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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致知 示例

謂研究事物原理而獲得知識。為中國古代認識論的重要命題之 壹。語出《禮記·大學》:“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鄭玄註:“格,來也;物猶事也。其知於善深,則來善物;其知於惡深,則來惡物;言事緣人所好來也,此致或為至。”

"格物致知":《現代漢語詞典》解釋為:窮究事物的原理法則而總結為理性知識。"格物致知"壹詞出自《大學》。格,至也。物,猶事也。致,推極也,知,猶識也。格物致知是儒家的壹個十分重要的哲學概念。北宋朱熹認為,"致知在格物者,言欲盡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這是朱子對"格物致知"最概括、精確的表述。推極吾之知識,欲其所知無不盡也。窮至事物之理,欲其極處無不到也。對於朱熹的的解釋,我們的理解是,格物就是即物窮理,凡事都要弄個明白,探個究竟;致知,即做個真正的明白人,為人行事決不湖塗。

詞 目 格物致知

發 音 gé wù zhì zhī

釋 義 格:推究;致:求得。窮究事物原理,從而獲得知識。

出 處 《禮記·大學》:“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

示 例 顧彼西洋以~為學問本始,中國非不爾雲也,獨何以民智之相越乃如此耶?(嚴復《原強》)

例文:應有格物致知精神-丁肇中

丁肇中(1936——),美國物理學家。生於密執安州安阿伯。1962年獲哲學博士學位。1969年後任馬薩諸塞理工學院教授。主要從事高能物理學研究。1974年領導的研究小組在實驗中發現新粒子(J/ψ粒子),並導致了壹系列與之相關的新粒子的發現,使粒子物理學進入了壹個新的發展階段。因此於1976年與裏克特同獲諾貝爾物理學獎。

我非常榮幸地接受《了望》周刊授予我的“情系中華”征文特別榮譽獎。我父親是受中國傳統教育長大的,我受的教育的壹部分是傳統教育,壹部分是西方教育。緬懷我的父親,我寫了《懷念》這篇文章。多年來,我在學校裏接觸到不少中國學生,因此,我想借這個機會向大家談談學習自然科學的中國學生應該怎樣了解自然科學。

在中國傳統教育裏,最重要的書是“四書”。“四書”之壹的《大學》裏這樣說:壹個人教育的出發點是“格物”和“致知”。就是說,從探察物體而得到知識。用這個名詞描寫現代學術發展是再適當也沒有了。現代學術的基礎就是實地的探察,就是我們現在所謂的實驗。

但是傳統的中國教育並不重視真正的格物和致知。這可能是因為傳統教育的目的並不是尋求新知識,而是適應壹個固定的社會制度。《大學》本身就說,格物致知的目的,是使人能達到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和田地,從而追求儒家的最高理想——平天下。因為這樣,格物致知的真正意義被埋沒了。

大家都知道明朝的大理論家王陽明,他的思想可以代表傳統儒家對實驗的態度。有壹天王陽明要依照《大學》的指示,先從“格物”做起。他決定要“格”院子裏的竹子。於是他搬了壹條凳子坐在院子裏,面對著竹子硬想了七天,結果因為頭痛而宣告失敗。這位先生明明是把探察外界誤認為探討自己。

王陽明的觀點,在當時的社會環境裏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儒家傳統的看法認為天下有不變的真理,而真理是“聖人”從內心領悟的。聖人知道真理以後,就傳給壹般人。所以經書上的道理是可“推之於四海,傳之於萬世”的。這種觀點,經驗告訴我們,是不能適用於現在的世界的。

我是研究科學的人,所以先讓我談談實驗精神在科學上的重要性。

科學進展的歷史告訴我們,新的知識只能通過實地實驗而得到,不是由自我檢討或哲理的清談就可求到的。

實驗的過程不是消極的觀察,而是積極的、有計劃的探測。比如,我們要知道竹子的性質,就要特別栽種竹樹,以研究它生長的過程,要把葉子切下來拿到顯微鏡下去觀察,絕不是袖手旁觀就可以得到知識的。

