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文是散文的壹個分支,是議論文的壹個變體,兼有議論和抒情兩種特性,通常篇幅短小,形式多樣,寫作者慣常用各種修辭手法曲折傳達自己的見解和情感,語言靈動,婉而多諷,是言禁未開之社會較為流行的壹種文體。
雜文概念的種種界定及歸屬
雜文的概念及其歸屬眾說紛紜,大致分為以下幾種:
1、屬於文學中的散文類。這類分法占絕大多數。如
(1)《文學概論自學輔導》(第135頁)[1]把文學作品分為小說、詩、散文、戲劇四類,則明確把雜文歸到散文。摘錄如下:
“雜文:文藝性的論文,屬於散文的壹種,以抒情與政論相結合,不拘壹格,迅速反映生活事變和人們思想感情為特點,熔邏輯力量與戰鬥激情於壹體,把精辟論述寓於形象之中。以短小、精悍、明快、鋒利見長,具有深刻的思想性、尖銳的戰鬥性和充分的藝術說服力。在中國文學史上,歷代許多具有進步思想內容和藝術價值的古文,多是著名的雜文作品。在現代,由於以魯迅為代表的革命作家的提倡和實踐,雜文成為揭露敵人、打擊敵人的極為犀利的投槍和匕首,也是批評人民內部不良傾向的武器。雜文主要用於諷刺和暴露,亦可用來贊頌新思想、新品格、新風貌。”
(2)《20世紀中國雜文史》[2](第5頁):
“雜文是以議論和批評為主的雜體文學散文;雜文以廣泛的社會批評和文明批評為主要內容,壹般以假惡醜的揭露和批判來肯定和贊美真善美;雜文格式筆法豐富多樣,短小靈活,藝術上要求議論和批評的理趣性、抒情性和形象性,有較鮮明的諷刺和幽默的喜劇色彩。”
(3)《新華詞典·2001年修訂版》[3]:
“雜文,散文的壹種,是以議論為主,夾以敘事、抒情的文藝性論文。以短小精悍、明快鋒利見長,樣式較多,如隨筆、雜感、雜談、筆記等。”
(4)《辭海》[4]:
“雜文,散文的壹種,是隨感式的雜體文章。壹般以短小活潑、犀利為其特點。內容無所不包,格式豐富多樣,有雜感、雜談、短評、隨筆、劄記等。中國自戰國以來諸子百家的著述中多有這類文章。“五四”以後,經魯迅等人努力,成為壹種直接而迅速地反映社會現實生活或表現作者思想觀點的文藝性論文,它以思想性、論戰性見長;藝術上言辭機警、行文情感飽滿,常借助形象比喻來議論人或事,有強烈的震撼力。”
(5)《現代漢語詞典》和《現代漢語詞典·2002年增補本》[5]:
“雜文,現代散文的壹種,不拘泥於某壹種形式,偏重議論,也可以敘事。”
2、屬於文學類,但不屬於散文。如:
(1)《中國雜文史》[6](第8頁):
“雜文,是和小說、戲劇、詩歌、散文壹起登入文學大雅之堂的壹種文學樣式。可以說是壹種邊緣文學。”
(2)劉錫慶《藝術散文:當代散文走向的審美規範》[7]:
“報告文學、史傳文學和雜文、隨筆,應從散文‘母體’中分離出去,‘自立門戶’予以獨立。新的‘文學分類’可采用十分法:詩歌;小說;戲劇文學;影視文學;報告文學;史傳文學;雜文、隨筆;藝術散文;民族、民間文學;兒童文學。”
(3)著名雜文編輯兼評論家劉成信的《雜文是什麽》[8]:“簡言之,(雜文)具有藝術性的短篇批判、諷剌文學作品,但又不是小說、散文。”
3、屬於“交叉型”文學體裁。
(1)《文學概論》[9]把雜文和報告文學都歸於“交叉”型文學,亦稱“邊緣”型文學體裁,即具有文學屬性,又具有非文學屬性。(見P86、P87)
