確實驗測定得知1卡=4.184焦。
1847年德意誌科學家H.亥姆霍茲對熱力學第壹定律進行了嚴格的數學描述並明確指出:“能量守恒定律是普遍適用於壹切自然現象的基本規律之壹。”到了1850年,在科學界已經得到公認。
擴展資料:
能量可以不用表現為物質、動能或是電磁能的方式而儲存在壹個系統中。壹個簡單的例子就是在重力場中往上提升壹個物體到某壹高度所需要做的功就是位能。任何形式的能量可以轉換成另壹種形式。
在所有能量轉換的過程中,總能量保持不變,原因在於總系統的能量是在各系統間做能量的轉移,當從某個系統間損失能量,必定會有另壹個系統得到這損失的能量,導致失去和獲得達成平衡,所以總能量不改變。
雖然壹個系統的總能量,不會隨時間改變,但其能量的值,可能會因為參考系而有所不同。例如壹個坐在飛機裏的乘客,相對於飛機其動能為零;但是相對於地球來說,動能卻不為零,也不能以單獨動量去與地球相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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