實驗的過程不是毫無選擇的測量,它需要有小心具體的計劃。特別重要的,是要有壹個適當的目標,以作為整個探索過程的向導。至於這目標怎樣選定,就要靠實驗者的判斷力和靈感。壹個成功的實驗需要的是眼光、勇氣和毅力。

由此我們可以了解,為什麽基本知識上的突破是不常有的事情。我們也可以了解,為什麽歷史上學術的進展只靠很少數的人關鍵性的發現。

在今天,王陽明的思想還在繼續地支配著壹些中國讀書人的頭腦。因為這個文化背景,中國學生大部偏向於理論而輕視實驗,偏向於抽象的思維而不願動手。中國學生往往念功課成績很好,考試都得近100分,但是面臨著需要主意的研究工作時,就常常不知所措了。

在這方面,我有個人的經驗為證。我是受傳統教育長大的。到美國大學念物理的時候,起先以為只要很“用功”,什麽都遵照老師的指導,就可以壹帆風順了,但是事實並不是這樣。壹開始做研究便馬上發現不能光靠教師,需要自己做主張、出主意。當時因為事先沒有準備,不知吃了多少苦。最使我仿徨恐慌的,是當時的惟壹辦法——以埋頭讀書應付壹切,對於實際的需要毫無幫助。

我覺得真正的格物致知精神,不但是在研究學術中不可缺少,而且在應付今天的世界環境中也是不可少的。在今天壹般的教育裏,我們需要培養實驗的精神。就是說,不管研究科學,研究人文學,或者在個人行動上,我們都要保留壹個懷疑求真的態度,要靠實踐來發現事物的真相。現在世界和社會的環境變化得很快。世界上不同文化的交流也越來越密切。我們不能盲目地接受過去認為的真理,也不能等待“學術權威”的指示。我們要自己有判斷力。在環境激變的今天,我們應該重新體會到幾千年前經書裏說的格物致知真正的意義。這意義有兩個方面:第壹,尋求真理的唯壹途徑是對事物客觀的探索;第二,探索的過程不是消極的袖手旁觀,而是有想象力的有計劃的探索。希望我們這壹代對於格物和致知有新的認識和思考,使得實驗精神真正地變成中國文化的壹部分。

格物致知:中國宋明理學認識論學說。始見於《禮記?大學》。原是作為誠意、正心、修身等道德修養方法的命題。從宋代理學家程頤開始,把格物致知作為認識論的重要問題。程頤認為格物就是就物而窮其理,格物的途徑主要是讀書討論,應事接物之類。格物致知的過程,就是壹個體認人所固有的理的過程。朱熹認為格物致知是連結認識主體與認識客體的方法。他認為,格物就是窮盡事物之理,致知就是推致其知以至其極。並認為,“致知格物只是壹事”,是認識的兩個方面。陸九淵從“心即理”出發,認為格物就是體認本心。王守仁認為格為正,物為事,致為至,知為良知。因此,格物也就是致良知的工夫。明清之際的王夫之認為,格物就是人們對於外界事物的認識,是以“學問為主,而思辨輔之”。致知就是人們進行思辨的理性活動,以“思辨為主,而學問輔之”。他認為,如果沒有格物,不接觸外界事物,就會使人陷入空想;沒有致知,就會被各種事物的現象所迷惑,因而兩者必須相濟。

朱熹的

《大學》中講:“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 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 其知。致知在格物。”這樣講在《大學》這部集中圍繞著這些問題論述了儒家以修身齊家為根本的政治倫理哲學中,格物致知是何其的重要。朱熹對格物致知問題有相當深的研究,我們今天就這個問題討論之。

對於這個問題,朱熹專門寫了壹篇《補〈大學〉格物致知傳》,提出了壹個格物致知,即物窮理的認識論綱要。其文如下:

