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審美趣味? 審美標準 審美主體
西方流傳著這樣壹句美學諺語“趣味無爭辯”,初次聽此話時覺得很正確,因為“蘿蔔白菜,各有所愛”,每個人的價值觀、世界觀、人生觀不同,所以對待同壹事物固然會有不同的看法。但是細細品味起來就覺得含有深刻的意蘊,不能妄下結論。什麽是審美趣味?什麽是趣味無爭辯?無爭辯是說不需要探討嗎?還是說有其他解說的方式?針對以上問題,下面將論述幾位前人的看法和提出自己的拙見。
何為趣味?《美學與美育詞典》對此做出了如下的界定:“審美趣味是審美主體對審美對象的選擇、判斷、評價等態度。它屬於審美意識範疇,在審美實踐中往往確證著審美理想、審美標準、審美習慣、審美價值、審美情感等豐富的心理內容”。根據這壹定義,我們可以看出,就審美主體而言,由於個人在時代、民族、階級、習慣、經驗、性格、修養、心理等方面存在著種種差異。因而,他們探究的對象有著不同的指向性,他們的審美態度、評價也有著不同的傾向性。當審美主體追求著不同領域的審美對象時,就會產生具有差異性的審美趣味。就審美客體而言,由於審美客體有著多樣性的特點,因此也就決定了諸多不同的審美趣味。
英國經驗主義哲學家美學家休謨論述了自己對審美趣味問題的看法。“趣味”這壹概念,休謨是在兩種意義上使用的。壹種是指審美鑒賞力和審美感受活力;壹種是指審美創造力和審美表現活力,他說“具有壹種制造的功能,用從內在情感借來的色彩來渲染壹切自然事物,在壹種意義上形成了壹種新的創造”。“趣味由於產生快感或痛感,因而就造成幸福或苦痛成為行動的活力”。[1]可以得知,在休謨看來,趣味是壹種審美心理能力和活動,它是審美鑒賞和創造力,又是審美感受和表現活力。
休謨針對“審美趣味無爭辯”這壹觀點,認為它有正確的壹面,它為常識所認可,還與懷疑派哲學相壹致。他認為同壹事物引起的不同感受都是正確的,但是休謨也認為這種觀點又與另壹種常識截然對立,與建立在普遍性經驗基礎上的藝術壹般規律不吻合。他指出,趣味天生平等的原則,藝術的壹般規律,有足以修改和制約這種感受、趣味無須爭辯的觀點。
根據這樣的分析,休謨承認審美趣味是有普遍性的,肯定存在著審美趣味的普遍標準,而這個普遍標準就是對象的“某些形式或品質”與“人類心靈結構”的合拍或不合拍狀態引起快感或反感的天然普遍性。這個原則是以人類固有的自然本性即“人類內心結構的原來條件”為基礎的,壹旦這種人性條件受到障礙、幹擾、破壞,就會影響它的真實性。[2]於是休謨對這個原則又做了兩點限定:第壹,只有在器官健全的前提下,人們的感受完全或基本相同,得到至美的概念,才可以“給我們提供壹個趣味和和感受的真實標準。”[3]第二,只有那些智力卓越、感受敏銳、沒有偏見的批評家的意見,而這些意見又彼此相符合,才可以是趣味和美的真實標準。
在他看來,只有那些健康的天才的批評家的感受和意見,才有資格作為審美趣味的普遍標準,也就是說,是以少數人的觀點作為審美趣味的標準。審美趣味的標準,本來說是有,到這裏卻相等於無,只是壹個無法實現的標準,說具體點,還是沒有壹個***同的標準。
受休謨的影響,英國傑出的經驗主義美學家柏克在《關於崇高和美的觀念的起源的哲學的探討》的序言裏對審美趣味的性質和標準問題作了討論。與休謨不同,柏克承認審美對象有***同的品質,又肯定審美主體有***同的基礎。他認為,審美趣味涉及人的三種心理功能,即感官、想象力和判斷力。其中,判斷力又特別重要。
柏克認為,人的心理功能,感官、想象力和判斷力,具有普遍的壹致性,人人如此。審美趣味就是由這三種心理功能構成的,而感官感覺則是壹切觀念和壹切快感的來源。感官的構造,感覺的方式,在每個人那裏都大體相同,正是這壹感官感覺的相同、壹致,形成了審美趣味的***同標準,所以審美趣味的標準是客觀的,不是主觀隨意的。他認為所有人的器官的構造是差不多相同或完全相同的,同樣地,所有人感覺外部事物的方式也是相同的或只有很小的差別。?
