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簽訂,與簽定,在法律上都有法律效力,只是內容、含義不同。訂和定只能說從許多人的使用習慣上來說,很多地方通用,但從法律角度嚴謹來說,應該用簽訂合同,而根本就沒有簽定這個詞,最多只能將兩個字拆開理解,即通過簽署合同而確定了某件事情。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二、簽訂和簽定的區別
1、現代漢語詞典、中收錄了簽訂壹詞,註釋為訂立條約或合同並簽字,而沒有收錄簽定;
2、從詞的結構來說,簽訂是並列結構,是壹個詞,而簽定是動補結構,是壹個短語,除了有簽訂的意思外,還指簽訂的條約或合同是確定不變的。也有人認為這是壹組異形詞,二者等義,但推薦使用簽訂;
3、簽訂的訂是經過商討而立下的意思。而簽定的定的許多義項中,相關的義項也有商定意即通過協商使之確定;
4、從它們的含義可以看出,對於合同或者條約來說,似乎用簽訂或簽定都是合適的,而且都是簽即簽署、簽了字就生效,程序和效力都壹樣;
5、所以,兩者的選用似乎就是習慣和規範用法的問題了。但從法律用語上說,應該寫簽訂,而不應該寫成簽定。法律用語比較嚴謹,不應該亂用替代詞,而讓妄生歧義。因此,是簽訂合同,而非簽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