“雜文是壹種既有政論的性質,又有文學的特點的‘交叉’型文學樣式。”
4、屬於“文藝性議論文”
(1)《現代漢語規範詞典》[10]對“雜文”定義如下:
“雜文,以議論為主,夾以敘事、抒情的文藝性議論文,特點是能迅速反映社會問題,生動活潑、富於戰鬥性。”
對雜文概念的種種界定,雖在內容上眾說紛紜,各有側重,但有關雜文的歸屬方面,大部分人都壹致認為雜文歸類於文學體裁,幾乎所有人都認為雜文具有文藝性或文學性!導致教育領域也是把這壹觀點灌輸給學生,導致全社會都接受這壹雜文概念而產生許多錯誤認識與混亂發生。
雜文的本質特征
雜文主要是通過“說理”來表達作者的思想觀點的,亦即通過“說理”達到社會批判、文明批判、政治批判的目的。作者就某壹(類)事物、或思想觀點意識形態、或某人物言行、或某類客觀存在(如社會制度、政治秩序等)進行剖析,闡明自己的愛、憎、贊同、反對、評價等觀點看法,並解釋這種觀點看法的原因和後果。“說理”是雜文的目標和過程。
以下我們來分析壹下雜文是如何“說理”的
(1)雜文的常用說理方法
① 演繹法:即用作者的思想觀點(當然必要時還要解釋觀點的來源、理由等)去評判、分析事件、某人物的言行、思想意識形態、及存在的各種體制秩序等,從而得出某壹獨特的觀點與看法。
例如:徐懷謙《盛世下的沈思》[17],作者用這樣壹個標準(“真正的盛世不僅僅有經濟發達、民生殷實這樣的經濟指標,而且應有壹個人文指標,即是否允許每個公民能葆有自己的個性,允許他們發出自己的聲音。”)去衡量歷史稱為盛世的時代(文景之治、貞觀之治、開元盛世、康乾盛世),因而得出除了唐代外,其它時代都不能稱為盛世,特別推論出:對於今天的“盛世”更應借鑒這壹觀點。同樣的還有束學山《“要是國家背叛了她的人民呢”》[18]等。
② 層推法:由所發生、所存在的事件生發開來,提出疑問,首先作了較淺的、表面的、大多數人認為的答案,隨後又對這個答案產生疑問或質疑,於是再作進壹步深入的剖析,這樣引導讀者深入到問題的根源和實質。如層層剝筍殼壹樣,最後把核心昭示讀者。
例如:章明《由趙薇談到我國歷史教科書》[19],首先借群眾對趙薇(穿日本軍旗)的道歉(“自己很不了解那段歷史”)的懷疑:電影學院的大學生對侵華和抗日戰爭壹無所知嗎?然後經分析作了肯定的回答,為何如此呢?終於歸結到我們中學的歷史教科書重點不是如實記載日寇的侵略暴行和我國軍民的英勇抵抗,而是著重論證國內兩黨派誰積極誰消極,誰打得多誰打得少,這樣當然難以使孩子收到理應收到的教育效果。同樣的還有劉興雨《嶽飛死因探微》[20]等。
③ 歸納法:通過對某壹類多個事件或同壹事件的多個方面進行分析,找出其***同的原因或結果,得出壹個新的觀點,
例如:胡彬《悲劇的根源》[21],對“11·24”大舜號船煙臺海難的全過程的各個方面(如:媒體報道、路過的商船、海事局收到求救後的行動、救援行動、事後處理等)分別進行揭露剖析,昭示給世人壹個***同的特點:漠視生命、冷酷、麻木!於是作者得出這樣壹個結論:280個生命是被遍布社會的麻木、冷酷、病態機制所葬送的,因而作者找到了悲劇的根源。同樣,張雨生《腐敗與體制》(在國企改革中:賣、資產重組、產權改革、股份化、抓大放小、盤活國有資產等等每壹種改革,都有壹個特點:以嚴重的資產流失作代價)[22]
