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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屬於槍的哪種?是大類裏面的壹個,還是屬於壹個小類呢?槍從大類上能分成幾種啊?

狙擊屬於步槍,壹般采用半自動或非自動方式,屬於輕武器範疇

Small Arms(輕武器)

輕武器

使用彈頭或其它殺傷體進行射擊的身管武器,在各種武器中它的數量最大。輕武器類型按下列特征區分:口徑、用途、操作方法、持槍方法、射出殺傷體所需能量來源、戰鬥中使用與保養方法、自動化程度、射擊性能、槍管數量與結構特點等。通常把輕武器分為小口徑(6.5mm以下)、普通口徑(6.5~9mm)和大口徑(9~14.5mm)。現代輕武器按用途可分為:戰鬥、試射,教練、運動和狩獵等類,按操作和持槍方法可分為:手槍、左輪、沖鋒槍、突擊步槍、步槍、狙擊步槍、卡賓槍、輕機槍、重機槍與輕重兩用機槍等。

在現代戰爭中輕武器的主要戰術功用可歸納為以下8條:

輕武器是現代步兵(輕步兵和裝甲步兵)手中的基本武器,是近戰中最有效的殺傷手段;

輕武器在支援步兵沖擊,在壓制和摧毀敵人火力點(敵機槍掩體、榴彈發射器和反坦克武器陣地等)方面,有相當大的威懾和打擊作用;

防禦時,在近距離內,輕武器是遏止和粉碎敵下車步兵沖擊的主要火力源泉;

在特定條件下戰鬥(叢林、峽谷、城鎮等),輕武器能夠發揮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敵後遊擊作戰中,襲擊敵人運輸線(特別是它的油料供應系統)、供應基地、前線機場、導彈發射基地、通信聯絡系統和指揮機關等,輕武器可能是主要的戰鬥手段;

警戒、巡邏、偵察和自衛,必須配裝輕武器;

在反裝甲的梯次火力配系中,步槍等配裝的槍榴彈等輕型反裝甲手段,有不可忽視的作用;

輕武器具有壹定的防低空低速空中目標(如傘降兵、直升機和低空飛機等)的作用。

Sniping Rifle(狙擊步槍)

什麽叫Sniping(狙擊)? “狙擊——優秀射手埋伏在隱蔽地點,突然、準確地射殺敵人。主要是射擊敵觀察、通信人員和指揮員等目標。”(音jü,但常見有人讀或寫成“阻”,另外也曾聽過有人用普通話讀成“追”)

什麽Sniper(狙擊手)?“受過專門訓練,完全掌握精確射擊、偽裝和觀察技能的射手,通常可首發擊中目標。”第壹次世界大戰期間英軍首先使用狙擊手這壹名稱。”

什麽叫Sniping Rifle(狙擊步槍)? “狙擊手使用的裝有光學瞄準鏡的步槍,用於對最重要的單個目標實施精確射擊,利用光學瞄準鏡可以在能見度不好的條件下進行有效的觀察,從而提高瞄準精度。夜間實施射擊時,在狙擊步槍上裝有夜視瞄準鏡或者接通光學瞄準鏡的分劃照明。狙擊步槍分為非自動與半自動兩種。目前,半自動狙擊步槍應用最廣。”本世紀80年代開始,大口徑(12.7mm)狙擊步槍出現,其戰術任務主要是在較遠距離上(1500米左右)摧毀敵裝備器材。

Assault Rifle(突擊步槍)

