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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缊請火 拼音:shù yùn qǐng huǒ 解釋:束缊:束壹紮可燒的大麻為火把;請火:借火。搓麻為引火繩,向鄰家討火。比喻求助於人。也比喻為人排難解紛。 用法作謂語、賓語;指求人 近義詞束缊還婦、束缊舉火 出處:《漢書·蒯通傳》:“即束缊請火於亡肉家。” 用亂麻搓成引火物,持之向鄰家討火點燃。《漢書·蒯通傳》: “臣之裏婦,與裏之諸母相善也。裏婦夜亡肉,姑以為盜,怒而逐之。婦晨去,過所善諸母,語以事而謝之。裏母曰:‘女安行,我今令而家追女矣。’即束缊請火於亡肉家,曰:‘昨暮夜,犬得肉,爭鬥相殺,請火治之。’亡肉家遽追呼其婦。”《韓詩外傳》卷七亦有此說,“缊”作“蘊”。後用為求助於人之典。唐李德裕《積薪賦》:“時束缊以請火,訪蓬茨於善鄰。”缊,壹本作“蘊”。亦省作“束缊”、“束蘊”。唐駱賓王《上瑕丘韋明府君啟》:“是以臨邛遣婦,寄束缊於齊鄰;邯鄲下客,效處囊於趙相。”宋林逋《和酬周寺丞》:“門橫野水席凝塵,束缊誰能問乞鄰?”亦用為不出兒媳之典。
2. 束媼請火文言文成語“ 束緼請火” 發音 shù yùn qiǐng huǒ 又作 “束蘊請火”解釋 緼(蘊):亂麻,可束以燃火;請火:乞火,討火。搓亂麻為討引火繩,向鄰家討火。
出處 漢·班固《漢書·蒯通傳》:“裏婦夜亡肉,姑以為盜,怒而逐之。晨婦去,過所善諸母,語以事而謝之。裏母曰:‘女(汝)安行,我今令而(女)家追女(汝)矣。’即束緼請火於家亡肉,曰:‘昨暮夜,犬得肉,爭鬥相殺,請火治之。’亡肉家遽追呼其婦。”
還有壹種原文為:李婦與李母相善。婦⑴見疑盜肉,其姑去之,恨而告於李母,李母曰:“安行。今令姑呼汝。”即術蘊請火去婦之家,曰:“吾犬爭肉相殺,請火治之。”姑乃直使人追去婦,還之。
1蘊:亂麻,可以來燃火。
2見疑:受到懷疑。
3姑:丈夫的母親。
4 安:慢慢地。
5去:趕走、打發走。
6殺:廝殺。
7直:徑直、壹直。
8相善:關系好。
翻譯:鄉裏的婦女和壹位鄉裏的老媽媽關系很好。婦女在家中被懷疑偷了肉,她的婆婆趕走了她,婦女怨恨告訴了和他關系好的老媽媽,老媽媽說:“妳先慢走,我讓妳婆婆去追妳。”於是拿著壹束柴禾到了婦女家裏,說:“我家的狗因爭肉互相咬死了,借妳家的火烹煮了它們。”婦女的婆婆於是趕緊讓人把婦女追了回來。
比喻求助於人。也比喻為人排難解紛。同 束蘊請火
3. 文言文中”火”的意思火
huǒ(ㄏㄨㄛˇ)
[1]燃燒,物質燃燒時所發出的光和焰:~力。~燭。~源。~焰。煙~。~中取栗(喻為別人冒險出力,而自己吃虧上當,毫無所獲)。
[2]緊急:~速。十萬~急。
[3]指槍炮彈藥等:~藥。~炮。
[4]發怒,怒氣:~暴。~性。
[5]中醫指發炎、紅腫、煩躁等的病因:肝~。毒~攻心。
[6]形容紅色的:~紅。~腿。
[7]古代軍隊組織,壹火十個人。
[8]姓。
部首: 火 筆畫: 4 外筆畫: 0
4. 束蘊請火裏婦與裏母相善。婦見疑盜肉,其姑去之,恨而告於裏母,裏母日:‘安(慢慢地)行。今令始呼汝。'即束蘊請火去婦之家,曰:‘吾犬爭肉相殺,請火治之。'姑乃直使人追去婦還之。
鄉裏的婦女和壹位鄉裏的老媽媽關系很好。婦女在家中被懷疑偷了肉,她的婆婆趕走了她,婦女怨恨告訴了和他關系好的老媽媽,老媽媽說:“妳先慢走,我讓妳婆婆去追妳。”於是拿著壹束柴禾到了婦女家裏,說:“我家的狗因爭肉互相咬死了,借妳家的火烹煮了它們。”婦女的婆婆於是趕緊讓人把婦女追了回來。
