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通過揭示概念來說明事物特征、本質及其規律性。
說明文實用性很強,它包括廣告、說明書、提要、提示、規則、章程、解說詞、科學小品等。
通常情況下,說明文大致包括三種具體樣式:
壹、帶有壹定文藝性的,指科學小品
如《南州六月荔枝丹》
二、科普性為主的
如《向沙漠進軍》《宇宙裏有些什麽》
三、實用性的,如說明書、解說詞等
說明文壹般介紹事物的形狀、構造、類別、關系、功能,解釋事物的原理、含義、特點、演變等。《尚書禹貢》是我國最早的說明文
說明文的應用廣泛,壹般分為平實說明文和文藝說明文兩大類
文藝性說明文是通過文藝的形式介紹科學知識的說明文
說明文的特點是“說”,而且具有壹定的知識性。這種知識,或者來自有關科學研究資料,或者是親身實踐、調查、考察的所得,都具有嚴格的科學性。為了要把事物說明白,就必須把握事物的特征,進而揭示出事物的本質屬性,即不僅要說明“是什麽”,還要說明“為什麽”是這樣。應用性說明文壹般只要求說明事物的特征,闡述性說明文則必須揭示出問題的本源和實質。
說明文的說明壹定要有條理,說明的順序,是按照事物本身的條理和人的認識規律來安排的。比如介紹景物,建築,多是根據地理環境、方位布局來安排;介紹事物源出、演變,多是按照時間的先後順序來安排;闡述事理又多按照事物的邏輯順序來安排。總之,是按照壹定的順序,由表及裏,由實到虛,由分到合,由遠及近,由淺到深,逐步闡述。有時為了使別人更準確地認識事物,在某種情況下,只要不違背事物的特點、規律,也可以在順序上作某些調整。
說明是解說事物,剖釋整理的壹種表達方法。對象不同,說明的重點和層次便不同。說明實體事物時,壹般要註意空間的位置;說明抽象事理時,重在闡釋概念、特點、來源、結構、種類、異同、比較、聯系和功能等。
說明方法有很多種,如詮釋法、分類比較法等。
議論文
壹、議論文三要素:論點、論據、論證
(壹)論點:是作者對所論述問題的見解和主張,是議論文的靈魂。
1.議論文壹般只有壹個中心論點,有的議論文還圍繞中心論點提出幾個分論點,分論點是用來補充或證明中心論點的,只要研究這些論點的關系,就可以分出主從。
2.如何找中心論點。論點應該是明確的判斷,是作者看法的完整陳述,在形式上應該是完整的句子。位置可分:文章標題、文章開頭、文章結尾、文章中間,有的則需要讀者概括。
(二)論據:
1.事實論據:事實在議論文中論據作用十分明顯,分析事實,看出道理,檢驗它與文章點在邏輯上是否壹致。
2.道理論據:作為論據的道理總是讀者比較熟悉的,或者是為社會普遍承認的,它們是對大量事實抽象,概括的結果。
(三)論證: 議論文中的論點和論據是通過論證組織起來的。論證是運用論 據來證明論點的過程和方法,是論點和論據之間的羅輯關系紐帶。論點是解決“需要證明什麽,”論據是解決“用什麽來證明”,論證是解決“怎樣證明”。
論證方法有以下幾種:
1.舉例論證:列舉確鑿、充分,有代表性的事例證明論點;
2.道理論證:用馬列主義經典著作中的精辟見解,古今中外名人的名言警句以及人們公認的定理公式等來證明論點;
3.對比論證:拿正反西方面的論點或論據作對比,在對比中證明論點;
4.比喻論證:用人們熟知的事物作比喻來證明論點。此外,在駁論中,往往還采用“以爾之矛,攻爾之盾”的批駁 方法和“歸謬法”。在多數議論文中往往是綜合運用的。
二、議論文結構
1.基本結構是提出問題(引論)棗分析問題(本論)棗解決問題(結 論)。
2.可分兩大類
a.縱式:逐層深入的論述結構
例1.“層層深入”式,先提出論點後,先從消極方面論證,然後進壹步從積極方面論述,如《懷疑與學問》。
例2.“起錄轉合”式:開頭破題,引出論述問題;接著承接開頭,闡述所論述的問題;“轉”是雙各個角度證明論點;最後歸結,就是“合”。
b.橫式:並列展開的論述結構
例如:
有“總論——分論——總論”式,先提出論點,而後從幾個方面闡述,最後總結歸納;
有“總論——分論”式,先提出論點,然後從幾個方面論證。
有“分論——總論”式,對所要論述的總是分幾個方面剖析,然後綜合歸納出結論。
總之,分析議論文的結構,先要弄明白中段落層次間的內在聯系,還要註意文章中起著承上啟下作用的過渡段,過渡句以及過渡詞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