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象壹詞,它的內涵和外延都十分模糊。美國著名學者M·H艾布拉姆斯說:“意象是現代文學批評中最常見,也是最含糊的術語”
英國《現代評論術語詞典》解釋“意象”時,也慨嘆道:“這是壹個靈活得令人困惑的術語,任何有文學語言所引起的可感效果,任何感人的語言,暗喻,象征都可以稱為意象,當壹個概念被泛化得什麽都是時,就意味著什麽都不是”“意象”概念亟待從理論上進行梳理和規範。意象概念,廣泛應用與文藝學,心理學,語言學等學科,主要有四種含義:
(壹)心理意象,即從心理意義上的意象,國內心理界壹般把它譯為“表象”,是指在知覺的基礎上形成的呈現於腦際的各種感性形象。心理意象是文學創作賴以展開的基礎,這個意象是有價值的,但它不是文學形象,更不是文學的至境形象。
(二)內心形象,即人類為實現某種目的而構想的、超前的意向性設計圖像,在文學創作中則表現為藝術構思所形成的心中之象或內心形象
(三)泛化形象,是對文學作品中出現的壹切藝術形象或語象的統稱,基本上相當於“藝術形象”或“文學形象”這個概念,簡稱“形象”
(四)觀念意象及高級形態的審美意象,是指以表達哲理觀念為目的,以象征性或荒誕性為其基本特征的,在某些理性觀念和抽象思維的制導下創造的具有求解性、多義性等特點達到人類審美理想境界的“表意之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