第壹支真正的突擊步槍是1942年在蘇德戰場上出現的。現將這支槍的起源略作表述:1934年德國軍方感到需要壹個比7.92×57mm威力小壹些的彈種,隨即與馬格德堡市波爾特工廠簽訂了壹項開發新槍彈的合同,該廠於1941年開始生產7.92mm步兵用短彈,此彈將原7.92大威力彈彈殼長由57mm減至33mm,裝藥量由47格令(約3克)減至24.6格令(約1.6克),彈頭重由198格令(約12.8克)減至123格令(約8克)。1938年德國軍方與蘇爾市海納爾兵工廠簽訂合同,開發壹種輕型自動步槍,發射新短彈,並要求試制50支樣槍,雨果·斯麥塞(Hugo Schmeiser)擔任方案設計師。1941年1月,德國軍方又與海納爾工廠和華爾特工廠簽訂另壹合同,要求於1942年8月生產200支發射新短彈的樣槍,方案設計師是布勞寧(Brauning)。1942年,海納爾廠生產10000支新槍,型號定為MKb42(H),華爾特廠生產8000支,型號定為MKb42(W)。按MKb系德文Maschinenkarabiner的縮寫,意為“沖鋒卡賓槍”,後又改稱MP43沖鋒槍,MP系德文Maschinenpistole(沖鋒槍)的縮寫,至1944年始正式定名為Stg44突擊步槍,Stg系德文Sturmgewehr(突擊步槍)的縮寫。

德國人首創的Stg44的主要特點是火力猛烈,點射和連續射時,由於使用了低威力M43短彈(7.9×33mm),易於掌握,在壹定的距離上具有相當好的射擊精度。《現代火器》用壹句頗有風趣的話語來描述突擊步槍:“It represented the first successful marriage between the rifle and the submachine gun”(突擊步槍表明是步槍和沖鋒槍間最美滿的婚配)。這句話的含義可以作如下理解:突擊步槍既不完全是步槍,也不能說是沖鋒槍,它是根據現代戰爭的要求(在縮短的作戰距離上,需要有更高的火力威力和更好的機動能力),將步槍和沖鋒槍所固有的最佳戰術技術性能成功地結合起來,並且具有首創特點。

這種新型步槍,德國人稱為“Sturmgewehr”,按德文奠“Sturm”的本意是“暴風雨”,也就是說,它是壹種“暴風雨式的步槍”,當然在軍事上“Sturm”也引申為“沖擊”、“突擊”、“沖鋒”等。英國人、法國人對“Sturmgewehr”並沒有采取“字面直譯”為“Storm rifle”和“le fusil d`orage。而是使用了引申的軍事術語,即分別定名為“assault rifle”和“1efusil d`assaut”。原蘇聯人的M43中間威力槍彈研制開始時間大致和德M43短彈相當而研制成功稍後。使用這種槍彈的AK-47理應和德國的Stg44壹樣,可是它卻名為“ABTOMAT”(自動槍),而沒有采用“ШТУРМОВАЯ ВИНТОВКА”(突擊步槍)。何由?這就不得不從俄羅斯人的傳統和心理因素上考察。從傳統上看,俄國人在20世紀初研制的M1916費德洛夫自動步槍就是用“ABTOMAT”命名的。從原蘇聯人的心理上推斷,他們萬萬不能直接引用當時的死敵德國人首創和使用的槍名。

這裏產生了壹個無法回避的問題,即漢譯名“突擊步槍”是否和“Sturmgewehr”或“Assault Rifle”相當。

先察看壹下德文的“Sturm”和英文的“Assault”這兩個詞,“Sturm—attack,assault—!charge!”(軍語)進攻;攻擊,沖擊,突擊,強擊,沖呵!沖鋒!)

關於“Assault”(突擊),現作若幹引證:“進攻的高潮,與敵進行肉搏戰。”“進攻的最後階段。”

上述引文都是德英辭典、英文軍語詞典和英英大詞典中的釋義並加以漢譯而得,因此說到漢文的“突擊”仍有隔靴搔癢之感。

看壹看我國軍事專家編寫的工具書對“突擊”這壹軍語是如何解釋的。

“集中兵力、火力對敵人進行急速而猛烈的打擊。”

如果不用“突擊”而用“沖擊”,如何利用“沖擊”這壹軍語限定此類步槍似乎更能表達它的戰術使命。

“沖擊——進攻部隊在近距離內向敵猛撲,以抵近射擊、手榴彈,白刃格鬥消滅敵人。”