“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蓋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於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也。是以大學始教,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至於用力之久,而壹旦豁然貫通焉,則眾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此謂物格,此謂知之至也。”

按照朱熹的這個解釋,所謂致知在格物,就是即物窮理以致吾心固有之知。他說:“蓋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認為人本來有知,天下之舞都有壹個理,這樣說來人“惟於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也”,如果不是這樣,那麽就是因為他沒有窮盡理。那麽“格物”和“致知”是什麽哪?我們來分析壹下。

朱熹曾說:“此壹書之間要緊只在格物兩字上認得”,“本領全只在這兩字上。”(《朱子語類》十四)可見“格物”在朱熹《大學》思想中的重要地位。

“格,至也。物,猶事也。窮至事物之理,欲其極處無不到也。”(《大學章句》釋經壹章)

“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蓋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於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也。是以大學始教,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補傳五章)

“致知之道在乎即事觀理以格夫物。格者,極至之謂,如格於文祖之格,言窮而至極也。”(《大學或問》卷壹)

“及其進乎大學,則又使之即夫事之中,因其所知之理推而究之,以各行乎其極。”(《大學或問》卷二)

在朱熹看來,格物包括三個要點,即“即物”、“窮理”、“至極”。在朱熹的認識當中,理是先於天地而存在的,是天地萬物產生和存在的本源和根據。所以窮理,就是要探求、窮索壹切本源,於是三者的關系就是格物的核心在窮理,窮理離不了居奇的事物,窮理就要窮至其極。這裏涉及了格物的方法問題,後面我們再說。這裏有個問題,就是這個“格”字訓為“至”的問題,對於這個問題朱門後學車若水加了兩個字,“量”和“度”(見《宋元學案》六十六《南湖學案》之《玉峰腳氣集》)。我理解這個“量”和“度”,是使認識達到“適中合宜”,窮極其理,也要“適中合宜”,否則就過猶不及,因為如果真要“極至”,就會使“窮理”意無著落,格至無窮無盡,求索不得,以至居無所定,沒有什麽標準而言,落到無限求索的空無之中了。

什麽叫“致知”?朱熹在《大學章句》中說:“推極吾之知識,欲其所知無不盡也。”“致知知識就壹物上窮盡壹物之理,致知店知識窮得物理盡後我之知識亦無不盡處,若推此知識而致之也。此其文義知識如此,才認得定,便請以此用功,但能格物則知自至,不是別壹事也。”(《答黃土子耕五》,《文集》五十壹)這樣朱熹的致知就定位在“通過考究物理,使認識的知識得到擴充而所得的結果”上了,於是補格物致知傳中又說:“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蓋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於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也。”這樣人心莫不有知即是致知之識,既有能覺之知,更有知識之知。朱熹認為人本來是有知的,但是由於受到世間事物的蔽塞而不能達到通明,必須進行後天的學習方能達到。他說:“這個道理,本是天所以與我者,不為聖賢而有余,不為愚不肖而不足。但其間節目,須當講學以明之。”(《語類》卷十四)天所賦予人的理是完整無缺的,無論是賢、愚、不肖,他們固有的理都沒有變,但是由於人稟受的“氣”各有不同,有“昏明清濁之異”,所以理也有通明蔽塞的不同。於是朱熹強調,無論資質如何,要明天賦之理,都要下困學、勉行的工夫。(參見《語類》卷八)

從上可知,格物指努力窮就事物之理,當人民通曉事物之理後,人的知識也就完備徹底了;致知完全是作為認識過程找能夠的格物在人所得知識的壹個自然結果;所以朱熹認為,若沒有格物談致知是無法辦到的。知悉用“格物所以致知”來說格物和致知的關系,壹方面說格物以致知為目的,另壹方面致知是在格物的過程中實現的。在趙順孫篆疏的《大學篆疏》中載:“《文集》曰:格物獨可以壹事言,知至則指吾心所可知處,不容更有未盡矣。《語錄》曰:物格是要得外面無不盡,知至是裏面亦清澈無不盡。”這樣“格物”和“致知”只是認識過程中的兩個不同的方面,“格物”和“致知”不是兩回事。知曉了格物致知的關系,我們怎樣來格物而達到致知哪?先要弄清格物的“物”,這個格物的對象問題。

