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形是描摹實物形狀的造字法。象形又分為兩類:
壹類是獨體象形字,即通過描摹事物的輪廓以表示該事物,如日 、月 、鳥 、魚 、鹿 、羊 等字,它們的甲骨文寫法,就像這些物的形狀。
壹類是合體象形字,即雖然也畫成事物的輪廓,但還需要借助於主體事物來幫助表義否則就不知道所象何物。如眉、果 、牟 、瓜 等字所描繪的,因 在目上,所以人們才知道是眉;因 在木(樹)上,所以人們才知道是果,因在牛頭上,所以人們才知道是牛叫時發出的氣;因 吊在藤蔓上,所以人們才知道是瓜。
(/gdhy/neir/neir21.htm)
象形字的解說
1,"象形"(所象之形非常明顯)
(口 )人所以亮食也.象形.(30頁下)
(兵 )兵也.象形(91頁上)
(月 )闕也.太陰之精.象形(141頁上)
(女 )婦人也.象形.(258頁下)
2,"象××之形"(所象之形不明顯需加以描繪)
(牛 )大牲也.象角頭三封尾之形.(封脖項隆起處)
(米)粟實也.象禾實之形.(147頁)
(屍)陳也.象臥之形.(147頁)
(而)頰毛也,象毛之形.(196頁)
(鹿)獸也,象頭角四足之形.
3,"象××"(與前實同,只是行文有變化)
豕(豕)彘也,象毛足而沒有尾.
(采biàn)辨別也.象獸指爪分別也.
(巨)規巨也.從工象手持之.
(鬲)鼎屬,象腹交文三足.
4,"象××形"
(自)象鼻形.鼻也.
屮(chè)草木初生也,象| 出形有枝莖也.
(方)並船也.象
(泉)水原也.象水流出成川形.
5,分幾部分說明所象之形.
(眉)目上毛也.從目,象眉之形,上象額理也.
(木)樹也.上象樹木的枝葉,下象柱根.
6,合體象形字用"從某象形""從某象形"
(箕)簸也,從竹廿,象形
(豐)豆之豐滿者也,從豆象形
(皃 mào)頌儀也.從人,白象人面形.
7,變體象形,同體象形都用"從某"
①變體象形
(甘)美也,從口含壹
(夕)莫也從月半見
(片)判木也 從半木.
(匕huà)變也從倒人(會意)
8,同體象形
屮屮百卉也,從二屮(會意)
林 從二木
(:8080/pub/jpkc/fls/ja.doc)
合體象形
這種字有兩個以上的構件,構件之間既有形體上的聯系——幾個構件形成了壹幅復合性圖畫,又有意義上的聯系——幾個構件的意義之和就是這幅畫的含義。“漢字的構造”著眼於形體上的聯系這壹主要、本質特征。以構件可否單用為標準,我們把這類象形字分為以下三小類:
1.構件均不可單用的合體象形字。如:“卵、合、晶”等。
2.由可單用和不可單用的構件組成的合體象形字。如:“祭、盾、丹、卑”等。
3.所有構件均可單用的合體象形字。如:“典、寒、朝、乳、多”等。
在象形字的形體分類上,壹直存在著誤區。這個誤區可以楊五銘《文字學》P.58的闡述為代表(劉誌成《古文字學》P.70-72同)。對各旁均不可單用和部分偏旁可以單用的合體象形字(如“聿、血、眉、果”等),它著眼於形,將它們留歸象形字;而對各旁均可單用的合體象形字,又著眼於意,將它們歸為會意字,稱為比形會意(比形會意與比義會意又構成了會意字的兩個小類)。對同壹種字采取兩個不同的標準劃分,這在邏輯學上違背了同壹律原則,其結果造成了歸類的混亂。
象形字的義類
1、象身。
(1)大類。立、並、黃、央、乘、美、無、天。
(2)人類。北、比、從、化、尼、眾、保、長、尿、屎、旅、尾、並、戍、伐、何。
(3)女類。安、婦、妻、妥、母、奴。
(4)卩類。印、辟、即、既、卿、次、死、令。
(5)爪類。采、昌、舀。
(6)又類。羞、為、秉、兼、祭、史、及、得。
(7)攴類。牧、敗、般。
(8)廾類。弄、棄、糞、兵、戒、丞、興。
(9)丮類。鬥、執、報。
(10)口類。司、魯。
(11)止類。步、陡、降、涉、正、各、出、去、後。
2、象工
(1)皿類。益、盥。
(2)幹類。獸、單。
(3)戈斧類。戈、或、戊、戌、我。
(4)矢類。矢、晉、射。