由於英文的“assult”的漢文解釋既可為“沖擊”又可為“突擊”。為何厚“突”而薄“沖”?其理如下:

這種武器是用於突擊戰術行動中的;

在語感上能夠比較形象地表達此類武器火力熾烈和火力突然等特征;

參照了日譯術語“突擊銃”。

關於突擊步槍的戰術功用,《蘇聯軍事百科全書》概括得很好。“單兵使用的便攜自動武器,用於近戰殺傷敵有生力量,它可形成很大的火力密度,現代突擊步槍是強威力火器。”

當然,《中國軍事百科全書》對突擊步槍的定義寫得更準確:“壹種重量較輕、槍長較短、具有沖鋒槍的猛烈火力和接近普通步槍射擊威力的自動步槍。” 突擊步槍小口徑化,其作戰使用的優越性更加突出。當代突擊步槍的兩個標桿系列:美國的M16系列和俄國的AK系列。

“自動步槍”這壹術語的概念通常指能夠"全自動射擊”的步槍。其中有些還兼具“半自動射擊”和“定長點射射擊。”

Browning Automatic Rifle(勃朗寧自動步槍),英文簡稱BAR,是勃朗寧1917年設計成功的.他當時考慮這挺槍的戰術作用是要求通過無人區(指戰場上將交戰雙方分開的地帶)時,可由單兵攜行射擊,壓制敵固定機槍火力點,為己方沖擊士兵提供火力支援.但在實戰中,上述戰術功用的設想並未奏效。

“勃朗寧自動步槍在本世紀20年代和30年代作為壹挺引人註意而合用的輕機槍受到壹些國家的歡迎.此槍不僅在美國而且在歐洲都進行生產,經稍許改進而作為輕機槍出售。”

“勃朗寧自動步槍和路易士機槍是典型的輕機槍。”

“勃朗寧自動步槍是美國的制式機槍,它可以夾持在腰際,抵肩和使用兩腳架射擊,還可安裝在直升機外架座上遙控射擊。”

M1918A2(又稱R75)勃朗寧自動步槍帶兩腳架重9.2公斤,因此它是壹挺“貨真價實”的輕機槍。“7.62mm- D式自動步槍,是比利時FN公司在1930午仿制美國的M1918A2式產品。

可以看出加拿大的重槍管型帶兩腳架的“7.62mm C2和C2A1自動步槍”也屬於輕機槍類,正如《簡氏》(1980--1981年版)所述,“加拿大陸軍裝備重槍管的FN步槍是作為班用輕型自動武器使用的。”

比利時命名“自動步槍”時,在步槍(fusil)後除了用“automa-tique”(自動的)限定外,還要外加“legere”(輕型的),即“輕型自動步槍”,以此與“自動步槍”(輕機槍)相區別。

“自動步槍”這壹名稱在國外輕武器界,特別是在美國,有時理解為“輕機槍”,在閱讀國外文獻和進行學術交流時應當註意這壹點。自動步槍與突擊步槍有何區別?英文縮略語AR既可理解辦Automatic Rifle又可當作Assault Rifle,因此現代自動步槍與突擊步槍是壹回事,只是稱呼不同而已。

需要指出的,“自動步槍”這個槍名早於“突擊步槍”,而且舊式的自動步槍發射大威力步槍彈,而突擊步槍限定只能發射小口徑槍彈或中威力步槍彈(包括個別減裝藥大威力步槍彈)。

附註①:在美軍的術語中,Automatic Rifle指“班用輕機槍”,這正是由於BAR在步兵班中所擔任的角色而繼承下來的壹個傳統稱呼。例如M249的野戰手冊FM23-14的名稱為《M249 LIGHT MACHINE GUN IN THE AUTOMATIC RIFLE ROLE》;又例如在步兵班編制中,M16自動步槍射手的MOS名稱(Military Occupational Speciality,指“軍事專業”,相當於“工種”)僅被稱為“步槍手”——Rifleman,而M249機槍手的MOS名稱則為“自動步槍手”——Automatic Rifleman。本人曾在《美國陸軍士官手冊》中譯本上發現有把“Automatic Rifleman”誤譯為“半自動武器射手”的情況,結果在相關內容上描述成由半自動武器實施火力壓制。

