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世紀,西班牙從南美洲引進西紅柿,傳到摩洛哥;途經摩洛哥返鄉的意大利商人,就把西紅柿稱為
"摩爾人的蘋果"pomo dei moro
意大利文pome蘋果
dei Moro(摩爾人的)與法文的d'amour(愛情的)發音相近
法國人就把pomo dei Moro 誤認為pomme d'amour(愛情的蘋果)了.
傳到英國就成了love apple.
說法二
西紅柿的老家在秘魯和墨西哥,原先是壹種生長在森林裏的野生漿果。當地人把它當作有毒的果子,稱之為“狼桃”,只用來觀賞,無人敢食。
當時英國有個名叫俄羅達拉裏的公爵在美洲遊歷,第壹次見到西紅柿,就被它艷麗的色彩所深深吸引,於是把它帶回了英國,作為稀世珍品獻給他的情人伊麗莎白女王,以示對愛情的忠貞。此後,西紅柿便有了“愛情果”的美名。
直到18世紀,有壹位法國畫家看到番茄如此誘人,便萌生了嘗嘗它到底是什麽滋味的念頭。於是他冒著中毒致死的危險,壯著膽子吃下了壹個,並穿好衣躺在床上等待“死神”的降臨,然而過了老半天也未感到身體有什麽不適,便索性接著再吃,只覺得有壹種酸甜的味道,身體依舊安然無恙。從此,西紅柿成了人們餐桌上的佳肴。
說法三
西紅柿裏面含有壹種物質,它既可以預防女人的乳腺癌,也可以預防男人的前列腺癌。它既然捍衛著人們的愛情,理所應當地被定為愛情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