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宋代明經科與唐代有很大的不同。唐代明經包括五經、三經、二經、學究壹經及三禮、三傳、三史、開元禮等,以試 帖經、墨義為主;宋代則將九經、五經、學究、三禮、三傳、三史、 開元禮(通禮)、明法等科統稱之為"諸科",亦主要試帖經、墨義。宋代的明經科是 在諸科之外,於仁宗嘉v二年(壹五七),為了革除"諸科徒專誦數之學,無補於時"的弊病,特設的壹種科目。據《宋會要輯稿·選舉》三之三四載,嘉v二年十二 月五日詔曰:"其明經科並試三經,謂大經、中經、小經各壹也。……每經試 墨義、大義各十道,仍帖《論語》、《孝經》十道,分八場,以六通為合格。又試時務策三道,以文詞典雅者為通。其出身與進士同。"次年三月,又改為"試墨義、大義各二十道,帖小經十道,試策三道。……禦試明經大義十道"(同上書三之三五)。由此可知,宋與唐之明經科的主要區別有二:壹是考試重點由帖經、墨義變為大義,二是提高了及第者的地位。其待遇與進士相同。大概由於經書大義難通,故明經科取士不多,每榜不過三五人。
北宋中期,經過王安石變法,貢舉科目發生了重大變化。熙寧四年(壹○七壹)二月日,王安石改革貢舉,其重要內容之壹,就是罷明經、諸科,專以進士壹科取士。其具體做法是:(1)立即廢罷明經,使之改應進士科。(2)諸科在經壹次科場即熙寧六年(壹○七三)科場之後,除舊應諸科人外,不得新應諸 科舉,這也就是讓諸科隨著舊應人的銷盡而消亡。(3)熙寧六 年,又改明法科為新科明法,只允許曾於熙寧五年以前應明經 及諸科人應試,目的在於以待諸科之不能改進士者,亦即銷明 經、諸科舊額。結果,到徽宗崇寧元年( 壹壹○二),諸科基本消亡;到政和六年(壹壹壹六),隨著舊應諸科曾得解者的銷盡,諸科及新科明法徹底消亡,完全變為進士壹科取士了。
王安石斷然廢除諸科,是因為諸科主要以帖經、墨義取士,專取記誦,不詢義理,難以選拔通經致用之材。那麽,他為什麽連同明經也壹並廢除呢?王安石之所以廢罷明經,並非此 科不善,而是因為既然進士科罷詩賦、帖經、墨義,專以經義、論、策取士,進士科與明經科就沒有什麽大的區別了,也就是說,實際上是將明經科改稱為進士科,明經科也就沒有必要再 繼續存在下去了。
需要說明的是,北宋哲宗元v年間及南宋時,進士科又曾分為經義進士和詩賦進士(或稱經義兼詩賦進士)兩種名目。有人誤以為是兩種科目。其實,二者的區別僅在於:經義進士解試、省試三場考試項目為經義、論、策;詩賦進士解試、省試 三場考試項目為詩賦、論、策。而殿試仍統壹試策;在及第、授官及遷轉等方面也都沒有任何區別。因此,可以說,王安石貢舉改革之後,宋代貢舉科目即為進士壹科了。這是科舉史上的壹個重大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