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用典故是間接。
典故是指關於歷史人物、典章制度等的故事或傳說,運用典故是古詩詞中常用的壹種表現方法,其主要特點是借助壹些歷史故事、歷史人物、神話傳說和寓言故事等來表達作者的某種願望或情感。
作品中的“典故”有壹定的理解,要透過原來典故中的本意,進而理解出用典後詩句所表達的新的含義。
常見典故
1、鴻雁
《漢書·蘇軾傳》載,匈奴單於欺騙漢使,稱蘇武已死,而漢使者故意說天子打獵時射下壹只北方飛來的鴻燕,腳上拴著帛書,是蘇武寫的。單於只好放了蘇武。後來就用“鴻燕”“雁書”“雁足”“魚雁”等指書信、單訊。
2、比翼鳥、連理枝
傳說中鶼鶼只有壹只眼、壹只翅膀,所以壹定要兩只鳥在壹起才能飛,比喻夫妻。連生在壹起的兩個樹枝,比如恩愛夫妻。
唐白居易《長恨歌》:“在天願為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
3、破鏡重圓
樂昌公主與丈夫失散後憑借每人壹半的鏡子重聚,比喻夫妻失散後重新相會。唐羅虬《比紅兒詩》之五十八:“紅兒若向隋朝見,破鏡無因更重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