(5)戶類。戶、門、閂、開。
(6)匚類。區、匠、醫。
(7)東類。動、量、重。
(8)鬥類。鬥、升。
(9)豆類。豆、豐、登。
(10)巨類。工、巨、矩。
(11)彡類。彭、須。
3、象物。
(1)樓類。果、巢、林。
(2)屮類。才、屯、生、暮、莽。
(3)朿類。棘、棗。
(4)火類。火、庶、災、焚、光。
(5)桑類。桑、喪。
(/bbs/1951/messages/10085.html)
二、辨析:
有人認為:(比較抽象)
會意字與合體象形字、指事字要註意區別:會意字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表意符號“會合成意”;合體象形字是只有壹個表意符號,再為其提供背景;指事字也只有壹個表意符號,並在這個表意符號上指明其部位。
(/hanyu/files/jiaoan/xia2.doc)
有人認為:(下文忽略了除“依附象形”的其它合體象形)
合體象形字(又稱烘托象形,依附象形)
這類字描畫的往往是事物的分體,即便是整體,特征也不鮮明,容易造成對象間的混湛,需要附加背景,用相鄰近,相關聯的事物加以烘托,陪襯.例如:
瓜字小篆作"",是瓜莖和瓜蔓,是瓜實.如只畫壹個,不連莖蔓壹並畫出來,人們就容易誤會作蘋果,包子,或包裹了.再如:
須,是"須"的初文,金文作.""是人的腦袋,是須,"彡"是它的隸變,如孤立地把它畫出來,很難說它是什麽;把它添畫在腦袋下面,才能顯示出它是胡須,不致誤會作繩子,絲線或細毛等之類的東西.這是依附全體來創造烘托象形字的形象的.
由於采用依附和烘托的手法來造字,擴大了象形字的造字範圍.下面再舉幾個烘托象的例子:(侯 州 瓜 果 胄 囿)
(/jpk/kc/xiandaihanyu/neirong/kechengq/zghzx.doc)
有人認為:(下文忽略了除“依附象形”的其它合體象形)
“象形字只能是不可分割的獨體之文”的觀點具有代表性。而“獨體為文,合體為字”之“獨體”應視為壹個相對的概念。象形宇中確實存在壹類為強化實物的區別性特征而在目的物上添加連帶部件的準獨體字,所謂“合體象形”是對這類象形字的傳統叫法。這個名稱中的“合體”容易與“合體為字”中的“合體”造成混淆,因而應拿“加體象形”取而代之。
(/Abstract.aspx?A=hnshkx200203028)
有人認為:
(壹)象形與會意的判別
許慎說:"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象形,即根據物體圓轉方折的樣子,描畫出物體的形狀.對象形的定義,理解上沒有什麽分歧.但是,象形字既有"日,月"等獨體象形字,也有合體象形字.
合體象形字與會意字如何判別呢
許慎說:"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會意,就是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獨體字組合起來,以表示壹個新的意思.對象形和會意,可從三方面進行判別.
首先,看構字部件是否都是獨體字.合體象形字有兩種:其壹,構字部件都不是獨體字,而是象形性符號,如:
雨1 "—"象天,"冂"象雲,內4點或六點象雨點.
瓜2 外象瓜蔓,裏象其實.
其二,構字部件中,至少有壹個是象形性符號的,如:
血3 下為皿,其上之"丿"在古文字中為壹點,象血滴.
牢4 今上為"宀",古為柵欄的象形性符號,"牢"表示牛在柵欄中,本義為牛圈.
上述兩種合體象形字,有的兩部分都不是獨體字,有的壹部分不是獨體字.可見每個合體象形字裏,至少有壹構字部件是象形性符號,不是獨體字.
而會意字則要求每壹構字部件都是獨體字,如:
牧5 從攴(pu,輕擊也)從牛,畜養也.
休6 從人依木,息止也.
寇7 從攴從完,或分析為從攴從宀(mián,房屋)從元(首,頭也),顯示壞人進屋敲擊人頭之意.
令8 從亼(jí,"口"的變形)從卩,象人跪在口下,俯首聽命.
