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聲和噪音有什麽區別?
“噪音”與“噪聲”原本是全等同義詞,但過去通用“噪音”而壹般不用“噪聲”,即使是現在,人們在日常生活用語中仍然習慣使用“噪音”而不使用“噪聲”。但是,隨著我國社會生活的飛速發展,人們對環境保護越來越關註,對科技術語規範越來越重視,使“噪音”與“噪聲”分別承擔不同的語義,二者有了明確的、嚴格的分工。 噪音,是物理學的聲學術語,與“樂音”相對。指由物體不規則的振動而產生的聲音,即音高和音強變化混亂、聽起來不諧和的聲音。如碰門聲、刮風聲、劃玻璃聲等都是噪音;語音中輔音的構成,以噪音成分為基礎。(樂音,指由物體有規則的振動而產生的聲音,即有壹定頻率、聽起來比較諧和悅耳的聲音。如鋼琴、胡琴、笛子等發出的聲音與語音中的元音都是樂音。) 噪聲,壹是環境科學術語,也是現在人們日常生活中高頻度使用的普通名詞。指使人厭煩的聲音,即幹擾人們休息、學習和工作的聲音。如工業生產、交通、施工等產生的聲音。(樂音也可以成為噪聲,如夜半的歌唱聲、鋼琴聲等擾人不得入睡,這歌唱聲、鋼琴聲之類的樂音就成了噪聲。)二是通信(舊稱通訊)技術術語。指壹切有幹擾性的信號。如由於外部原因(如工業幹擾等)或內部原因(如元件、器件內部的熱騷動等)引起的妨礙電信接收的電幹擾。 《現代漢語詞典第 5 版說明》強調:“這部詞典是遵照國務院《關於推廣普通話的指示》,為確定現代漢語的詞匯規範而編寫的,因此,全面正確地執行國家的語言文字規範和科技術語規範是本書的重要原則。”這是《現代漢語詞典》作為壹部語言詞典,首次提出以執行科技術語規範為其重要的編寫原則,並在“噪音”“噪聲”等詞條的處理上得到體現。下面將《現代漢語詞典》第 3 版、第 4 版同第 5 版的相關詞條作壹比較。 先看對“噪音”的釋義: 噪音……①音高和音強變化混亂、聽起來不諧和的聲音。是由發音體不規則的振動而產生的(區別於“樂音”) 。②噪聲①的舊稱。(《現代漢語詞典》第 5 版) 噪音…①音高和音強變化混亂、聽起來不諧和的聲音。是由發音體不規則的振動而產生的(區別於“樂音”)。②噪聲。(《現代漢語詞典》第 3 版、第 4 版) 再看對“噪聲”的釋義: 噪聲……①在壹定環境中不應有而有的聲音。泛指嘈雜、刺耳的聲音。舊稱噪音。②電路或通信系統中除有用信號以外所有幹擾的總稱。(《現代漢語詞典》第 5 版) 噪聲……①在壹定環境中不應有而有的聲音。泛指嘈雜、刺耳的聲音。也叫噪音。(《現代漢語詞典》第 3 版、第 4 版) 《現代漢語詞典》第 5 版還增加了噪聲汙染詞條: 噪聲汙染……幹擾人們休息、學習和工作的聲音所造成的汙染,多由機械振動或流體運動引起。安靜環境中,約 30 分貝的聲音就是噪聲,超過 50 分貝,會影響睡眠和休息,90 分貝以上,會損傷人的聽覺,影響工作效率,嚴重的可致耳聾或誘發其他疾病。 經比較可看出,《現代漢語詞典》第 5 版對第 3 版、第 4 版的相關詞作了如下調整: 將原來的噪音詞條釋義中的“②噪聲”改為“②噪聲①的舊稱”,將原來的噪聲詞條釋義中的“也叫噪音”改為“舊稱噪音”,以說明“噪聲”與“噪音”各有語義分工,不再通用。 此外,還增加噪聲詞條的另壹義項“②電路或通信系統中除有用信號以外所有幹擾的總稱”,而使噪聲詞條的釋義更周全;並增加了與現在人們生活密切相關的噪聲汙染詞條,而與時俱進。 根據語言文字規範和科技術語規範,“噪音”與“噪聲”各有所指,各有其用,二者不應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