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壹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萬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超過1萬元的,應按稅法規定全額征收個人所得稅。彩票屬於偶然所得,所以按照個人所得稅的相關規定,當中獎金額超過免稅的金額時,應當按照20%的稅率來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具體如下:
1、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2、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3、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彩票,也稱獎券,以抽簽給獎方式進行籌款,並非是賭博。彩票的英文名為“lotteryticket”。對彩票是這樣解釋的:“俗稱‘白鴿票’。以抽簽給獎方式進行籌款或斂財所發行的憑證”。《現代漢語詞典》對彩票和獎券分別是這樣解釋的:“彩票,獎券的通稱。”“獎券,壹種證券,上面編有號碼,按票面價格出售。開獎後,持有中獎號碼獎券的,可按規定領獎。”彩票是壹種以籌集資金為目的發行的,印有號碼、圖形、文字、面值的,由購買人自願按壹定規則購買並確定是否獲取獎勵的憑證。
交稅計算具體如下:
1、國家對彩票的征稅稅種為個人所得稅;
2、對於彩票購買者單註中獎獎金不超過1萬元的,國家對其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3、購買者單註中獎獎金超過1萬元的,應該按照國家稅法規定,繳納全額獎金的20%個人所得稅。比如中獎者中了2萬元大獎,需要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為4000元,實際發到手金額為16000元;
4、如果單註獎金低於1萬元,中獎者通過倍投,獎金總額高於1萬元的,是無須繳稅的。比如中獎者單註中獎額為8000元,倍投2倍,總額為16000元,中獎者無需交納個人所得稅。
綜上所述,中獎彩票必須保存完好,如有破損塗改,壹律作廢。自開獎日起,兌獎有效期限為60個自然日,逾期作自動棄獎處理,棄獎金額按國家有關規定納入彩票公益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