④ 對比法:望文生意,也即是通過兩者(或多者)的比較,發現它們的差異,然後對這種差異及成因進行分析評議。有以外國同本國的比較;新的材料學說與舊的材料學說比較;相似的問題,不同的處理方式的比較等等。
例如:張心陽《美國人的英雄觀》[23],以美國人那種人性化的英雄觀,審視並批判了國人長期以來的那種獻身的、壯烈的、無我的、英雄觀。
又如:馮偉《拿破侖如是說》[24],王得後《“傷人乎不問馬”》[25]
以上的方法,在雜文創作中常是兩種或多種綜合使用的,這些方法是雜文創作中較常見的方法。不可置疑,雜文亦存在其它壹些特殊的說理方法:例如:用壹些蘊含了特別的“理”的特別形象來說理(下文提到)等等。
(2)壹些雜文中的形象分析
雜文有沒有形象呢?有壹些雜文是有形象的,但雜文中的形象主要是為“說理”服務的,以增強生動、活潑、幽默等風格,是為增強說服力服務的。
① 借形象。
壹些雜文的“形象”是借助於已有的文學形象或歷史人物形象甚至動物等形象來進行說理的,如:《未莊壹民致戴安娜王儲妃》[26],以魯迅曾塑造過的小說人物——阿Q,寫信給英國王妃,表現兩國不同的官民關系。又如張峰《黑貓縱鼠》[27],借貓、鼠之形象實諷當今我們社會的現狀。
② 壹般是較概括、較粗略、不完整、不太細致的形象。
也就是說,不可能與文學作品中的形象相提並論。例如李昌平《孫誌剛替我而死》[28],裏面有壹段作者目睹壹次北京警察街頭攔人、查證、捉無證民工上車的過程描寫,用了不足300字,所以,與其說是描寫,不如說是簡明的目擊記錄或新聞報道更恰當。對於文學來說,這算不上成功的形象塑造、情節描寫,然而對於雜文來說,卻是普遍得很。
雜文是為了說理而進行形象塑造的。雜文壹般篇幅較小,而且要說明道理,完成社會批判、文明批判、政治批判的目的,因此不可能進行細致的人物外貌、對話、動作、心理等描寫去塑造人物形象,也不可能設計各種矛盾沖突、波瀾起伏的情節,也很難去進行環境描寫、意境的營造等。所以,壹般地,雜文中的形象壹般是較概括、較粗略的。
③ 用壹些蘊含了特別的“理”的特別形象來說理。
有沒有不用說理,只用形象來寫的雜文呢?答:有!這類雜文必須有壹個條件,就是這個形象所蘊含的道理是眾所周知的,不需要去說的,也就是說觀點不但沒有了創新,而且隱藏於形象之中,極其“曲筆”。壹般地,這類雜文成功的例子仍不太多。
如:王大海《白頭宮女說玄宗》[29],作者因看了壹篇壹個女文工團員寫的回憶錄《和中央首長跳舞的日子》後,(她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調到首都執行“重大政治任務”——陪中央首長跳舞,過著精神和物質都很豐富的生活)產生聯想:聯想延安王實味因抨擊抗戰艱苦歲月裏的夜夜笙歌、舞回金蓮步,因而被槍決;聯想在她個人“精神和物質都很豐富”的時代,遍地餓殍數以百萬計;聯想唐詩:寥落古行宮,宮花寂莫紅,白頭宮女在,閑坐說玄宗……文章就象電影中的壹個個畫面呈現出來。它作為雜文的最大成功在於敢於展現獨具震憾力的“畫面”(形象),並運用這些“畫面”所蘊含的深刻又被世人所理解的思想武器,矛頭直刺五、六十年代的中央首長(很多現在還活著),揭露首長官員的腐敗以及“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強烈階級反差,使文章有了極其尖銳的力度。不可否認這是壹篇不可多得的用特殊形象來說理的成功雜文。
