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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PK 和 KTV 全寫怎麽寫呀

PIG KING 豬王的意思。

1.PK有兩個“淵源”:壹個是指網絡遊戲中的玩家之間彼此對打,源於英文Player Killing的縮寫;另壹個“淵源”是指足球裏的罰點球,也就是penalty kick的縮寫,引意為壹對壹單挑,只有壹個人能贏。

PK這個詞雖跳脫出遊戲和足球的範疇不久,但很多的時尚事件很是演繹了PK理念壹番,如火如荼的“超級女聲”,更是把PK之精神註入千萬人心中,《超級女聲終極PK》專輯熱賣就是明證。

PK特點:1、PK把個體的優劣淋漓展現,高下立判;2、PK反對了傳統的大牌沙龍,能夠“人盡其才”,優秀便突出;3、PK真實、直觀、明朗,是外界認識個體的優秀途徑,從經濟觀出發,PK符合新消費觀,突出了賣點。

2.PK這個詞從MUD時代就廣為流傳,玩網遊的人不知道PK是什麽意思簡直是不可思議的。PK是Player Killing的縮寫,指得是玩家與玩家間的較量,以壹方生命(遊戲中)的終結為直接目的所進行的對抗。國內外的網遊玩家普遍達成***識,中國玩家喜歡PK,可能與中國淵源久遠的歷史背景有關,在諸侯割據、戰火紛飛的年代誕生出的英雄故事,總能流傳百世,讓後人回味無窮。網絡遊戲中恰恰能夠提供壹個相似的群雄崛起的大環境,讓那些身在和平年代的玩家們過壹把或英雄或梟雄的癮。

當然,網遊中PK者的心態也是多樣的。有的玩家把遊戲和現實生活區分得很清楚,遊戲中就是角色扮演,要麽是扮演大俠除惡揚善,手刃敗類,要麽是遇佛殺佛、遇仙屠仙,扮個不折不扣的大魔頭;還有的玩家似乎就沒那麽灑脫,把遊戲和現實中的愛、恨、情、仇攪在壹起,為壹套好裝備PK,為擁有遊戲中至高無上的權力而PK,甚至為爭風吃醋博得壹個女孩ID的芳心而大開殺戒,林林總總不壹而足;還有壹類玩家說起來要算是無辜了,被殺總要還手吧,因為自衛而砍倒玩家的人,被稱之為PPK。不過也有打著PPK的旗號而濫殺無辜的人,這類玩家在網遊中被PK和PPK們親切地稱之為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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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壹次聽到伊妹兒的名字著實嚇了壹跳,某著名娛樂掮客神態曖昧地說要送我壹個,真就以為要白撿個“伊人妹妹”,當時就有些耳熱臉紅,後才知道只是設個電子郵箱。“伊妹兒”剛使喚順手了,人家又QQ了,又MSN了。看現在的娛樂新聞、跟新壹代酷男魔女交談,深感自己的落伍和白癡,有太多的洋文簡稱讓我發瞢,不隨身揣本外文辭典心裏還真不踏實,其實真帶本詞典照樣也是白搭,因為那些話大多已經簡縮或“洋為中用”了,比如驚嘆是“哇噻”、追星族是“粉絲”“盒飯”,即使把編詞典的逼死,恐怕也來不及收進去。

前幾天,我見人就問什麽叫PK,結果沒人能夠告訴我,滿世界都是這個明星PK那個明星,就是沒人解釋什麽意思,某天見到有位同行正撰寫題為“某某PK某某”的文章,心說總算找到了明白人,不料此君也不知PK是什麽“東東”,問為何還要寫,此君竟用阿Q捏小尼姑臉的理由,義正詞嚴曰:“別人都用,我為何用不得?”

