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鉆石壹直被人類視為權力、威嚴、地位和富貴的象征。其堅不可摧、攻無不克、堅貞永恒和堅毅陽剛的品質,是人類永遠追求的目標。它具有潛在的、巨大的文化價值。
作為寶石,必須具備美麗、耐久和稀少這三大要素。鉆石是唯壹壹種集最高硬度,強折射率和高色散於壹體的寶石品種,任何其它寶石品種都是不可比擬的。這樣的寶中之寶,稀中之罕,理所應當地成為貴中之最了。
在各種名貴首飾中,鉆石向來最得女士們青睞。然而,古代中國人研究珠寶器玩雖出神入化,但對“寶石之王”竟然有眼不識泰山,連被譽作“貴族生活百科全書”的《紅樓夢》也對它不屑壹提。這是何故?
“火鉆”緣出“火水”裏
通過文字認識事物,最忌望文生義。比如鉆石,其上品叫做“火鉆”,妳若憑那個“火”字而斷言此類鉆石紅光閃爍,恐怕“人唔笑狗也要吠”。究其實,火鉆顏色淡藍,像煤油,在粵方言裏煤油叫做“火水”,舊時的廣州人便把該種抵得上壹座東山小洋樓的鉆石戲稱為“火水鉆”,簡稱“火鉆”。
從印度兜轉到荷蘭
提起鉆石,不免扯上“金剛”。
“金剛”壹詞是地道的“國貨”,但其衍生詞“金剛石”,卻被《漢語外來詞詞典》判斷為來自日語的外來詞。個中緣由,須從金剛石之為物說起。
金剛石是碳的同素異形體,其特有的晶體結構,使它成為壹切已知物質中最硬的壹種。金剛石指的是未經加工的原石,經琢磨而成裝飾物的叫做鉆石。
世界頭號鉆石“庫利南”
鉆石被譽作“寶石之王”。英國王冠上鑲的是印度名鉆“光明之山”,王杖上鑲的是南非名鉆“非洲之星”。
在1870年於南非發現原生礦之前,金剛石被零星地偶然撿拾於砂礫之中。最早把這種非金屬礦物視為稀世之寶的,是兩千多年前即已生息於恒河流域的印度人。公元前4世紀,希臘的亞歷山大大帝遠征印度,金剛石遂為希臘人所知,他們借用壹個現成的形容詞對它作了正式命名———adamas。這個古希臘詞的原義是天下無敵的,引申義為最堅硬之物。
古希臘人還厘定了秤衡adamas的重量單位———克拉。克拉,古希臘文為keras,是產於愛琴海沿岸的壹種角豆樹的種子,其特點是很小很輕而每顆重量嚴格相同。1克拉等於0.2克,世界頭號鉆石“庫利南”重3106克拉,像拳頭大;中國頭號鉆石“常林鉆石”重158克拉,像核桃大。
相當長壹段歷史時期,人們無法對金剛石進行切割,在神廟裏或在皇宮裏被用作飾物的乃是原石。晚至1454年,方才由荷蘭匠師發明了以金剛石琢磨金剛石的加工方法,方才有了跟原石形態的金剛石相對而言的“鉆石”這個詞。
就本文的題旨而論,“荷蘭”是壹個關鍵詞。直至上世紀40年代,全世界最出彩的鉆石加工場所,仍然集中在荷蘭首都阿姆斯特丹。由於這壹歷史原因,古希臘詞adamas逐漸形變為拉丁語系的荷蘭詞,最後定型為英語的diamond———它既指金剛石,亦指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