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中已有“封”字,是在土堆上種樹的象形,它是土地疆界的壹種標誌。帝王要在其統治範圍內或勢力範圍內建立諸侯國,首先要確定它的疆界,設置“封”作為標誌,並建立某種法規,這就是所謂“封建”,也可以單稱“封”或“建”[4] 。或謂殷代已有“封建”,根據尚嫌不足[5] ,且殷代沒有出現需要普遍實行“封建”的客觀情勢。蓋周族以僻處西陲的蕞爾小國滅掉“大邑商”,如何統治這幅員廣闊的土地,成為十分棘手的問題,分封制度由此應運而生。分封的用意,是讓親戚子弟率領族人到各地建立武裝的據點,以此為依托控制各個地區,並從而形成拱衛宗周的態勢。《左傳·僖公二十四年》:“昔周公吊二叔之不鹹,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講的就是這壹事實。諸侯從周天子那裏取得土地和人民,即擁有相對獨立的土地領有權和政治統治權,同時要向周王室提供貢賦,形成某種統屬關系。諸侯又對其統屬下的親戚子弟進行分封。所謂“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親,皆有等衰”(《左傳·桓公二年》)。從周天子到諸侯卿大夫士,形成以宗法制維系的等級體系,君臨廣大被占領地區人民之上。大規模的“封建”完成於西周成、康之世,以後只有零星實行者,但“封建”所形成的壹整套制度延續到春秋以至戰國。
封建制度春秋戰國之際開始逐步瓦解,秦統壹全面實行郡縣制,取代了西周以來的封建制。
“封建”的事實雖然發生在西周,但明確用“封建”壹詞表述它則是春秋時代的事情[6] 。實際上,終先秦之世,“封建”壹詞是很少使用的。倒是秦漢以後,有了郡縣制作為它的對立物,“封建”的特點才更加突顯出來,該詞出現的頻率也增加了。關於封建制和郡縣制孰優孰劣的爭論,從秦漢到明清迄未停止。在這壹爭論中,來源於西周的“封邦建國”的“封建”這壹概念,已經發生了某些微妙的變化——它的內涵被拓寬了。就拿柳宗元著名的《封建論》來說,雖然也談到西周“裂土田而瓜分之”的事實,但柳宗元心目中的“封建”,主要是指人類原初時代為了消弭***同體內部紛爭、以應對外部自然界威脅而自然形成的君長權力[7] 。古聖王只是不得已而承認這種現實。所以他說:“彼封建者,更古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而莫能去之。蓋非不欲去之也,勢不可也。勢之來,其生人之初乎?不初,無以有封建。”“故封建非聖人意也,勢也。”他把“封建”的出現看成是客觀情勢所使然,而不是聖人主觀意誌的產物,就這壹點來說,是壹種唯物的觀點;但他所理解的“封建”與西周自上而下的“封建”,顯然是有區別的。
柳宗元的這種觀念,並非憑空產生。戰國秦漢時代的人們追溯和考察遠古歷史的時候,往往按照離他們比較近的西周春秋的歷史模式去理解它,從而把當時存在的某種“聯盟”的關系視為西周那樣的統壹“王朝”,把作為聯盟首領的“***主”當作“王朝”的“君主”,把星羅棋布的部落方國比附成西周春秋時代分封的“諸侯”。例如,司馬遷就說“黃帝之時,神農氏世衰,諸侯相侵伐”,黃帝打敗蚩尤以後,“諸侯鹹尊軒轅為天子”,於是黃帝“置左右大監,監於萬國”(《史記·五帝本紀》);“禹……即天子位……封臯陶之後於英六”(《史記·夏本紀》);等等。西周的“封建”造就了許多國中之國,而有些“諸侯”又確實是原有方國部落的歸順者。遠古時代松散聯盟和方國林立的狀態在某些方面與西周相似,在當時人們的認識水平下,把它與“封建”掛鉤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
魏晉以降,封爵而不治民的制度也開始沿用“封建”之名。如《三國誌》卷20《魏書·武文世王公傳》:“魏氏王公,既徒有國土之名,而無社稷之實……”南朝宋裴松之註引《袁子》(按,指晉人袁準所著《正論》))曰:“魏興,承大亂之後,民人損減,不可則以古(始)[治]。於是封建侯王,皆使寄地空名,而無其實。” 東晉孫盛也說:“異哉,魏氏之封建也!不度先王之典,不思藩屏之術,違敦穆之風,背維城之義。”[10] 《晉書》卷23《樂誌下》謂改古樂曲《有所思》為《惟庸蜀》系“言文帝既平萬乘之蜀,封建萬國,復五等之爵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