Revolver(左輪)

Revolver(左輪)原義為“轉動”源於拉丁文revolvere。漢譯名為什麽叫“左輪”?“裝子彈的轉輪能從左側甩出來,所以叫左輪”。

“帶有轉輪(內裝若幹發槍彈)的壹種單手武器,使用時,無需再裝填即可連續發射幾發”。

美國人說,柯爾特(1814—1862)是左輪的真正發明人,並推崇他是當之無愧的左輪之父。

柯爾特的11.18mm口徑M1860左輪在南北戰爭中(1861—1865)被廣泛采用,當時生產量超過200,000支。

美國人偏愛左輪,而德國人喜歡自動手槍。美國人認為使用左輪壹彈瞎火時,只需再扣壹次扳機,“死”彈就離開了火線,而另壹發新彈又對準了火線。這在面對面的生死搏鬥中,其意義是不可估量的。德國人則認為瞎火概率畢竟不大,使用者在緊急情況碰上這種倒黴情況則更少,這裏就出現了壹個“平均安全”概念。美國人認為不怕壹萬,就怕萬壹,無論誰碰上都不好,這就出現了壹個“個體安全”概念。在過去,美國的警察局大部分都配備左輪,由此便足以看出美國人的心理狀態。不過這個情況在1980年代後期開始出現改變,當LAPD和LASD用伯萊塔92F換下柯爾特“蟒蛇”後,美國許多警察局都相繼效仿,現在美國警察的手槍多以半自動手槍為主。

Automatic Pistol(自動手槍)

首先談壹談pistol(手槍)。

英文把手槍叫pistol,德文叫Pistole,法文叫pistolet,俄文叫пистолет,捷克文叫pist'l,意大利文和瑞典文均叫pistola,可見印歐語系手槍名稱的讀音和拼寫都差不多。日本人稱手槍為拳銃。

手槍名稱的來源,說法不壹,現列舉若幹如下:

1、1540年意大利比斯托亞(Pistoia)有個名叫維特裏的槍械工匠,造了壹支單手使用火器,以“Pistoia”命名。

2、古代有壹種硬幣,叫皮斯托雷(pistole),當時手持射擊的小型武器口徑如同該硬幣直徑,故以此命名。

3、源於象聲詞pisk,因當時手槍發射時聲響像吹口哨的聲音壹樣。

4、手槍首先由騎兵使用,不用時放入皮套內,然後掛在馬鞍前橋上,馬鞍前橋叫pistallo,故手槍以此命名。

手槍通常不作為進攻武器使用,而是壹種自衛武器。在戰鬥中,使用其它武器裝備的作戰人員有時也隨身攜帶壹支手槍。對於壹般軍人,手槍的有效射程不超過25米。現在各國裝備的都是automatic pistol(自動手槍)。所謂自動手槍實際上都是半自動手槍,這在世界範圍內已經約定俗成,即把實施半自動射擊的手槍叫“自動手槍”。為什麽?其中定有緣由。原來在手槍研制初期,人們把自動裝填但不能自動待擊的手槍稱作semiautomatic(半自動手槍),而把既能自動裝填又能自動待擊的手槍叫automaticpistol(自動手槍)。事實上,自動手槍並不能連續射擊,而是扣引壹次扳機,射出壹彈。由此看來,自動手槍中的“自動”和現代自動武器概念中的“自動”是不壹致的。

“雖然從技術觀點考察是不正確的,但是用自動手槍代名半自動手槍已經深入人心,因此,這個名稱不再可能廢棄。”

