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說「我看了,我就知了。」「我聽了,我就知了。」「我經驗了,我就知了。」「我證明了,我就知了。」 I know because I see. I know because I think. I know because I hear. I know because I experience. I know because I have evidence. 那麽,這些都是我們通常認為「知識」的基礎。
妳怎麽知道?「我親眼看見的嘛!」妳就把妳的「見」當做妳知識的基礎。妳怎麽知道?「我自己耳朵聽見的嘛!」「那壹天我在那裏聽到的。 」妳把妳的 Hearing ,「聽」,當做妳知識的基礎。妳說「我親身經驗的還不對嗎?」妳把妳的「經驗」當做妳知識的基礎。那麽,很多人有他不同主觀性對經驗基礎的認識。但是問題是,同樣看見的不但是妳,還有那壹條狗,但是它不知道。狗也看見,看來看去,它不知道。貓也聽見,聽來聽去它不知道。所以,為什麽它們的看見、聽見不成為它知識的基礎?同樣經驗壹件事情,有的人了解偉大的真理,有的人壹點也不了解。
妳說「我經驗了,我明白了。」有的人做了孤兒,以後老的時候他就辦孤兒院。但是有的人做了孤兒,他大了以後就很討厭上帝為什麽給他做孤兒?所以同樣壹個經驗,有的人明白真理,有的不明白真理。所以經驗不是知識的基礎,思想也不是知識的基礎,妳的感官的路程也不是知識的基礎。所以在這幾句話裏面我們就否定了理性主義(Rationalism)、經驗主義 (experimentalism) ,還有其它的哲學思想。那麽,基督教的觀念,知識的基礎是什麽呢?知識的基礎是上帝的啟示,上帝啟示的時候妳才有知識。連「二加二等於四」也是上帝的啟示。
妳說「這個我就不明白了,為什麽 "二加二等於四" 也是上帝的啟示呢?」因為妳是人,妳有明白數學的可能。壹只貓它不會對妳說「喵喵,二加二等於四,喵!」沒有辦法,因為它被造的時候沒有數學的可能。雖然能知,able to know is a mircale 能知是壹個神跡。妳以為妳「能知」是很平常的,很自然的壹件事情嗎?在音樂歷史裏面有壹個很偉大的音樂家,那個音樂家的音樂妳聽貝多芬聽到討厭以後, 再聽他的妳還不會覺得討厭。
妳能夠知,能知就是壹個神跡,只有神願意創造能知的人,人才有可能「能知」。如果上帝沒有把理性放在人裏面,人連知識的可能都不存在。所以神造了人的理性,又預備要人明白啟示。神造了理性在妳裏面,就是要人做壹個能知真理的人。但是「能知」和「對真理的知 」是兩件事情。妳能知,但是妳是不是能知真理呢?「能知」是壹個Potential ,而「能知真理」是壹個目的。妳「能夠知道真理」這表示妳已經有了那個潛能了。但是妳以後妳真正知道,知了真理了,妳達到了知的目的,那個目的就達到了。那麽「真理」在哪裏?真理不是知的本身。真理是真理,知是知。知什麽?知「真理」。所以「知者」是主體,「被知者」是客體。「我知真理」,真理就是不是我,我就不是真理,對不對?妳們到底有沒有想?妳們聽我講學,如果不肯用頭腦,明天可以不必來。如果妳聽了感到很頭痛那是很正常的。但是妳聽上帝的道而頭痛,比起妳掛慮東、掛慮西頭痛更有福氣。求主給我們常常思想上帝的道以致於頭痛。
好,我們繼續下去。我如果知真理,我就不是真理,真理就不是我。「我知真理」,就是「真理被我知」,真理被我知,真理就變成被動的了。我知真理我變成主動的了,所以知者是主體,被知者是客體。這樣「主」就不是「客」,「客」就不是「主」。我知真理,而當我知真理的時候,從我「不知」變成「我知」,發生了什麽事情呢?發生了什麽事情呢?有時候妳做完禮拜回去很高興。妳說「今天我知道了很多很享受我從前想知而沒有機會知道的事情。」所以從「不知」變成「知」發生了什麽?這也是神跡。今天我看妳們聽道的情形,看見有的人在笑了,妳感覺到欣賞了,妳在享受壹些的東西。
真理不會從不存在變成存在,再從存在變成不存在。只有真理從我記憶範圍之外進到我的記憶範圍之內,然後再從我的記憶範圍之內,跑到我的記憶範圍之外。當妳曾經記得而現在不記得的時候,好,現在不記得,這個叫做「忘記」,那什麽叫做「忘記」?妳說「我忘記了」。妳怎麽知道?如果妳忘記了妳怎麽知道妳忘記?忘就是忘了,怎麽還記得「我忘記了」?當妳說「忘記」的時候,妳是不是在表示妳「曾經記得而現在不記得」那個叫做「忘記」?然後妳因為記得妳明明「曾經記得」,如果妳記得「妳明明記得」就表示妳真的忘記。因為妳不但記過而且妳還記得「妳曾經記過」嘛!這個是「記得的記得」。「記得的記得」就不是「忘記」,那我記得我「曾經記得」怎麽現在不記得?如果我「曾經記得」,現在不記得,那麽現在那個不記得的東西就從我的記憶裏面跑出去了。我記得我「曾經記得」,但是現在不在我的記得裏面,表示在妳的記憶裏面有壹個空間了。這樣,變化的不是真理,變化的是妳對真理的「知」和「記憶」的空間的問題。所以真理是不變的,不變的才是真理。對真理的「知識」和「記憶」是會變的。我從「不知」變成「知」,我從「記得」變成「不記得」,我從「沒有記憶的空間」直到「記憶裏面有了真理的空間」。這樣,我在改變,不是真理在改變!我把這個相類的邏輯壹直推下去的時候(我今天不談那些,我就稍微提壹點),妳就發現,我們不是主體。雖然我們常講我們有「主觀性的真理」,「我自己有經歷過這個」,但是在整個真理的範圍來看,人對真理的認識只證明人是客體而不是主體。那麽真理就變成增加我們的知識,增加我們的享受,增加我們生命豐盛的那個內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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