我想也對,現在的時代是:說什麽和怎麽說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妳壹定要說,哪怕是胡言亂語。不僅是說話,連行動也是如此,現在流行“先幹了再說”否則“來不及”了,我的壹位好友甚至把後者升華成壹種“新時期”的理論。第壹次發現“非典”恐慌時,我正在深圳的百佳超市購物,就見賣調料的專櫃突然被擠得水泄不通,在長長的隊尾碰到壹位女鄰居,問她買什麽稀罕,她說:“不知道,先排隊再說,要不就來不及了。”後來才發現,大家在搶購食醋。

話似乎說遠了,還是說什麽叫PK?“超女”沸騰時,我很長時間不懂什麽叫“超女”,還以為是《超人》的女子版,這兩天,請教某位“超女”的“粉絲”,竟意外地解決了什麽是PK的難題。PK,乃目前最流行的詞匯之壹,該詞緣於網絡遊戲中的“Playerkiller”,本為名詞,後也可做動詞,大約有挑戰、搞掂、殺死、末位淘汰等多意,具體的意思要根據上下文來確定。這位“超女粉絲”對我的無知表示驚訝,她說,“妳真該被PK了!”

根據她這句話的特定含義,我理解是自己該被“末位淘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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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PK在英文裏是Player Killer的簡稱,意思是“玩家殺手”,後引申為動詞,player kill,意為遊戲中殺人。也就是說,PK指的是在遊戲中殺死其他玩家的玩家,是壹個名詞。但引入中國後,由於人的誤解,通常把它作為壹個動詞來使用,有攻擊和對打的意思。例如:“我和妳PK”,“我昨天被PK了”。

現在也有單挑的意思,現在PK壹詞的含義變得越來越廣,有的人甚至連打架鬥毆也用PK來形容。

現在網絡遊戲中PK 經常是指 PLAYER KILL 意思是玩家之間的彼此對打,壹般網絡遊戲都支持玩家PK ,而且有的遊戲還有群P,就是所謂的打群架(足球裏PK是指PERSONAL KICK意思是點球)

當然PK之所以家喻戶曉,跟前段時間進行的“超級女聲”有很大的關系。

ktv就是是Karaok TV(卡拉ok) ,中國原本是沒有什麽卡拉OK的,據說,卡拉OK是咱們亞洲人的發明,由日本傳入港臺,繼而以摧枯拉朽之勢橫掃中國大陸。說是“橫掃”,這並不誇張,以前咱們沒什麽象樣的娛樂生活,比如我哥哥那壹代人就比較可憐,他們壹律留著鴨尾巴式的長頭發,穿的喇叭褲像大掃帚壹樣,手裏還拎著磚頭壹般的錄音機,然後三五紮堆,找個角落大跳迪斯科。由於那形象不怎麽樣,所以居委會大媽看見了都繞道走,還不忘教育自己的孫子,看看,這些都是小流氓。聽說某地把跳迪斯科稱為“砸地”,我忍不住樂了,這詞形象。砸著砸著,鴨尾巴長發不見了,喇叭褲不見了,那壹代憤世嫉俗的青年們已經惆悵的老去,而滿大街都是卡拉OK了。

沒事的時候我就開始琢磨壹件事——據我所知,西方國家是沒什麽卡拉OK的,那麽這東西何以在東方大行其道?後來我就琢磨出壹點意思了,東方人性格上是比較含蓄的,行事上是比較內斂的,思維上是比較保守的,閑事生活中是比較壓抑的。就比如說日本人,明明把對方恨得半死,還得壹口壹個嗨,像裝了彈簧壹樣不斷的鞠躬;中國人也舒服不到哪裏去,凡事必講究仁義道德,日子越過越惡心,有什麽話也得吞在肚子裏,表面上還得安慰自己說,這叫以德服人。所以說,東方人過得不自我,有城府卻無胸懷,有欲望卻無膽量,有想法卻無計劃,有騷動卻只好悶騷。壓抑時間長了,有人憤而崛起了,那叫憤青,不過現在看來,做憤青也是可恥的,同時也遠遠不如去卡拉OK喊兩嗓子有效果。