以感官結構的相同,感覺方式的壹致,以及想象力判斷力的壹致,去解釋和說明審美趣味有***同的客觀的標準,這種解釋是難以令人滿意的。
法國啟蒙運動領袖伏爾泰對審美趣味的標準也提出了自己的觀點。伏爾泰認為,審美趣味就是敏捷的感覺,與休謨的看法相近,就是說審美趣味是壹種敏捷的感覺力。他說,“精確的審美趣味在於能在許多毛病中發現出壹點美,和在許多美點中發現出壹點毛病的那種敏捷的感覺。”[4]很顯然,伏爾泰是把審美趣味看作敏銳的感性能力,它可以在美中見醜,在醜中見美。
伏爾泰認為審美趣味是有好與壞,高尚與低級之分的。審美趣味好壞的標準、尺度在於“能否辨別出實在的美,能辨別出實在的美,審美趣味就好,否則它就壞。”[5]審美趣味雖有好壞之分、高低之別,卻沒有壹種絕對的規格,趣味是敏銳的感覺,不是規格,所以不能強求壹律化。伏爾泰就感性方面的審美趣味來說,肯定“審美趣味無爭辯”。
狄德羅把審美趣味稱為藝術趣味、藝術鑒賞力。他認為藝術鑒賞力就是通過掌握真或善的反復實踐而取得的,能立即為美的事物所深深感動的那種氣質,它是壹種感觸、本能,又是反復實踐而得到的能力。這種能力的特殊性質,就在於對美的情景的感受、感動。對美的情景的感受、鑒賞能力就是審美趣味。
狄德羅認為,審美趣味,首先在於它對情景(關系)的感覺、直覺。作為關系的感覺,主要是憑視感官和聽感官,味覺和嗅覺器官是與審美無關的。其次還在於思維智力;再次在於想象,有了想象,人們才能聯想起許多美好的情景。可見,審美趣味是由感覺、思維、想象諸多心理因素構成的,它作為壹種感觸、本能,是隨著感覺、思維、想象而變化的。這樣看來,審美趣味作為審美鑒賞力,不是單壹的心理能力,而是綜合的心理能力,它包括感覺、思維、想象和情感,是綜合心理能力構成了審美趣味。
總之,狄德羅是在兩種情況下來研究審美趣味的:壹種情況是就鑒賞者、評論家來談審美趣味,認為審美趣味就是審美鑒賞力,它是壹種本能,卻又受著經驗的影響,是多種心理能力綜合構成的,往往有壹個常規的標準,因而它與創造者、天才是不同的。壹種情況是就創造者、天才來談審美趣味的,認為天才的審美趣味,是天賦的,是壹種直覺的預見能力,憑獨創的模式去感受美、創造藝術,表現為不規劃、崇高、偉大。這就是說,在壹般人那裏,只有審美趣味,而在藝術家那裏,既有天才,又有趣味,而在天才藝術家那裏,趣味和天才是壹致的。
以上幾位在美學研究方面有突出貢獻的人士的觀點,可以說是見解獨到,思想明確,當然也不免會出現讓人不能折服的觀點。但是總的來說,他們對“審美趣味無爭辯”持有的不同的理論觀點,為後人研究提供了幫助。我認為對於絕對性的問題,必須要辯證地看待。對於同壹個人或事物,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判斷標準,我們暫且不談對與錯,只看它是否會有不同的判斷標準,答案是:肯定有的。這壹點,幾乎所有人都會認同的,這也是我們最容易想到的,或者是第壹反應所想到的答案。
然而,影響審美趣味的因素很多,處在不同的社會時期和背景下,人們會有不同的審美趣味。比如古人說古文“之乎者也”類的,讓妳今天在大街上說出來,壹定會引來異樣的眼光,不理解的人還以為是個精神病患著呢。因此,審美趣味的標準是在變化的。當今這個信息化時代,世界每時每刻都在變化著,審美標準只有遵循社會發展的潮流,才會有它存在的意義。當審美趣味不符合社會的主流意識和形態時,那麽這種審美標準就不能被接受。
綜上所述,對於審美趣味標準的評判,應該站在社會主流的角度去分析,違背社會發展主流的評判標準就不能被人們所接受。同時,對於個體之間存在的差異,我們應該在尊重差異的前提下,從全面看問題的角度去認識、分析。因此,對於諺語“審美趣味無爭辯”,我們應該辯證地去對待,做到全面看問題。
參考文獻:
[1]北京大學哲學系美學教研室編:《西方美學家論美和美感》,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第111頁。
[2][3]同上。
[4][5]北京大學哲學系美學教研室編:《西方美學家論美和美感》,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第128頁,第127頁。
[6]楊恩寰:《西方美學思想史》,遼寧大學出版社,198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