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漢語詞典》解釋“朕”,說:“秦以前指‘我的’或‘我’,自秦始皇起專用做皇帝自稱。”但是,這裏要做兩點說明:
第壹,“朕”作為第壹人稱代詞,在先秦時代並不等於後世的“余”、“吾”、“我”之類的第壹人稱代詞。正像顧頡剛、劉起紆兩位先生在《〈尚書·湯誓〉校釋譯論》指出的那樣:“朕——甲骨金文中都只作單數第壹人稱領格(所有格),即‘我的’。”如:《尚書·舜典》:“汝作朕虞。”意思是:“妳作我的掌管山澤的官員。”《大盂鼎》(金文):“勿廢朕令”。意思是:“不要拋棄我的訓令。”《離騷》:“朕皇考曰伯庸。”意思是:“我的父親叫伯庸。”
或許有人說,《尚書·湯誓》中有“朕不食言”。意思是:“我不會說話不算數”。許慎《說文·舟部》釋“朕”:“我也”。這些不都證明,在先秦朝代,“朕”也可以等同後世的“余”、“吾”、“我”嗎?我們認為,今本《尚書·湯誓》已非原汁,難免被後人摻假。秦火以後,僅憑西漢儒家學者伏生口授,打上漢代烙印是十分可能的。許慎是東漢人,他對先秦詞義的理解就更難確切了。
第二,“朕”字,自秦始皇開始為皇帝的專用詞,這是普通的情況,但有特例,那就是至尊若皇太後也可以自稱“朕”。例如《後漢書·和殤帝紀》:“皇太後詔曰:‘今皇帝以幼年,煢煢在疚,朕且佐助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