當然,現在卡拉OK似乎不怎麽流行了,取而代之的是KTV。仔細想壹想,這也很正常,中國人的臉皮還是很單薄,叫壹個膽小者竄上臺前高歌壹曲,他大有心臟病突發的危險;假如他的嗓音古怪壹點,嗓門大了壹點,走調走得厲害壹點,表情再熱烈壹點,那麽臺下的無辜群眾也有集體昏厥的可能。因此說,KTV的出現實際上是起了雙重保護的作用。

在我看來,KTV有若幹個有意思的地方。比如說,在這種地方,人類的自我意識得到空前的釋放,每個人都想“秀”上壹把,即使有羞羞答答的家夥號稱自己不想唱,那也是看似含蓄而已,其實他早就恨不得壹腳把其他的人踢下去,自己把話筒抱在懷裏。這“秀”的意思是表現,是炫耀。想想吧,咱們這些矜持了幾千年的老百姓能迸發出如此的熱情,實在是可喜可賀。同時,這“秀”還附加著壹個冠冕堂皇的外衣,雖然是以滿足自己的表現欲為目的,但是幌子卻是娛樂群眾——我是唱給妳們聽的,又不收錢,連賣藝不賣身都算不上,所以,妳們得表現得很歡迎我,表現得很尊重我的勞動。這就是KTV的遊戲規則,即使妳感覺對方唱得慘不忍聞,妳都得興高采烈的給他鼓掌,都得壹臉誠懇的誇獎他技藝高超。這道理很簡單,因為妳也想唱,妳也想得到滿足,舉個淺顯的例子,就比如在床上運動時,妳的高潮往往是和對方的高潮緊密相連並接踵而來的,假如妳高潮了而對方遲遲沒有,那麽對方就極有可能埋怨妳、冷淡妳,並在以後拒絕配合妳,最後把妳變成性冷淡。所以說,唱KTV本質上是自娛的,同時也建立在互娛的基礎上。

我順便誇誇自己,在這方面,我保持著相當優雅的風度。對方唱得好,我就拼命的鼓掌;對方唱得不好,我就說,哇哇,又有進步啊;對方唱走調了,我就靠近他小聲的哼著曲調,叫他找到正確的調子;假如對方壹直沒找到調子,我就迅速閉嘴,目不轉睛的看著屏幕,用堅定的表情叫他相信原來是這配樂走調了,是我走調了,而他是萬分正確的。其實我也不想如此,我記得在若幹年以前,我的大哥買了壹部可以唱歌的錄象機,他每天晚上躲在房間裏唱歌,並拉上我壹起唱。他的態度是認真的,他的歌聲卻是可怕的。可他是我的大哥啊,而且我也只有這麽壹個大哥,看著他深情款款並稍帶羞澀的樣子,我百感交集。於是,我毫不吝嗇贊美的語言,運用了很多語言技巧讓他相信他並不比齊秦差多少。於是他樂了,而我更加百感交集,看看,人是多麽容易被滿足啊。這也說明了另外壹個問題,KTV很容易考驗出壹個人的忍耐能力和善良程度。而KTV可以在中國長盛不衰,這也說明我們的國人基本是善良的、堅忍的。

當然,並不是每個人都是容易對付的,我就有這麽壹個同學,他很喜歡唱歌,但是唱起來向來走調,要命的是他自己還渾然不覺,可以從頭到調到尾。其實我也很想贊美他,但是我壹時找不到合適的語言,我很慚愧的。後來我終於想出來了,我說,唱歌走調是不難的,難的是壹輩子走調。其實我還有更惡心的話,比如我想說,唱歌走調其實壹種邊緣藝術行為,妳試圖以壹種極端的方式對主流大眾文化進行顛覆,然後在此基礎上重建文化觀念框架。我怕他聽不明白,同時也怕自己突然嘔吐,所以壹直沒好意思說出來。

