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估量、測算。
《讀書》1986年第3期:“對稿子的優劣提不出恰當的評估,對自己的判斷缺乏自信,編輯的‘溝通’使命也就無從談起。” 針對土地使用權價值評估,經常叫做成本積算法,即對取得土地或已實現的土地開發的各項成本費用進行核算,剔除不正常因素影響的價值,對於正常成本費用累積後取壹定的資本利息和合理的投資利潤,得出土地使用權價值的方法。該方法常用於對正常程序取得的土地的評估。
針對房屋評估,通常稱為重置成本法,它是對現有的房屋按照正常市場標準下的重新建造房屋所需成本的測算,然後考慮資金的利息並計取壹定的開發(或建設利潤)得出完全重置成本價,然後根據實際情況和法律規範確定房屋成新率,二者相乘後得出房屋的評估價值的方法。 土地使用權的價值跟土地所處位置(臨街狀況:寬度深度)有很大的關系,對於同壹街區,土地的價值具備相對的穩定性,如果知道該街區土地的平均價格,通過臨街寬度、臨街深度的調整得出估價對象土地價值的方法即為路線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