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表示行文中直接引用的話。
即在行文中直接引用他人的話。引號直接引用他人的話,包括格言、詩詞、歌詞,但不會引用單個的詞語。不過有壹種情況比較特殊,那就是象聲詞和音譯外來詞加引號,也是表示直接引用。
例如:“嗒嗒嗒……”密集的機關槍子彈傾瀉在盧溝橋橋面上。(《盧溝橋烽火》)
二、表示需要著重論述的對象。
在行文時,有時為了強調、突出論述的對象,也需要加上引號。
例如:魯迅在書桌上刻了壹個小小的字:“早”。(《早》)
三、表示具有特殊含義的詞語。
在行文時,有的詞語加上引號就不再表示它原來的意思,而是具有了新的含義。
例如:海倫學會了用手指”說話“。(《海倫·凱勒》)
說明:在這裏,並不是說手指真的會說話了,而是指海倫學會了摸讀盲文和用盲文與他人交流。
四、引號裏面還要用引號時,外面壹層用雙引號,裏面壹層用單引號。
例如:爸爸意味深長地對聰聰說:”看來要想真正理解壹個詞語的意思,不僅要會查有字的詞典,還要學會查身邊的無字詞典哪!“(《學會查”無字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