那麽能夠連續射擊,即真正自動射擊的手槍叫什麽名稱呢?美國人、英國人叫它“machine pistol”(沖鋒手槍),其字面是機關手槍。這個術語已正式收入壹些軍語和軍械詞典中。

沖鋒手槍有兩種解釋:“1、能夠全自動射擊的手槍。2、沖鋒槍(參見該條目)。第二種解釋源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德軍使用的沖鋒槍名稱Maschinenpistole(字面:機關手槍)和俄國人的pistolyet-pulemyot(手槍式機槍即沖鋒槍)。德國人和俄國人所以如此命名是由於沖鋒槍使用手槍彈之故。”

英文中還有個術語Handgun,從詞形上看,和漢文的造詞法完全符合,英文Hand+gun=Handgun,漢文手+槍=手槍。但是Handgun雖有時也可譯為手槍,但應理解為泛指,只在某具體情況下可實指。《麥克米倫當代詞典》對Handgun的釋義是“能夠單手握持射擊的火器,如手槍、左輪等”。對pistol的釋義是“其設計構思的方案為單手握持射擊的壹種小型火器”。準此,Handgun是壹泛用術語,而pistol為專用術語。pistol譯為手槍巳無異議,Handgun最好譯為單手使用的武器或單手槍等。“Handgun”這個術語首次出現於1386年英國文獻中。

遠在400年前,德國騎兵就曾經使用過手槍打仗,法國當時還建立了“手槍騎兵隊”(pistoleers),美國獨立戰爭時(1775-1783)也曾使用過手槍作戰。

第壹支成功的自動手槍是奧地利人肖伯格發明的,大約在19世紀60年代。

幾個現代化軍隊中裝備的手槍計有:美軍的11.43mm M1911A1式手槍,俄軍的9mm馬卡洛夫手槍,英軍的9mm L9A1式手槍,德軍的9mm P1式手槍和法軍的瑪伯PAl5式手槍。世界上比較有名的手槍還有德國的華爾特,日本的南部,捷克的尼克爾,意大利的伯萊塔,俄國的TT式等。

關於手槍發展趨勢,史氏《世界輕武器》寫道:“自動手槍,像左輪壹樣,看來其發展已接近頂峰。進壹步的重大改進必須完全依靠彈藥和冶金技術的發展與提高。”

戰爭經驗表明,使用手槍作為近戰殺傷武器確實無用。因此,正規部隊的士兵不再配用,只能作為軍官的自衛武器。但是特種兵,特別是特工人員、警察和遊擊隊員裝備手槍還是有用的,因為手槍易於隱蔽攜帶,不為人察覺。

Machine Pistol(沖鋒手槍)

Machine Pistol(沖鋒手槍)可使用肩托(木盒式或金屬托折疊式)射擊,半自動射擊時,有效射程可達100米。

用簡單壹句話給沖鋒手槍下壹個明確完整的定義是不容易的,因為沖鋒手槍兼備自動手槍和沖鋒槍的特征.沖鋒手槍和沖鋒槍的分界線特別模糊。更有甚者,近年來新研制的某些十分有效的武器已經突破了常規分類法。例如,有人研制了發射5.56mm步槍彈的獨特單手射擊的武器,美國人別出心裁研制出小魔鬼四合壹槍(Imp),即集短突擊步槍、沖鋒槍、救生槍和手槍的戰鬥性能於壹槍(註:該計劃已經失敗),還有壹種可單連發的單手用武器,取名為mini-sub-machinegun(微型沖鋒槍)。

沖鋒手槍的基本特征,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1.必要時,可單手發射;

2.可全自動射擊,亦能半自動射擊,有些可定長點射;

3.大多數發射手槍彈,也有發射小口徑彈種的;

4.重量比典型的沖鋒槍輕;

