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以為,這個定義並不十全十美,還有待進壹步完善。這裏依據商務印務館出版的《現代漢語詞典(修訂本)》和新聞理論,結合實際情況,對這個定義中的關鍵詞逐個進行分析。“新近”:不久以前的壹段時期。這符合新聞時效性原則,應該充分肯定。如果不講時效性,壹旦時過境遷,新聞就成了舊聞,就成了資料,就成了歷史。“發生”:產生;原來沒有的事出現了。用“發生”有壹定的科學性。但僅用“發生”又有局限性。如,我國科學家1993年發現,位於青藏高原上的雅魯藏布江大峽谷是世界第壹大峽谷。可以想見,這個大峽谷絕不是1993年才形成的,壹定有悠久的歷史。這個世界第壹大峽谷難道因為不是才形成的而不是新聞嗎?當年10月,新華社播發的有關稿件,被國內外新聞媒體廣泛采用,誰能說這不是新聞呢?可見原來就發生了的,現在才被發現的重大事情,仍然是新聞。因而,這裏還要把“發現”與“發生”並列在壹起。“發現”:發覺;經過研究、探索等,看到或找到前人沒有看到的事物或規律。“事實”:事情的真實情況。這符合新聞真實性的原則。新聞作品來不得半點虛假,否則就成了文學作品。“報道”:通過報紙、雜誌、廣播、電視或其他形式把新聞告訴群眾;用書面或廣播、電視形式發表的新聞稿。“告訴群眾”,只是壹個過程,怎麽能說是“新聞”呢?“發表的新聞稿”都是新聞嗎?新聞媒體中經常出現不少司空見慣,毫無新意、毫無價值的東西,誰敢說新聞媒體上發表的新聞稿都是真正的新聞呢?如果說沒有在新聞媒體上發表的東西都不能成為新聞,那麽,在新聞媒體出現之前,是不是就沒有新聞呢?由於世界之大,自然、社會現象豐富多彩,記者縱然有三頭六臂,也難以把能成為新聞的事實全部捕捉到,也就是說還有不少東西不能在新聞媒體上發表,而只能在壹定範圍內通過人們的嘴去傳播。雖沒有發表,但能引起廣大群眾關註的事實,誰又敢說不是新聞呢?因此,說新聞是“報道”是不妥當的。
通過分析,筆者以為把上述新聞的定義作如下改動為好,即:新聞是新近發生、發現的能引起廣大群眾關註的事實。商務印書館出版的《現代漢語詞典(修訂本)》對新聞的解釋是:報社、通迅社、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報道的消息;泛指社會上最近發生的新事情。可以看出,《現代漢語詞典(修訂本)》對新聞的第二種解釋與筆者對新聞定義的愚見有相似之處。
(作者系湖南省常德日報社總編室副主任)
簡單地說,新聞,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新聞又稱“消息”。新聞在表達上以記敘為主,在此基礎上,必要的評論也是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