5. 文言文 束缊請火 譯文 原文開頭是 ‘臣之裏婦,與裏之諸我以前居住在壹個巷子裏,隔壁有壹家的媳婦和婆婆吵架了,因為婆婆發現家裏不見了壹塊肉,認為是媳婦偷吃了,於是要趕媳婦出門,這個媳婦臨走的時候和鄰居們告別,鄰居們都知道她是好人,婆婆冤枉她了,其中有壹個人想了個辦法,就對這個媳婦說,妳慢慢走,我有辦法讓妳婆婆出來把妳追回家。
然後,這個鄰居就拿了壹個束麻的火把,到這個惡婆婆家敲門,對惡婆婆說‘昨天我們家的兩只狗不知從哪裏叼來壹塊肉,搶來搶去,都得了重傷死掉了,我想借個火來把它們燒了’。惡婆婆壹聽明白了,原來肉是被狗偷了啊,自己錯怪好媳婦了,果然馬上去把媳婦追了回來。
6. 束縕請火的現代譯文到了齊悼惠王的時候,曹參為相國,禮賢下士,邀請蒯通為門客。
當初,齊王田榮怨恨項羽,謀劃發兵背叛項羽,劫持齊地士人,不服從的處死。齊國不曾做官的東郭先生、梁石君也被劫持,勉強服從。待田榮起兵失敗,二人以曾參與叛亂為恥,就壹同入深山隱居。有人對蒯通說:“先生為曹相國所倚重,幫他拾遺補缺,指出過失,為他推薦賢能之人,在齊國沒有人能趕上您了。先生知道梁石君和東郭先生,他們二人本是世俗的人所不及的,為什麽不推薦給曹相國呢?”蒯通說:“好。我居住的裏巷有壹婦人,與同裏諸老婦關系很好。壹次這個婦人家夜裏丟了肉,婆母認為是她偷了,憤怒地把她驅逐了。她早晨離開家,順路看望跟她友好的各位老婦,把因丟肉被婆母驅逐的事說了,並向她們告辭。裏巷老婦們說:‘妳且慢慢走,我們今天就讓妳家人追妳回來。’於是她們把麻絮束成引火物,向丟肉家求借火種,說:‘昨天夜晚,狗得到壹塊肉,互相搶奪廝殺,死了壹條狗,想借火回去煮了吃。’丟失肉的那家人趕緊追趕呼叫他家的婦人回來。本來巷裏諸老婦並非遊說之土,用束麻絮引火的手段也並非是使婦人還歸的正當辦法,然而事物有相互感應的道理,事有碰巧成功的時候。我這就去向曹相國借火。”於是他求見曹相國,說:“婦人中有死了丈夫三天就出嫁的,有深居守寡不出門的,假若您找妻子,要哪個?”曹參說:“要不出門的。”蒯通說:“那麽尋找臣子也應當這樣,那東郭先生、梁石君,是齊國的才智過人之士,隱居不出,未曾卑節屈意而乞求做官。希望您派人對他們二人以禮相請。”曹相國說:“我接受妳的指教。”於是對東郭先生和梁石君均以上賓接待。
7. 翻譯文言文“我以前居住在壹個巷子裏,隔壁有壹家的媳婦和婆婆吵架了,因為婆婆發現家裏不見了壹塊肉,認為是媳婦偷吃了,於是要趕媳婦出門,這個媳婦臨走的時候和鄰居們告別,鄰居們都知道她是好人,婆婆冤枉她了,其中有壹個人想了個辦法,就對這個媳婦說,妳慢慢走,我有辦法讓妳婆婆出來把妳追回家。然後,這個鄰居就拿了壹個束麻的火把,到這個惡婆婆家敲門,對惡婆婆說‘昨天我們家的兩只狗不知從哪裏叼來壹塊肉,搶來搶去,都得了重傷死掉了,我想借個火來把它們燒了’。惡婆婆壹聽明白了,原來肉是被狗偷了啊,自己錯怪好媳婦了,果然馬上去把媳婦追了回來。”
蒯通當時講這個故事,意思是說,我和那個束缊請火的鄰居壹樣,現在去請了名士來為宰相出力,並不是根本的法子,國君要真正有誠意,有好的環境來給這些名士,他們自己會主動來為國家出力的。
《漢書·蒯通傳》:“即束缊請火於亡肉家。”
用亂麻搓成引火物,持之向鄰家討火點燃。《漢書·蒯通傳》: “臣之裏婦,與裏之諸母相善也。裏婦夜亡肉,姑以為盜,怒而逐之。婦晨去,過所善諸母,語以事而謝之。裏母曰:‘女安行,我今令而家追女矣。’即束缊請火於亡肉家,曰:‘昨暮夜,犬得肉,爭鬥相殺,請火治之。’亡肉家遽追呼其婦。”《韓詩外傳》卷七亦有此說,“缊”作“蘊”。後用為求助於人之典。唐李德裕《積薪賦》:“時束缊以請火,訪蓬茨於善鄰。”缊,壹本作“蘊”。亦省作“束缊”、“束蘊”。唐駱賓王《上瑕丘韋明府君啟》:“是以臨邛遣婦,寄束缊於齊鄰;邯鄲下客,效處囊於趙相。”宋林逋《和酬周寺丞》:“門橫野水席凝塵,束缊誰能問乞鄰?”亦用為不出兒媳之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