(3)造成壹些雜文幹巴巴的真正原因
有人批評:“有些說理雜文幹巴巴,原因在於作品缺乏文學性(即形象性)。”是耶?非耶?其實造成雜文幹巴巴有兩個原因:壹是沒有深刻的思想以及理論基礎。二是沒有掌握好說理的規律和技巧(包括邏輯論理能力和運用“形象”說理的技巧)。相反,很多作品註重了文學性,卻通篇在寫小說講故事,卻無法把道理闡明深刻,淡化了批判的力度。例如劉征的《妙語錄音》、《莊周買水》[30]就有這種傾向。
(4)雜文亦不全屬於政論語體或議論文體
① 政論語體的概念及其特點[31]:
書面語體分成: 事務語體、科技語體、政論語體、文藝語體。
政論語體又叫宣傳鼓動語體,它通過對社會政治生活領域的各種問題的論述,向群眾進行宣傳和動員。政論語體包括社論、時評、宣言、短評等。
政論語體的特點:
a、由於在闡述各種問題時要求具體的分析、系統的論述、嚴謹的論證、訴諸讀者的理性思維,所以它必須有很強的邏輯性。
b、為了達到宣傳鼓動的目的,往往要使用形象生動或幽默諷刺的言語表達形式,比喻、排比、用典、反問、反語、對偶等修辭手法常被采用。
c、在詞語選用上,除大量書面語詞外,間或也運用壹些生動的口語詞、古語詞。大量使用政治術語和專業術語。
② 議論文的概念及其特點[32]:
凡發揮自己的主張,批評別人的意見,以及辯論事物之利害得失、使人承認為目的的文字,稱為議論文。議論文是在陳述辯駁意見,提出自己主張,使讀者信服。
議論文的結構要求嚴整,立論、證明、結論三部分明確,論點、論據、論證過程缺壹不可。
③ 有些雜文不符合政論語體和議論文的概念及其特點
從現時大量的雜文來看,應該說,大部分的雜文是符合政論語體和議論文的性質特點的,是屬於政論語體或議論文體;但仍有部分的雜文不符合政論語體和議論文的性質特點的,不屬於政論語體或議論文體。
例如:
以會議紀要形式:陳巧林《禁白酒研討會紀要》(1996年第5期《雜文選刊》)
以問答形式:魏明倫《小鬼補白》(1997年第7期《雜文選刊》)
以荒誕故事形式:曾穎《死神的賬單》(2001年第7期《雜文選刊》)
以故事新編形式:張峰《鐵杵磨針新傳》(2004年第9期《雜文選刊》上)
以改寫報道的形式:朱健國《改寫葉喬波》(1998年第1期《雜文選刊》)
以書信形式:賈平凹《辭宴書》(1998年第4期《雜文選刊》)
以對偶對仗形式:蘇中傑《新編〈聲律啟蒙〉》(2000年第2期《雜文選刊》)
以擬人童話形式:四毛《壹張百元鈔的壹生》(1999年第8期《雜文選刊》)
以手冊條文形式:陳章《新編〈幹部手冊〉》(2000年第5期《雜文選刊》)
以小學生造句作業形式:葉大春《但是歌》(2000年第10期《雜文選刊》)
以年譜並加註形式:黃壹龍《評註“成克傑年譜”大綱》(2001年第2期《雜文選刊》)
以哲理名言形式:王大海《思想的落葉》(2001年第4期《雜文選刊》)
以醫院診斷報告形式:蘇中傑《患者吳良知先生的就診報告》(2001年第7期《雜文選刊》)
以新聞稿形式:張心陽《替跟班兒記者寫篇稿》(2002年第1期《雜文選刊》)
