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心理學領域,“認知”和“認識”概念都用於表征人類個體反映客觀世界的心理活動過程及結果。由於“認知”和“認識”術語所反映的心理活動形式是壹種極其復雜的特殊主觀現象,而且這兩個術語在涵義上比較相近,所以在這兩個概念的理解和運用方面造成了許多模糊、混亂的情況。針對這種現狀,本文嘗試從語義學角度對這兩個概念的涵義和關系進行分析。 壹、我國心理學界對“認知”和“認識”概念的看法 在我國心理學界,針對“認知”和“認識”兩個術語的運用問題,大致可以概括出三種截然不同的基本觀點:第壹種觀點主張心理學家在心理學術語的運用方面應該註重歷史繼承性,不應喜新厭舊,隨意更改多年使用已得到公認的術語系統,由於“認識”以及由此派生的認識過程、認識活動和認識系統等術語概念是老壹輩心理學家在長期心理學研究與發展過程中形成和設立的規範概念和術語系統,所以不宜更改或替換。持這壹觀點的心理學家反對在心理學領域使用“認知”及由此派生的認知活動、認知過程和認知系統等術語概念。第二種觀點認為哲學研究領域中的“認識”概念及由此派生的相關術語系統,與心理學研究領域中的“認識”概念及與此相關的術語系統已經發生了意義混淆,為了更加明確地區分哲學和心理學領域對於“認識”概念的認識差別,所以主張在心理學領域完全使用“認知”以及由此派生出來的相關術語系統,以替代“認識”概念以及由此派生的相關術語。第三種觀點認為“認識”與“認知”術語由於淵源相同,所以意義相容,沒有必要嚴格區別這兩個概念術語的差別,主張在心理學研究領域甚至在非心理學研究領域通用這兩個概念,根本不必對這兩個概念的差別進行區分。 朱智賢教授主編的《心理學大詞典》和陳立教授主編的《心理學百科全書》都傾向於持第三種觀點。兩書對“認知”和“認識”的解釋如出壹轍,都認為“認知”和“認識”有廣義和狹義兩種涵義,廣義角度的“認知”和“認識”概念是相同涵義的心理術語,都表示“人腦反映客觀事物的特性和聯系,並揭露事物對於人的意義與作用的心理活動”。因此,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兩個概念可以通用。狹義角度的“認識”概念涵義未被詮釋。狹義角度的“認知”概念涵義詮釋歧義較多。在我國心理學發展史上,心理學工作者出於不同的目的和意圖,對“認知”術語進行了不同的闡釋。認知心理學在我國廣泛傳播以前,“認知”被看作是記憶過程的壹個特殊環節,僅僅等同於記憶過程中的再認環節。伴隨著認知心理學在我國的興起和傳播,“認知”概念涵義詮釋日益呈現出多樣性和不確定性。有人把“認知”看作信息加工過程;有人把“認知”看作問題解決或思維過程;有人把“認知”看作個體以已有知識結構接納吸收新知識,使舊知識得到改造和發展的過程。這些詮釋都具有壹定合理內核,各種詮釋間又存在明顯本質區別,使我們清楚地意識到“認知”概念認識上的豐富性、模糊性和不確定性。所以,要區分“認知”和“認識”概念的本質並非易事,更加明確地界定和確認“認知”和“認識”概念的確切涵義具有必要性。 二、從語義學角度看“認知”和“認識”概念的關系 “認知”和“認識”概念同出壹源,來源於英文"Cognition"。在我國心理學界,“認識”概念及其派生的相關術語應用歷史較為久遠,運用範圍也更為廣泛,而且也得到了廣泛的認同和認可。這與馬克思主義認識論和辯證唯物觀對心理科學形成和發展的重要指導意義息息相關。“認知”概念在心理學領域中的應用歷史雖然也有五十多年了,但這壹概念早年僅僅表征記憶過程的再認環節,所以運用範圍極為狹窄。“認知”術語的廣泛運用與西方信息加工心理學的引進密切相關。