朱熹格物中的“物”,是指壹切事物,凡天地之間,無論是客觀的物質實體,還是某些思維念慮在內。朱熹說:“聖人只說格物二字,便是要人就事物上理會。且自壹念著急微,以至事事物物,若靜若動,凡居出飲食言語,無不是事。”(《語類》十五)他還說:“格物須是到處求,博學之,審問之,謹思之,明辯之,皆格物之謂也。若只求諸己,亦恐有見錯處,不可執壹。”(《語類》十八)從而要求人通過對外在對象的考究中把握義理,以達到引起內心的波動熱達到致知。這樣朱熹認為天下的事物莫不有理,無論是大小、輕重、貴賤等等,萬事萬物皆有理,所以格物是長理論上講對這些事物的理也要格,當然在實踐中有個輕重緩急的問題,那桐油另當別論了。事物的多樣性引起格物方法的多樣性來,但是歸結到壹處,就是要求把壹切內格物之功合到“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的道德境界上去。但是把朱熹格物學說僅僅歸結到道德境界修養方法上是不完全的,他也是對知識學習的根本求知方法。我們下來探討壹下朱熹的格物致知的幾個有機的常規方法。

朱熹的格物致知的模式就是“博學—積累—貫通—推類”,下來我們看看這個模式。

博學。“博學,謂天地萬物之理,修己治人之方,皆所當學,然亦各有次序,當以其大而急者為先,不可雜而無統也。”(《語類》卷八)博學是無所不學,但又要有先後次序,不可雜而無序。博學的目的就是要窮理,他還提出必須先博而後約,博而不能反於約,就不能窮理,就會流於雜。

“務反求者,以博觀為外弛;務博觀者,以內省為狹隘,墮於壹偏,此皆學者之大病也。”(《語類》卷九)

“學之雜者似博,其約者似陋。惟先博而後約,然後能不流於雜,而不厭於陋也。”(《答汪太初》,《文集》卷四十六)

“窮理格物,如讀經看史,應接事物,理會個是處,皆是格物。”(《語類》卷十五)這裏說的很明白,就是博學是為了窮理,這種廣泛的學習知識就是為其做準備的。他在此中,還提出了這樣壹條,就是壹方面肯定人心有先知,另壹方面強調觀物、讀書不能有私心,舊見的束縛。他指出:“今學者有二種病,壹是主私意,壹是舊有先入之說,雖欲擺脫,亦被他自來相尋。”(《語類》卷十壹)己意、私見在作怪,難免先入主見,是不可能真正知道彼事的。朱熹有兩句詩很有名氣,“問渠那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觀書有感》之壹,《文集》卷二)有朱熹的話來解釋就是:“讀書若有所見,未必便是,不可便執著,且放到壹邊,益更讀書,以來新見。若執著壹見,則此心便被此見遮蔽了”(同上);“學者不可只管守從前所見,須除了,方見新意。如去了濁水,然後清者出焉。”(同上)就是這個意思,其實這對“積累”來說也很重要。

積累。程頤講了這樣壹句話:“今日格壹物,明日格壹件。積習既多,然後脫然自有貫通處。”(《遺書》十八)朱熹很註重這句話,他認為,積累可以達到貫通,貫通須由逐漸積累,關於貫通我下壹段再說。朱熹十分強調積累之功,他說:“格物致知,大學之端,始學之事也。壹物格則壹知至,其功有漸,積久貫通,然後胸中判然不疑所行,而意誠心正矣。然所致之知固有深淺,豈遽以為與堯舜同者,壹旦忽然而見之也哉!此殆釋氏壹聞千悟,壹超直入之虛談,非聖門明善誠身之實務也。”(《文集》七十二)這樣格物須是壹個又壹到十,到百的過程,如果不能切實的“今日格壹物,明日格壹物”則會壹事無成,超越積累而想達到格物是不可能的,虛妄的。在這裏積累首先是要切己之實。這裏他批判了用禪宗的頓悟方式來達到格物。朱熹的觀點是從即物的見聞之知入手,這個“知”要從小的入手,從自己入手。這樣今日格,明日格,久之就貫通了。

