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的意義
在馬克思和恩格斯最初在《德意誌意識形態》中所提出的歷史設想中,主要的思想是以壹種生產方式為基礎的各個時代彼此更叠的思想;革命從它最全面的意義來說,是從壹個時代向另壹個時代的劇變性的躍進。在陳舊的制度同爭取自由的新的生產力之間,進而從人的關系上來看,在舊秩序內部的上層階級同下層階級之間,在以前的階級同向它挑戰的新的階級之間,各種沖突的匯合,會帶來革命,直至社會主義革命階段,原來被剝削的階級同新的統治階級合而為壹。後來,只是對於現代歐洲的革命,包括過去的、現在的和未來的,馬克思和恩格斯才有時間認真加以考慮。馬克思在1843年已經開始研究英國、法國和美國的革命(他的筆記中說明了這壹點)。所有這些革命都是“資產階級革命”(雖然美國的革命也是民族的革命),是由中等階級中野心勃勃的壹部分人領導的,本質上是由資本主義的生產力擴大的需要促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