構成會意字的獨體字,有的已構成較大的構字部件.如"寇"字,《說文》分析為從攴從完,其實"攴,完"都是合體字:攴,從又,蔔聲;完,從宀元聲.而"元"又可分析為兒(兒,"人"字之變形)之二(二,古為"上"字)是頭.字形的分析有粗細之別.如"木"字,通常視為 獨體字,其實還可細分為"屮"(chè) 和"∩"(象其根)這個象形性符號.
判別屬於何種造字法,困難之壹是有的字形已變.如"集",上部本是3個"隹"合成的"雥",今文字中簡化為1個"隹".又如"令"字,其上部的"口"變成"亼"或"亽",下部的 "卩"變成"マ",古文字和今文字的形體大不壹樣.如"暴"字,本義是用雙手拿出米到日光下晾曬,因為"暴"字中部的"出"和"廾"並合成"***",下部的"米"變成"氺",其本義就難以顯示,也給判別造字法帶來困難.象形字也有形體訛變的現象,獨體,合體象形字都有.
其次,看構字部件之間的關系.合體象形字的兩個構字部件之間,往往是以壹個為主體,以另壹個為參考物;會意字的構字部件之間是相互作用,相互融合的關系.雖然,不少(合體)象形字和壹些會意字,它們的構字部件之間還有位置關系.合體象形字如:
石9 《說文》:山石也.在廠(han)之下,"口"象(石塊)形.
須10 《說文》:"面毛也,從頁從彡."實指在"頁"兩側之"彡"(shan 毛發).
連同上文舉到的合體象形字"魚,瓜,血,牢",以及"石,須"等等,都是壹個為主體,壹個為參考物,且有位置關系.有人稱之謂"會意兼象形",我認為可稱之謂"兼意之象形字".
會意字如:
從11 從二人前後相隨.
杲12 《說文》:"明也,從日在木上."
鳴13 《說文》:"鳥聲也,從鳥從口."
猋14 《說文》:"犬走貌,從三犬."
以上4個會意字,各構字部件之間相互作用,相互融合,不是以誰為主,以誰為參考物的關系.前兩個字的構字部件之間尚有位置關系,可稱之謂"兼形之會意字".
再次,看字的寫詞作用.從詞的內涵方面著手寫詞的字,有象物,象事,象意三類.象形字是象物的,會意字則是象事,象意的.如:
行15 《說文》"人之步趨也,從彳從亍."在甲骨文裏,"行"寫作十字路口之形,"行"當是象形字.《詩經·七月》:"遵彼微行,爰求柔桑."《詩經·大東》:"佻佻公子,行彼周行."微行是小路,周行是大路.行,是路.行,象形字,象物.
兵16 《說文》:"械也,從廾持斤並力之貌."按許慎的觀點,"兵"是會意字,但象物,本義是兵器.陳奇猷校釋《呂氏春秋·侈樂》時認為:"兵"之原義為"持斤砍伐"."自兵"即自伐其性,自為災害,故高誘註:"兵,災也."《漢語大辭典》註:"兵,猶妨害."其實,"兵"是會意字,象事,而傷害或為災之器,乃為兵器.兵器非"兵"之本義.
為(為17) 《說文》:"母猴也.其為禽好爪.下腹為母猴形."段玉裁雲:"假借為作為之字,凡有所變化曰為."《墨子·經說下》:"為麋俱鬥,不俱二."高亨註:"《說文》:'為,母猴也.'母猴謂獼猴也……猴與猴鬥,麋與麋鬥,此為,麋俱鬥也."章炳麟《訄書·原人》:"其肖人形也,若禺與為也."禺,母猴屬也.據此,"為"的寫詞作用是象物.而羅振玉《增訂殷虛書契考釋》:"案:(為)從爪,從象,絕不見母猴之狀,蔔辭作手牽象形……,意古者役象以助勞,其事或在服牛乘馬以前."按羅的說法,"為"是象事的,是會意字.
珥18 《說文》:"瑱也,從玉耳,耳亦聲."許慎註:"瑱,以玉充耳也."段玉裁在此句下註曰:"詩毛傳曰:瑱,塞耳也.又曰:'充耳謂之瑱,天子玉瑱,諸侯以石.'按,瑱不皆以玉."其實,"珥"的本義乃以玉(石)充耳也,後引申為飾耳之珠玉.會意字"珥",依然是象事的,不是象物的.
(/ydtj/00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