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則鳴”壹語的原意是什麽呢?假如把“不平則鳴”單純解釋為對於不公平事情的憤慨,則《送孟東野序》中出現了大量難以解釋甚至矛盾之處。宋代學者洪邁在《容齋隨筆》卷四“送孟東野序”條說:
韓文公《送孟東野序》雲:“物不得其平則鳴。”然則其文雲:“在唐、虞時,咎陶、禹其善鳴者,而假之以鳴,夔假於《韶》以鳴,伊尹鳴殷,周公鳴周。”又雲:“天將和其聲,而使鳴國家之盛。”然則非所謂“不得其乎”也。
洪邁認為,韓愈既說“物不得其平則鳴”,而文中卻以唐虞時代的臯陶、大禹、殷代的伊尹、周代的周公等等為“善鳴者”,這些人都是成功的政治家,似乎難和“不平”扯到壹起;而且文中還說“天將和其聲而使鳴國家之盛”等等,這就更談不上“不平則鳴”了。洪邁認為韓愈所舉之例與“不平則鳴”的說法不相符。
韓愈此文是否有矛盾,關鍵在於“不平”壹詞的內涵。錢鐘書先生在《詩可以怨》壹文中說:“韓愈的‘不平’和‘牢騷不平’並不相等,它不但指憤郁,也包括歡樂在內。”也就是說,“不平”是指人們的心靈處於不平靜的狀態,產生喜怒哀樂各種感情。錢先生這個解釋是很有見地的,它糾正了以往壹些對“不平”狹隘理解。不過韓愈所說的“不平”並不限於人的感情問題,所以我們可以在錢先生的基礎上進壹步辨析。
我以為,“平”,是指平常、平靜、平衡、平凡等;“不平”則是指異乎尋常的善,既可指事物受到壓抑或推動,也可能事物處於發展變化,或充滿矛盾的善。總之“不平”所指甚廣,並不指逆境。
“不平則鳴”應是指自然、社會與人生當處於不尋常的狀況之中,壹定會有所表現。
我們還是以《送孟東野序》為例。就自然界而言,草木在平靜狀況下是無聲的,但“風撓之鳴”;平靜的水是無聲的,但“風蕩之鳴”;大自然為什麽會“以鳥鳴春,以雷鳴夏,以蟲鳴秋,以風鳴冬”,是因為它處於壹種推移變化之中。“四時之相推奪,其必有不得其平者乎!”“不得其平”就是由於自然界內部矛盾變化而形成的。
人類社會也壹樣,當處於變革動蕩之時,總是會出現壹些“善鳴”的人物。這可以是盛世,如唐虞的臯陶、大禹、殷商的伊尹、周代的周公;也可以是亂世衰世,如“周之衷,孔子之徒鳴之”;“其末也,莊周以其荒唐之辭鳴”;“楚,大國也,其亡也,以屈原鳴”。可以“以道鳴”,孟子、荀子;可以“以術鳴”,如楊朱、老子、韓、張儀、蘇秦;也可以以詩文鳴,如司馬遷、司馬相如、楊雄、陳子昂、李白、杜甫。
韓愈認為孟郊是壹個“善鳴”的詩人,但不知道老天爺是讓他“鳴國家之盛”呢,還是“使自鳴其不幸”,不過不管哪種情況都不會影響孟郊的“善鳴”,所以勸他不必為處境順逆而“喜”“悲”。在這裏韓愈並不單純強調“不幸”對於詩人的作用。為什麽後來的讀者理解“不平則鳴”往往偏重於不幸、憤懣這壹方面的含義呢?這是因為孟郊本來就是壹個窮苦的詩人,其詩多是貧寒之聲,而韓愈對之也寄以深厚的同情。
“不平則鳴”說有壹定的理論意義:對於文學創作來說,變革動蕩的時代,容易產生偉大的作家作品;而作家的好作品,大都產生於不尋常(不僅僅是“不幸”)的生活際遇之中,毫無波瀾的平凡或平庸生活,是難以產生激動人心的作品的。
趙翼說:“國家不幸詩家幸”,動蕩的時代為詩人提供創作的題材和動力,故往往產生感蕩心靈的作品,這固然是很有道理的,但是壹個繁榮昌盛又比較自由的時代,也可以產生偉大的詩人作品來“鳴國家之盛”。中國古代的隆漢盛唐也是文學的黃金時代,就足以證明這壹點。就詩人創作而言,“窮而後工”固然是比較普遍的現象(當然窮而後不工的也大有人在),但達者只要不是過著平庸的、碌碌無為的生活,只要能敏銳地把握時代與生活的變化,表現自己的喜怒哀樂,也完全可以寫出好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