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抱薪救火」條。
典源 此處所列為「抱薪救火」之典源,提供參考。
#《戰國策.魏策三》1>華(陽)軍之戰,魏不勝秦。
明年將使段幹崇割地而講。
孫臣謂魏王曰:「魏不以敗之上割,可謂善用不勝矣,而秦不以勝之上割,可謂不能用勝矣。
今處期年乃欲割,是群臣之私而王不知也。
且夫欲璽者,段幹子也,王因使之割地;欲地者,秦也,而王因使之受璽。
夫欲璽者制地,而欲地者制璽,其勢必無魏矣。
且夫奸臣固2>皆欲以地事秦3>;以地事秦,譬猶抱薪而救火也,薪不盡則火不止。
今王之地有盡,而秦之求無窮,是薪火之說也。」
〔註解〕(1)典故或見於《淮南子.主術》。
(2)固:原來、壹向。
(3)秦:戰國時秦國。
戰國七雄之壹。
周孝王封伯益之後於秦。
地約在今甘肅省天水縣。
後於秦孝公時,用商鞅變法圖強。
秦王政二十六年統壹天下,建立我國歷史上第壹個大壹統的帝國。
〔參考資料〕《淮南子.主術訓》夫水濁則魚噞,政苛 *** 亂,故夫養虎豹犀象者,為之圈檻,供其嗜欲,適其饑飽,違其怒恚,然而不能終其天年者,形有所劫也。
是以上多故則下多詐,上多事則下多態,上煩擾則下不定,上多求則下交爭。
不直之於本而事之於末,譬猶揚堁而弭塵,抱薪以救火也。
另可參考:《史記.卷四四.魏世家》 典故說明 此處所列為「抱薪救火」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
據《戰國策.魏策三》記載:戰國時期,七雄各自稱霸壹方。
後秦孝公因重用商鞅,變法圖治,國勢轉為強大。
秦王壹直想將其他六國並吞,統壹天下,所以不斷地向各國出兵征伐。
魏國在華陽之戰被秦軍打敗,魏國派段幹子為代表,打算割地與秦國講和。
但是孫臣認為不妥,對魏王說:「那些臣子慫恿您割地給秦國,是要用割地的方式討好秦國,不要入侵魏國。
但這個作法對貪婪的秦國是行不通的。
拿土地去討好秦國,就有如抱著木柴去救火,木柴沒燒光前,火是不會熄滅的。
您的土地有限,秦國的欲望卻無限,總有壹天魏國的土地會被秦國並吞的。」
魏王雖然覺得孫臣說的很有道理,但還是擔心秦國不悅,仍舊割地討好秦國,最後終於還是被秦國並吞了。
後來「抱薪救火」從原文中的「抱薪而救火也」演變而出,用來比喻用錯方法,而致禍害加深。
書證 01.漢.獻帝〈令州郡罷兵詔〉:「丘墻懼於橫暴,貞良化為群惡,此何異乎抱薪救焚,扇火止沸哉!」 用法說明 近義詞:
反義詞: 辨識 參考語詞 抱薪救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