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職業者”,是指自己雇用自己,香港人譯作“自雇人士”。 根據《韋氏大詞典》,自由職業者是腦力勞動者(作家、編輯、會計等)或服務提供者,不隸屬於任何組織的人,不向任何雇主作長期承諾而從事某種職業的人,他們在自己的指導下自己找工作做,經常但不是壹律在家裏工作。
主要包括三類:
第壹類是小本生意人,如裝修公司老板、購物網的網店老板等。
第二類是沒有底薪的推銷員,如壽險顧問、地產經紀、廣告中介、直銷人士
第三類是專業人士,如攝影師、專利代理人、律師、會計師、牙科醫生、技術顧問、管理顧問、管道工、電工、理發師、藝術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