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言之,只要不是順性人或異性戀,就都是我們的人!
看看,是不是超級酷炫?簡直有壹種我們是老大的錯覺!而且,別忘了我們的名字,我們叫酷——兒耶!聽上去就很酷嘛,對不對。
可是,雖然我們在中文語境中這麽酷,Queer這個詞在英語世界中的形象卻完全不是這麽回事。要說起來,那完全就是壹部性少數大家庭的血淚史。
雖然“queer”現在已經是我們性少數者驕傲的標簽,當它剛開始被使用時,其實是壹個貶義詞。
在16世紀初(1500年左右),“queer”被英語從蘇格蘭語中吸納 , 正式進入英語世界。也是在這個時期,“queer”這個詞正式與“奇怪”“異樣”的意思掛了鉤,為以後引申為在性向上的“非主流”打下了基礎。
到了近代,十九世紀與二十世紀交匯之時, queer的原意“奇怪”還在被廣泛使用,比如在柯南道爾的筆下:
Holmes raised his eyebrows.
“And yet you have sent for me?”
“Ah, yes, that’s another matter —— a mere trifle, but the thing you take an interest in —— queer , you know, and what you might call freakish. It has nothing to do with the main fact —— can’t have, on the face of it.”
“What is it, then?”
“queer”壹詞作為“反常”的意思出現在1904年出版的《第二塊血跡》,柯南 · 道爾的福爾摩斯探案集56短篇之壹。
然而,隨著時間推移,queer“奇怪”的原意開始有被所謂“不正常的性行為”、“性事上的逾矩”之意取代的趨勢。
當時間正式邁入20世紀時,根據牛津詞典,queer的詞義在這壹時期逐漸演變為針對非異性戀的侮辱詞匯。
在50-60年代的民權運動中,“queer”被用來與“dyke”(騷貨)“faggot”(死基佬)等詞壹起被用來攻擊LGBT群體。
如果我們坐時光機穿越到那個時候,然後自我介紹說是酷兒的話,估計場面會非常的尷尬……類似我們在現在的語境下介紹自己是“破X”,真的是很屈辱了。
不過,隨著同誌運動的發展,我們終於漸漸恢復了對自己的自信,開始擁有了自己的“pride”。對我們來說,叫囂著“queer”的人,就像幼兒園的罵人小孩子壹樣可笑!
這樣強大的自信,最終讓我們擁抱了“queer”這個詞,讓這個曾經是我們“敵人”的詞變成了我們自己的標簽。
酷兒國度(Queer Nation)的海報:
“恐同(同性戀)是社會疾病”
“恐同(同性戀)對妳的健康產生威脅”
壹個彰顯這種強大自信的著名例子是於1990年成立於紐約的性少數權益組織,酷兒國度(Queer Nation)。它率先使用“queer”壹詞作為自己的名字,並利用恐同言論自身制作用於反擊的宣傳海報:他們將恐同言論的句式原封不動地照搬,僅將所有原句中的“同性戀”換成“恐同”(見上圖)。
在當時的背景下,這些舉措有著對主流社會極大的反諷之意,充分體現了性少數者們對自己群體的信心。
1985年的同誌驕傲遊行
而性少數者們的這種自信,很大程度上得益於發展於80年代的LGBT研究。在80年代的美國,原本作為侮辱詞匯的“queer”被激進派的性少數支持者重新啟用,作為他們理論的概括。
這就是酷兒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