說了半天,妳們或許看出來了,我也是KTV運動的熱心追隨者。在N年以前,我說過了,我的大哥熱愛歌唱事業同時又唱得不怎麽好聽,這就讓我產生了無窮的信心,我唱不過別人,總不可能唱不過他吧?事實證明,我也就比他好那麽壹點點,好在有誌者事竟成,歷經千百磨練,我的臉皮厚了幾層,這歌聲也動聽了幾分。作為壹個老狐貍,我暗自練習了幾首歌,並美其名曰“招牌歌”,我估計在KTV混跡幾年的人都或多或少的有幾首招牌歌。當和朋友們聚會時,便底氣十足的“秀”上幾首,不過這也容易產生壹些問題,比如說假如妳經常和同壹撥人出去混,同時妳又沒有練習出新的招牌歌,那麽就大大的尷尬了,妳總不能像大陸歌手壹樣只靠幾首歌吃飯吧?所以,最近我壹般不接熟客。這就揭示了另壹個問題,唱KTV也有職業道德問題,假如妳有良心的話,假如妳真的需要別人有點高潮,那妳首先得拿出點貨真價實的東西讓別人快樂點。

在KTV的問題上,也有少數群眾存在著作風問題。有壹類群眾很喜歡霸占麥克風,他們都有壹個稱號,叫做麥霸。這類人是堅決不顧及別人的感受的,假如不把自己唱得大汗淋漓,他們絕對不會罷休的。另壹類群眾屬於間歇發作的,壹旦別人唱到壹半,他們的興致就瞬間高漲起來,於是就拿著另壹個麥克風高聲合唱。假如原唱者比較的文雅,他就不忍心把這老兄轟下去,於是,房間裏每個人都得欣賞兩個麥克風互相引發的尖銳的呼嘯聲。更可怕的是,喜歡插壹腿的兄弟通常唱功粗糙,因此除了呼嘯聲,妳還得忍受著各種莫名其妙的聲音。後來我就有想法,想法之壹是準備撰寫壹本書,名子就叫《論KTV愛好者的修養》;假如我依靠這本書發財了,我就開設壹個可以容納500號人的大包廂,並配備500個麥克風,讓500個群眾瘋狂的合唱壹首歌,歌曲暫定為《雙截棍》。

所以說,聽別人唱歌是需要勇氣的。同樣,敢於肆無忌憚的唱歌的人也需要勇氣。我特佩服以前的某鄰居,他就特別喜歡唱,而且是在大清早唱。根據我的判斷,他的音響和他的嗓子壹樣的糟糕,不過這也沒妨礙他的熱情。假如魯迅先生活著,他也許會激動的說,真的勇士,敢於面對嘲笑,敢於面對破爛的麥克風……

我最近想起來,王小波先生曾經寫過壹篇雜文,批判在家唱卡拉OK的人,並很氣憤的把他們暗喻成驢。我是非常尊重王小波先生的,但是我卻堅決的不贊同把這些兄弟說成驢,道理很簡單,首先驢是沒什麽心思的動物,除了性欲也沒有多少深層次的壓抑感,所以做驢不需要引吭高歌;其次,即使驢也壓抑,也需要引吭高歌,它也不必遮遮掩掩的躲在屋子裏,它可以光明正大的隨時歌唱,同時也不必在乎有沒有人鼓掌。因此我說,我不反對卡拉OK或者KTV,我反對無視道德者。唱歌水平是次要的,娛樂水平是主要的。既然趕上了這樣的時代,除了談談人生、談談理想,我們也需要看似庸俗的樂上壹回。古人就沒這個樂子,比如說,假如把張飛拎到今天,說不定他吼幾嗓子就成搖滾歌星了;把趙雲擺在眾女性面前,或許那就叫偶像派;至於劉備大叔,嘿嘿,就跟著我們在KTV裏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