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以上幾層意思,可以對“納稅籌劃”下這樣壹個定義:“納稅籌劃”,又稱稅務籌劃、稅收籌劃,英文為taxplanning或taxsaving,指的是:納稅人通過籌資、投資、收入分配、組織形式、經營等事項的事先安排、選擇和策劃,在合法的前提下,以稅收負擔最小化為目的的經濟活動。
本書之所以使用“納稅籌劃”作為書名,而沒有使用“稅收籌劃”、“稅務籌劃”,主要是基於這樣壹個意圖,就是站在納稅人的角度,在守法的前提下,謀求最大限度的“省稅”。
有關“納稅籌劃”的概念,國內外的學者也有相應的論述,了解壹下其內容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其中的含義。
國際財政文獻局(InternationalBureauofFiscalDocumentation,IBFD)在其《國際稅收詞典》(IBFD:InternationalTaxG1ossary,Amsterdam1988)中對納稅籌劃是這樣表述的:“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通過經營和私人實務的安排以達到減輕納稅的活動”。
美國南加州W.B.梅格斯博士在與別人合著的《會計學》中講道:“人們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經營活動,使之繳納盡可能低的稅收。
他們使用的方法可稱之為納稅籌劃……少繳稅和遞延繳納稅收是納稅籌劃的目標所在。
”另外他還講:“在納稅發生之前,有系統地對企業經營或投資行為作出事先安排,以達到盡量地少繳所得稅,這個過程就是納稅籌劃。
”張中秀在其主編的《公司避稅節稅轉嫁籌劃》壹書中從“納稅籌劃”所包含的方法上給出定義。
他指出:“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通過非違法的避稅方法和合法的節稅方法以及稅負轉嫁方法達到盡可能減少納稅的行為”。
可以用框圖表示:納稅籌劃=避稅籌劃+節稅籌劃+轉嫁籌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