貫通。在運用這個方法來解決問題時,朱熹首先用“理壹分殊”的觀點批判了程頤的格壹物而萬物通的觀點。“問:壹理則萬物通,其說如何?曰:伊川嘗雲,雖顏子亦未到此。天下豈有壹理而萬物通便解萬理皆通?也須積累將去。如顏子高明,不過聞壹知十,亦是大段聰明了。學問卻有漸,無急迫之理。有人嘗說學問只用窮究壹個大處,則其他皆通,如某正不敢如此說。須是遂旋做將去,不成只用窮究壹個,其他更不用管,便都理會得,豈有此理!”(《語類》卷十八)“這道理不只是就壹件事上理會見得便了,學時無所不學,理會時卻是逐件上理會去。”(《語類》卷百十七)照朱熹的說法,每個事物皆有它自己的理,這個理是十分具體的,但是這些具體的理又受到壹普遍原理所支配,普遍原理存在於壹切有差別的具體的理之中,壹切有差別的具體的理,都是普遍之理的個別表現。這樣不可能由只格壹物而認識到普遍原理的。他強調由個別具體之理貫通而達到普遍原理,達到認識的飛躍,但我這裏要說明壹點就是這個“理”,並不是我們現在認識到的規律,也不是宗教認識中的“神”,是朱熹特指的“天理”。這種貫通誠如《大學章句》中所講的“是以大學始教,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至於用力之久,而壹旦豁然貫通焉,則眾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此謂物格,此謂知之至也。”

推類。實際上前面三個已經達到朱熹所謂的“致知”了,認識到這壹階段似乎可以終結了。但是天地萬物千千種種,總不會達到全部都“格”過去了,這樣舊有了輕重緩急問題。對於那些沒有“格”過的,朱熹說:“物有多少,亦如何窮得盡?但到那貫通處則才擡來見便曉得,是為盡也。”(《語類》六十)這樣那些沒有經過窮格的事物才會轉化為人的現成知識,這個過程就是推類。如何推類,朱熹認為用這八個字“舉壹反三,觸類旁通”,從壹類事物積累而得到壹個普遍原理,再用這個普遍原理去推知其他事物之理。他肯定了人在認識事物上的能動性,有認識到壹事物與它周圍的任何事物都有聯系,這是很難得的。但是朱熹得人為這種推理而得的知識,只是大體上如此而已,對此也不能全信,他還有疑慮。

這裏我簡單地說說這四個方面的內在聯系。博學為積累做了準備,積累達到壹定程度,就會貫通而得到壹普遍原理,用得到的這個普遍原理推類就可以知道那些未知的事物之理。經過這樣壹個步驟就可以達到格物致知。朱熹提倡的先知後行在這裏很明顯的顯示出來了。

朱熹繼承和發展了程頤的格物致知論,並將他更加完備程頤的格物窮理是多方面的以及其途徑和方法是多樣性的觀點,被朱熹充分發揮,特別是“今日格壹物,明日格壹件”的觀點。當然也有對程頤格物致知論的某些方面的舍棄,這是必要的。

我們可以這樣說,在這個問題上,朱熹從不同的角度上展開了比較廣泛的論述,在中國思想認識史上是很有價值的。但是我們用現在的觀點來看,是很成問題的,對於朱熹這樣的哲學家,我們不能因為將他定位在唯心主義陣營中,就壹棍子打死,對其壹分為二的看待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