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色的三屬性是什麽,如何理解顏色的三屬性
標準的色彩設計的定義顏色可以這樣表示(括號內是window的顏色名稱):h色相(色調)S:純度(飽和度)B:明度(亮度),把這三個要素作成立體坐標,就構成色立體。CNCS色立體色立體學說的形成是經歷了漫長的歷史發展道路的。1676年,英國物理學家牛頓用三棱鏡發現了日光的七色帶,揭開了陽光與自然界壹切色彩現象的科學奧秘,形成了由色相環組成的色彩平面圖。這壹色相環,它還不能理想地表述色彩的三個屬性(明度、色相、純度)的相互關系。為此,壹些學者先後提出了各自的創見。1772年,拉姆伯特(Lambert)提出了金字塔式的色彩圖概念。以後,欒琴(Runge,1771--1810)提出了色彩的球體概念。接著,馮特(Wundt,1832--1920)提出了色彩的圓錐概念,還有的學者提出了色彩的雙圓錐概念。這樣,經過三百年來的探索和不斷發展完善,在表達色的序列和相互關系上,便從壹開始的平面圓錐、多邊形色彩圖發展到現在的空間的立體球形色彩圖——色立體。***同點粗略的比擬是近似地球的外形。其貫串球心的中心垂直軸為明度的標尺,上端(“北極”)是高明度白色,下端(“南極”)則是最低明度的黑色,赤道線(類似地球的水平赤道線或傾斜的黃道坐標曲線)為各種標準色相,水平切面均代表同明度水平的可供采用的全部色階。愈接近外緣(“地球”的表層)色愈飽和,彩度愈高:愈接近中心垂直軸,其中摻和的同壹明度的灰則愈多。因為所有顏色的純色相和相應明度的灰之間的最大數量的飽和等級是在明度的中段展現的,而高明度或低明度的色則分別接近白和黑,所以,在復圓錐形或球形色立體模型中,每只標準色相的最大直徑大致是在中間,並向兩極逐漸縮小。近現代壹些研究者對色立體學說眾說紛紜,各有已見地,但總的是屬於兩個體系:蒙賽爾(AIbert,[H.MunSell1858—1918)和奧斯特九德(W.Ostwald,1853—1932)色系。色立體,好似壹部色彩大詞典,是壹部極為科學化、標準化、系統化以及實用化的工具書。首先,它科學地采用色立體體系編號為色彩定名。以往常用的慣用色名法和基本色名法,雖在實際運用中很普遍,但缺乏科學性與準確CNCS色立體性,壹般只能用這些色名使人想象色彩的大概面貌,難以準確地運用和傳達色彩信息,更難以在國際上進行交流。色立體定名法是色彩定名標準化的好方法,有利於國際性的色彩交流。色立體的立還為色彩設計者(包括畫家)提供了豐富的色彩詞匯,可以用來拓寬用色視域,更重要的是提供了—個可以直接感受的抽象色彩世界,它們實際地顯現了色彩自身的邏輯關系,並能把如此全面豐富的色彩集合在壹起進行細微的比較,啟發藝術家對色彩自由的聯想,以便更富創造性地搭配色彩。其次,色立體形象地表明了色相、明度、純度間的相互關系,有助於色彩的分類、研究、應用,有助於對對比與調和等色彩規律的理解。建立標準化的色譜,給色彩的使用和管理帶來了很大的方便,尤其對顏料制造和著色物品的工業化生產的標準的確定更為重要。分類國際上普遍采用該標色系統作為顏色的分類和標定的辦法。孟氏色立體的中心軸無彩色系從白到黑分為11個等級色立體,其色相環主要有10個色相組成:紅(R)、黃(Y)、綠(G)、藍(B)、紫(P)以及它們相互的間色黃紅(YR)、綠黃(GY)、藍綠(BG)、紫藍(PB)、紅紫(RP)。R與RP間為RP+R,RP與P間為P+RP,P與PB間為PB+P,PB與B間為B+PB,B與BG間為BG+B,BG與G間為G+BG,G與GY間為GY+G,GY與Y間為Y+GY,Y與YR間為YR+Y,YR與R間為R+YR。為了作更細的劃分,每個色相又分成10個等級。每5種主要色相和中間色相的等級定為5,每種色相都分出2.5、5、7.5、10四個色階,全圖冊***分40個色相.任何顏色都用色相/明度/純度(即H/V/G)表示,如5R/4/14表示色相為第5號紅色,明度為4,純度為14,該色為中間明度,純度為最高的紅。(日本1978年12月出版了壹套顏色樣卡,稱新日本顏色系,包括5000塊顏色,它是目前國際上最多的顏色圖譜。它也按孟塞爾色彩圖譜命名,但考慮到孟氏色立體中的40個色相,不能滿足實際上的需要,尤其是在R到Y和PB區間。因而又增加了1.25R,6.25R,1.25YR,3.75YR,8.75YR,6.25Y,3.75PB,6.25PB等8個色相,總***48個色相,光值即明度,分為10個等級,每個等級為0.5,即由1~9.5,純度分14個等級,每級差為1,即由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