5.經常配有附加肩托,有時帶消音裝置。

Machine Pistol(沖鋒手槍)這個名稱非常不穩定,人們根據具體槍的特點和個人的愛好與經驗,給它起了很多名稱。如稱此類槍的某壹種為machine pistol(沖鋒手槍),稱另壹種為mini submachine gun(微型沖鋒槍),稱第三種為assault pistol(突擊手槍)等等,其實,其戰鬥性能壹也。

“1895年毛瑟研制成功壹支真正軍用7.63mm沖鋒手槍,這支槍出現已經80余年,可是迄今仍有人使用它。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風雲人物溫斯頓·丘吉爾(Winston Churchill,1874—1965)在青年時代任過英國騎兵中尉,他回憶在非洲蘇丹烏姆杜爾曼地區的戰鬥中(1898)遭到圍困,據他說,他確實是用了毛瑟沖鋒手槍在喊殺聲四起的重圍中殺出壹條生路來的。丘吉爾高度評價毛瑟沖鋒手槍的威力、可靠性和大彈匣容量。他當時向上峰建議裝備此槍,但英軍當局壹直到許多年後,才認識到這支沖鋒手槍的威力。”

7.63mm毛瑟手槍是壹支典型沖鋒手槍。據稱在本世紀20年代和30年代毛瑟手槍運到中國出售的超過400,000支。“中國人特別喜愛毛瑟手槍,在亞洲,弄到壹支毛瑟或仿制品,則身價倍增。”中同人給毛瑟起的名字很多,計有:駁殼槍、盒子槍、盒子炮、自來得手槍等。其中盒子炮,在英文文獻上已經作為外來語使用,即Box Cannon。

沖鋒手槍由於重量輕、外廓尺寸小,在數十米內能發揮相當大的火力威力,“可部分地執行沖鋒槍的傳統任務。”因此該類武器可考慮配發給空降部隊、小分隊指揮員、偵察兵、汽車兵、炮手、導彈手、後勤人員以及公安防暴人員。遊擊隊員如果配上這種武器,在某些情況下,其作用不減當年。

沖鋒槍

“沖鋒槍”是國內對“submachine gun”的稱呼,港澳地區則壹般采用“輕機槍”或“手提式輕機”之類的叫法。按照《兵器工業科學技術辭典——輕武器》中的定義,沖鋒槍是“單兵雙手握持發射手槍彈的輕型全自動槍”,註意“發射手槍彈”和“輕型全自動”這兩個關鍵詞,國內對沖鋒槍的劃分方法是習慣以這兩個關鍵定義作為分類標準的。

壹般公認世界上第壹種沖鋒槍是意大利在1915年設計和生產的帕洛沙,這是壹種發射9mm手槍彈的雙管全自動輕型武器,不過帕洛沙其實是要作為超輕型的機槍使用。後來德國人施邁塞爾(Hugo Schmeisser)在1918年設計的MP18沖鋒槍被認為是第壹支真正意義上的沖鋒槍。

在不同的國家,對於沖鋒槍有不同的叫法。德國人使用Maschinenpistole(字面:機關手槍),所以德軍采用的沖鋒槍都冠以“MP”的編號,例如二戰時著名的MP-38/40,現在流行的警用沖鋒槍MP-5,就連戰後德軍采用的以色列UZI沖鋒槍在德軍內的正式名稱也為MP-2。俄國人的叫法是Пистолет-пулемет(相對於英文是pistolyet-pulemyot),前壹個單詞是手槍,後壹個單詞是機槍,這種叫法和德國人是類似的,所以俄國人的沖鋒槍編號壹般都以ПП(英文PP)作為編號的開頭。

英語裏面沖鋒槍的名稱為submachine gun(字面:小型機槍),日語的“輕機關銃”和港澳地區的“輕機槍”估計就是對這個詞的字面翻譯。英國人比較有趣,他們曾經submachine gun這個詞,他們認為這種發射手槍彈的短槍械怎麽都算不上“機槍的老二”,因此有壹段時間英國人是用“machine carbine”(機關卡賓槍)來稱呼沖鋒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