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字,亦稱繁體中文,1935年的《第壹批簡體字表》稱之為正體字,歐美各國稱之為傳統中文(Traditional Chinese),壹般是指漢字簡化運動被簡化字所代替的漢字,有時也指漢字簡化運動之前的整個漢字楷書、隸書書寫系統。繁體中文至今已有三千年以上的歷史,直到國***內戰前,壹直是各地華人中通用的中文書寫標準字。
近代成規模的漢字簡化運動,最早在太平天國,為了提升識字率,在天國玉璽及官方文件都書寫簡體。民國時期,中國政府曾大規模推行簡化漢字,後遭到各界的強烈反對遭到廢止。1956年1月28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公布〈漢字簡化方案〉的決議》,中國大陸開始全面推行簡化漢字,上世紀70年代曾經有過壹批二簡字,後被廢除。
目前仍然使用繁體字的地區有中國的臺灣地區、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漢字文化圈諸國,新加坡以及馬來西亞等海外華人社區多為繁簡體並存,中國內地在文物古跡、姓氏異體字、書法篆刻、手書題詞、特殊需要等情況下保留或使用繁體字。
2001年1月《中華人民***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實施,明確規定中國推行規範漢字,同時也明確保留或使用繁體字的範圍。2013年6月5日中國國務院公布《通用規範漢字表》,含附表《規範字與繁體字、異體字對照表》,壹般應用領域的漢字使用以規範表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