特別是1986年荊其誠和張厚粲兩位教授翻譯出版了美國信息加工心理學和人工智能的創始人之壹司馬賀的《人類認知:思維信息加工理論》壹書,在此書中完全運用認知及與此相關的術語系統,表征與"Cognition"相關的壹切術語。此後,“認知”及與此相關的術語在心理學界,甚至在非心理學領域迅速傳播,並且呈現取代“認識”概念及相關術語的趨勢。 以我國漢語文化的博大精深和源遠流長,用壹字之差的“認知”和“認識”兩個概念術語表示同壹英文單詞的心理涵義,肯定有其特別道理。所以,我們嘗試從壹個特殊的視角,也就是語義學角度探討這兩個術語的關系。在本文中,由於篇幅所限,我們不探討“認知”和“認識”概念的意義演變,我們僅僅討論這兩個概念術語的字面涵義,以及我們對這兩個概念術語的字面涵義的理解。查閱《漢語大詞典》,我們可以看到“認”包含“認識;辨別”、“認為;看作”等涵義,根據我們對這些解釋的分析和理解,我們認為個體的“辨別”、“看作”、“認為”都屬於動詞形式,表明了個體的特殊反映活動過程,而且這些反映活動必須以個體特寫感官的感知為前提和基礎,所以,我們理解“認”包含的涵義是:個體在感知基礎上的“辨別”、“看作”和“認為”等反映活動過程。“認知”和“認識”都包含“認”所具有的這些涵義。“知”表示“知覺”、“辨別”、“曉得;了解”和“見解;知識”等涵義。當我們把“知”理解為“知覺”、“辨別”等涵義時,“認”與“知”涵義基本相似,這種情況下,“認知”概念屬於動詞。當“知”表示“曉得;了解”時,“知”的涵義比“認”的涵義深入了壹層,這時,“認知”概念也用作動詞。當“知”表示“見解;知識”時,反映的是“認”的反映活動的結果,這種情況下,“認知”概念就用作名詞。根據我們對“認”和“知”所具有的這些涵義的理解,所以,綜合起來分析,我們可以看到“認知”概念包含的總體涵義大致有三層:第壹,“認知”是個體對主客觀事物的知覺辨別過程;第二,“認知”表示個體對主客觀事物屬性或主客觀事物間關系的曉得或了解過程;第三,“認知”表示個體對主客觀事物的知覺辨別和了解過程基礎上獲得和內化的相應知識經驗。根據我們的理解,綜合起來看,“認知”概念表征的涵義是個體對於主客觀事物的感性反映活動過程和活動結果,這種活動結果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感性知識。 “識”主要表示“知覺”、“識別”、“知道;了解”、“知識;見解”和“思想意識”等涵義。所以,“知”與“識”涵義不盡相同。當“識”表示“知覺”、“識別”、“知道;了解”和“知識;見解”等涵義時,“識”與“知”的涵義基本上是相同的,這種情況下,“認知”與“認識”可以作基本相同的解釋。我們看到“識”還可以表示“思想意識”的涵義,當“識”作“思想意識”解釋的時候,“認識”作為壹個名詞概念使用,這時“認識”所包含的涵義是個體經由“認”的反映活動所達到的“識”的結果,在這裏“認識”概念反映的涵義就較“認知”概念深入了壹層,它表示的是個體的理性認識,這是“認知”不具備的涵義,而這正是我們努力探尋的“認知”和“認識”的最主要的區別所在。所以,根據“認”和“識”所具有的這些涵義,綜合起來我們可以看到,“認識”概念大致包含四層涵義。第壹,“認識”表示個體以知覺形式對主客觀事物的辯認識別過程;第二,“認識”表示個體通過對主客觀事物的辨認識別,了解或知道了主客觀事物的基本特點;第三,“認識”表示個體對主客觀事物辯認識別後獲得和內化的相應知識;第四,“認識”表示個體在獲得和內化的知識基礎上經過分析推理產生的特殊個體化見識或見解,以及由此構成的某種有組織的思想、觀念或意識等。綜合起來看,“認識”概念表征的涵義不僅包含個體對於主客觀事物的感性反映活動和感性反映活動結果,而且也包含個體對於主客觀事物的理性反映活動和理性反映活動結果。