以日記形式:燕趙客《樂和日記》(2004年第9期《雜文選刊》上)
以說明文中簡介的形式:牟丕誌《人科動物簡介》(2004年第9期《雜文選刊》上)
以文學小論文的形式:李方《假如梁山泊沒受招安》(2003年第2期《雜文選刊》)
以及前面提到的王大海的《白頭宮女說玄宗》,通篇都沒有壹句議論,只有壹幅幅畫面。
…………
夠了!足以看到雜文的形式特點已超出政論語體或議論文體形式特點的範圍,連手冊、年譜、醫院診斷報告等形式都可被雜文采用了,並且不壹定都具備嚴密的邏輯性。
由此可見,認為雜文屬於政論語體或議論文體的說法是不全面的並難以立得穩腳的。
所以,雜文也不屬於政論語體或議論文體。總之,雜文就是“雜”,根本不能歸到某壹類文體中,只能歸於文章類。
(5)現今雜文與歷史上的諷諫、諫諍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雖然現今雜文與歷史上的諷諫、諫諍有些方面有相似之處,但歷史上的諷諫、諫諍是在封建等級制度下孕育的,體現的正是封建等級制度下“忠”、“義”文化。
而現今我們所言的雜文,是在現代民主、民本、人權以及權力必須接受約束、監督等的現代西方文化中產生和發展的。因此,我不同意吳興人《中國雜文史》中認為的:雜文源自古代的諸子百家們的諷諫、諫諍學說,並壹直發展到魯迅集大成。我認為雜文應源自新文化運動時期魯迅的雜文。它們是兩種不同文化的體現,有著不同和功能和作用,這是它們本質的區別。
什麽是作文
這個題目似乎用不著談,因為小學中年級的學生已經熟悉。作文是壹門課,上課,教師出題,學生圍繞題目思索,組織,分段編寫,至時交卷,教師批改,評分,發還,如是而已。我當年也曾這樣理解。因為這樣理解,所以壹提起作文,心裏或眼前就有兩個影子晃動。影子之壹,這是嚴肅艱難而關系不小的事,比如說,課堂之上,如果寫不好,等第就要下移,不體面;考場之上,如果寫不好,分數就會下降,有名落孫山的危險。影子之二,作文要成“文”,文有法,如就題構思、開頭結尾、組織穿插等等,必須勤摸索,牢牢記住,執筆時還要小心翼翼,以期能夠不出漏洞,取得內行人的贊嘆。
兩個影子合起來,說是等於枷鎖也許過分,至少總是大禮服吧,穿上之後,就不能不正襟危坐,舉手投足都要求合乎法度。回想小學時期,作文課就是這樣兢兢業業度過來的。
那時候還視文言為雅語,作文爭取用文言,在兩個影子籠罩之下,壹提筆就想到聲勢,於是開頭常常是“人生於世”,結尾常常是“嗚呼”或“豈不懿歟”。老師當然也欣賞這類近於“套數”的寫法,因而多半是高分數,有時還留成績,受表揚。自己呢,有不少年頭也以為這條路是走對了。
後來,漸漸,知道這條路走得並不對,即使不全錯,也總是膠柱鼓瑟。認識變化的歷程,河頭驛站,遊絲亂卓,相當繁雜,不能多說。打個比方,起初舊看法占據天平的壹端,因為另壹端是零,所以老壹套顯得很重。以後日往月來,讀,思,寫,新的成分逐漸增多,終於壓倒了舊的壹端。為了明確些,這新的成分,也無妨舉壹點點例。例之壹,某作家的文章談到,民初某有怪異風格的散文大家談他的作文老師,乃是壹本書的第壹句,文曰:“放屁放屁,真正豈有此理!”好事者幾經周折,才找到這位老師,是清末上海張南莊作的怪諷刺小說《何典》。我幸而很容易地找到此書的劉復校點本,讀了,也悟出壹些為文之道,是“扔掉壹切法”。例之二是讀《莊子》,如《知北遊》篇答人問“道惡乎在”,說是“無所不在”,然後舉例,說“在螻蟻”,“在稊稗”,直到“在屎溺(尿)”。這是“扔掉壹切法”的反面壹路,“怎麽樣都可以”。壹面是法都錯,壹面是怎麽作都合法,這矛盾之中蘊涵著壹種作文的妙理,用現在的習語說是
