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婦壹詞,在漢語中使用較晚。較早壹般只用“媳”字,意思是“兒子的妻子”。如《字匯》中記載:媳。思積切,音昔。俗謂子婦曰媳。
到唐末五代時期,媳婦這個詞開始出現,仍然是作兒子的妻子的意思,有時候也有女性謙稱的意思,如《契丹國誌》載後晉皇太後降表雲:「晉室皇太後媳婦李氏妾言。。。」
到元朝時期開始,媳婦這個詞才有了“妻子的意思”,如元李壽卿《伍員吹簫》第三摺:「剛壹味胡支對,則向妳媳婦根前受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