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字的筆順為“壹,丨,厶,亅,二”,屬於“阜”部首,總***八畫。
“附”是壹個常用的漢字,既有動詞用法,也可以作為名詞、形容詞、副詞等使用。作為動詞,“附”通常表示依附、附加、附著等含義,如“附庸風雅”、“附著力”、“附加稅”等。這種用法通常用來表達附加物與主體之間的關系,是表述壹種加強或補充的意思。而在名詞方面,“附”則的意思是“附庸”,指的是壹個弱小的國家或單位居於有力國或主體的附近或旁邊。在古代,附庸國往往是要向它所居住的主體國交納壹定的人民、財物等貢品的,因此從“附庸”的定義中也可見“附”的被動和依附性。此外,“附”字還有壹些形容詞和副詞的用法,如“附屬”的形容詞用法表示器物在某個主體下從屬的關系,而其副詞用法則可以表示壹種加強、擴大的意義,如“附加”、“附帶”等。總之,“附”雖然在不同的用法中有著細微的差別,但不管是作為動詞、名詞、形容詞還是副詞,都側重於描述壹種與主體相依存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