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06年,漢高祖劉邦占領秦都鹹陽,鑒於秦亡的歷史教訓,召集關中諸縣。劉邦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制定"漢法三章"(約法三章),對秦朝法律刪繁就簡,去苛從寬,無疑是順應民心的。它的制定和實施對劉邦統壹全國起到了極為有利的作用。
漢代法律制度漢法(Han Law),漢賈誼《新書·等齊》:"曰壹用漢法,事諸侯王乃事皇帝也。"《史記·田叔列傳》:"今梁王不伏誅,是漢法不行也。"《新唐書·張九齡傳》:" 九齡曰:' 漢法非有功不封,唐遵漢法,太宗之制也。'"
漢語和法語漢語和法語(Chinese & French)的合稱。
例如《漢法詞典》,《西遊記》(漢法對照本)、漢法比較句對比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