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牛黨」、「黃牛」、「司法黃牛」等之造辭,它的起源或在於描述地下經濟裏壹堆人在那裏搶購物資或票券之場面,有如黃牛群之騷然,而後將它的中介意義突出,而用於稱呼「司法黃牛」。但除了這種意義的「黃牛」外,「黃牛」壹詞還有另壹種意義,那就是稱人爽約也用「黃牛」。例如,當我們約了某人見面,而對方卻未按時赴約,這時即可說「他黃牛了」。這種意義的「黃牛」,乃是吳語方言的用法,據《漢語方言大詞典》稱:當人的「責任心差而不履行承諾」,
黃牛黨
皆可說是「黃牛」。漢語許多地區的方言語言裏,都將未照預期方式完成的事稱之曰「黃」。例如,打麻將打完壹局,但卻沒有人胡牌,就說「這壹圈黃了」;唱壹出戲荒腔走板,即可以說「這出戲唱黃了」。爽約被稱「黃牛」,倒是和這種意義的「黃」較為接近,但仍有待進壹步探討。
舊社會,拉車的都穿黃馬甲,壹般出行都坐這種車的,因為價錢便宜,所以老百姓都叫“黃牛”車,後來交通發展啦,但是火車、汽車票都很難買到,拉車的車夫們因為經常在火車站、汽車站跑,和車站賣票的混熟啦,有的老百姓就找他們幫忙買票,車夫們也得到壹定的小費,但不多,後來,壹說買票老百姓就說找“黃牛”啊。其實“黃牛”們舊社會就有的,但不像現在發展成為壹種產業,內外勾結,瘋狂斂財,愈演愈烈,損害老百姓的利益。按說,社會發展到現在,出行應該很方便才對,“黃牛”打不絕的原因,就是利益。
還有壹種可信的說法是牛有很多種,其中黃牛皮硬毛多,壹年換兩次毛。所以黃牛黨是掙毛利的意思。加上黃牛在農村壹般是肉用居多,不做苦力的,有偷閑的意思。所以黃牛黨被指做貶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