“必須打破框框”,或者說積極壹些是“必須解放思想”。
本篇的標題是“什麽是作文”,這裏就談在這方面的解放思想。作文是壹門課程,提到作文,我們就想到這是指教師命題學生交卷的那種活動,自然也不錯。不過,至少是為了更有利於學習,我們還是盡量把範圍放大才好。事實上,這類編寫成文的活動,範圍確是比課堂作文大得多。情況很明顯,課堂作文,壹般是10天半個月才有壹次;而在日常生活中,拿筆寫點什麽的機會是時時都有。這寫點什麽,內容很繁,小至便條,大至長篇著作,中間如書信、日記等,既然是執筆為文,就都是作文。總之,所謂作文,可以在課堂之內,而多半在課堂之外。
課堂之外的作文,可以不用標題的形式,或經常不用標題的形式。自然,如果妳願意標題,譬如寫壹封信完了,可以標個“與某某書”或“復某某的信”壹類題目。考察寫作的情況,大都是心中先有某性質的內容,然後編組成文,然後標題;作文課是練習,“備”應用,所以反其道而行之。學作文,知道壹般是文在題先,甚至無題也可以成文,會少拘束,敢放筆,多有機會馳騁,是有好處的。
課堂之外,凡有所寫都可以成文,因而文不文就與篇幅的長短無關。司馬光等寫《資治通鑒》,全書近300卷,是作文。《紅樓夢》第五十回“即景聯句”,不識字的鳳姐編第壹句,“壹夜北風緊”,李絝續第二句,“開門雪尚飄”,都只是五個字,也是作文。
文,目的不同,體裁不同,篇幅不同,寫法不同,自然有難易的分別。卻不當因此而分高下。壹張便條,寫得簡練、明白、得體,在便條的範圍內說,同樣是優秀的。
前些年,提倡言文切合,有所謂“寫話”的說法。上面幾段主張作文的範圍應該擴大,是否可以說,作文不過是話的書寫形式,說的時候是話,寫出來就是作文呢?可以這樣說,因為種種性質的意思,都是既可以說出來又可以寫出來的。但那樣籠統而言之,並不完全對,或並不時時對。有時候,口裏說的,寫下來卻不能算作文。例如妳念杜牧詩《山行》,很喜歡,吟誦幾遍,怕忘了,拿起筆來寫,“遠上寒山石徑斜……”,這裏寫話,可不能算作文,因為不出於自己的構思。同理,像填固定格式的報表之類也不能算。還有壹種情況,思路不清,說話不檢點,結果話“很不像話”,應該這樣說的那樣說了,應該說壹遍的重復了幾遍,應該甲先乙後卻說成乙先甲後,意思含糊不清,等等,這樣的話,除非小說中有意這樣寫以表現某人的顛三倒四,寫下來也不能算作文,因為沒有經過組織。這樣,似乎可以說,所謂作文,不過是把經過自己構思、自己組織的話寫為書面形式的壹種活動。
顯然,這種活動無時而不有,無地而不有,就是說,遠遠超過課堂之內。這樣認識有什麽好處呢?好處至少有兩方面:壹是有較大的可能把課堂學變為隨時隨地學,因而會收效快,收效大;二是有較大的可能把與命題作文有關的種種膠柱鼓瑟的信條忘掉,這就會比較容易地做到思路靈活,文筆奔放。總之,為了化敬畏為親近,易教易學,把作文由“象牙之塔”拉到“十字街頭”是有利無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