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字開始具有現代意義,最早是在1792年日本大槻 玄澤的《瘍醫新書》。在該書中“癌腫”用來翻譯荷蘭語kanker(高柏,1996:220,240)。但到了1915年,松井簡治在《大日本國語辭典》中說,“癌”為“癌腫”之略(史有為,:1998:13)。看來在那時或許更前,“癌腫”已經可以簡稱作“癌”了。因此,具有現代意義的“癌”字從日本傳入中國,估計是在19世紀初。以上1918年的那個例證可能不是最早的。
同是在19世紀中期,在中國卻是另壹種情形:cancer不是用“癌”來指稱,而是用了“癰”、“癰疽”這類名稱。1857年,合信(Benjamin Hobson,1816-1873)《西醫略論》:“直腸癰生在肛門上壹二寸間,此證不多見,亦無治法。”(見《西醫略論》,第Ⅱ卷,上海:仁濟醫館。載幕末期醫學書復刊,第Ⅱ期,東京:冬至書房,昭和六十壹年,第77頁)“直腸癰”,即直腸癌。在《西醫略論》書後所附英漢對照目錄中又有:“Cancer,癰疽論”(同上,第162頁)。“癰”、“癰疽”原為中醫術語,合信也說:“癰疽論,此借用中土之名以立說。惟乳癰與中土所論同,余則異。”(同上,第Ⅰ卷,第109頁)
那麽,在什麽時候中國開始用“癌”字來表示cancer呢?《漢語大字典》和《漢語大詞典》在“癌”字條下所列的書證均選自魯迅寫於1925年的壹封信。從這個書證看,當時魯迅已經用“癌”字來表示cancer了。史有為(1998:12)說:“大概到了20世紀20年代或其前後,中國才確定使用‘癌’對譯cancer,例如1923年《英漢雙解韋氏大辭典》即以‘癌,毒癌’來註釋cancer。”比《英漢雙解韋氏大辭典》早出版5年的壹部工具書裏,我們也找到了“癌”字的用例。1918年,在孔慶萊、吳德亮等人編輯的《植物學大辭典》(商務印書館,上海)中,收有“白屈菜”條,在該條下面載有:“此植物有毒,惟其地下部可用為治胃癌之藥。”
後來,在臨床醫學上,人們稱癌癥為“腫瘤”。現代的認識是從19世紀發明了顯微鏡,尤其是德國病理學家virchow提出腫瘤細胞學理論後,為近代腫瘤學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半個世紀以來,通過各國科學家的***同努力,現代醫學依靠先進的科學技術,從細胞到分子,從基礎理論到診斷、治療、預防等各個方面均取得了豐碩的研究成果。
腫瘤局部治療手段“多得數不清”,包括外科手術、放射治療、局部高溫、局部栓塞化療……在選擇上,轉變固有的傳統觀念和治療模式,消除學科間壁壘和學術門戶之見,成為科學合理地為患者提供治療方案的關鍵。
對此,全軍腫瘤放療中心主任,夏廷毅教授以放療發展100年為基礎,以近20年獲得巨大進展為依據,以創造“真正的中國放療品牌”為己任,率先開創了以現代放療技術為主導、高劑量短療程為特色的癌癥綜合治療新模式,對早期腫瘤實施高劑量的無創放療外科滅活治療,對中晚期腫瘤實施全身選擇性放療+藥物靶向治療或化療的綜合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