這種理性反映活動結果也就是個體的理性知識。個體的理性反映活動以個體已有的知識經驗和思想觀念為基礎,理性知識的獲得和內化能夠促進個體已有知識經驗的深化、廣化和結構化,而且能在壹定程度上轉變個體的思想觀念和意識水平。“認識”所具有的這層涵義恰恰是“認知”所不具備的。所以,從語義學角度來說,“認知”和“認識”概念所具有的相似性是顯著的,因而也難怪在這兩個概念的運用方面出現了相互替代的傾向。但這兩個概念的區別也是客觀存在的。在有些情況下,兩者不能混用。 我們根據從語義學角度的這壹分析可以發現,在心理學領域運用“認知”和“認識”概念時,必須考慮到“認知”和“認識”同為心理反映形式具有的***同性和特殊性。***同性表現在“認知”和“認識”都可以用於表征個體的心理反映活動過程和心理反映活動結果,原則上都適於表征個體的感性反映活動和感性反映活動結果。它們的區別表現在“認識”概念包含的範圍較“認知”概念為廣泛。“認知”概念反映的範圍僅僅包含個體的感性反映成分,而“認識”概念反映的範圍同時包含感性反映成份和理性反映成份。“認知”概念反映的範圍相當於哲學中的感性認識和感性知識,“認識”概念反映的範圍既包含感性認識和感性知識,也包含理性認識和理性知識。由於“認知”和“認識”概念反映的範圍存在區別,因此,兩者的具體適用範圍不盡相同。《辭海》把“認知”看作是“人類認識客觀事物,獲得知識的活動”。把“認識”概括為“人腦對客觀世界的反映,包括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我們認為這種概括具有合理性,這種概括既揭示了“認知”和“認識”概念所具有的***同性,也反映了這兩個概念存在的差異性。 三、“認知”和“認識”概念運用中應註意的問題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從語義學角度而言,“認知”和“認識”概念在反映的範圍和適用的範圍上存在壹定的差異性。因此,在心理學研究領域,“認知”和“認識”概念在有些場合可以通用,在有些場合則不宜通用。 第壹,當我們需要表征機械反映活動形式或動物的簡單反映活動形式時,用“認知”概念遠較“認識”概念貼切和明確。托爾曼根據白鼠迷津實驗提出認知地圖概念反映動物在知覺經驗基礎上形成的有關特定空間環境的意象,這裏用“認知”概念較合適,用“認識”概念就顯得小題大作。伴隨信息論、控制論和計算機科學興起而產生的以信息加工理論為核心的現代認知心理學,把人的心理反映活動過程類比於電腦識別中的信息加工過程。在這種情況下,用“認知”概念表征人的心理反映活動形式比較貼切。由於電腦識別必須以人類預設的特定程序為前提,電腦不可能產生與人類壹樣的思想觀念。所以,電腦識別與人的心理反映活動有本質區別,用“認知”概念表征電腦識別模式更加合適。 第二,人為主體的以感性認識為主的心理反映活動壹般來說用“認知”和“認識”概念表征都可以。學習和掌握"Cognition"單詞,了解其涵義是“認知”和“認識”,加工水平可能僅僅停留於單詞表面感性形象的反映,是對這壹單詞外部特性及聯系的反映。也可能這壹單詞得到了個體深入的分析和理解,並與個體頭腦中相關知識取得了廣泛聯系,最終成為個體的結構化知識。這種情況下用“認知”或“認識”概念表征都合適。在文藝理論研究中,用“認知”概念及相關術語表征個體的藝術反映活動,包括藝術創作活動和藝術欣賞活動,這種指稱是貼切和恰當的,有助於更加確切地體現藝術反映活動的感性特點。這比傳統用“認識”及派生術語表征更加妥當。但是對於文藝理論研究本身來說,由於研究過程有賴於個體的分析、推測和邏輯演繹,所以具有明顯的理性特征,所以,這裏運用“認識”及相關術語系統加以表征更加貼切。 第三,深層次或高水平的心理反映活動用“認識”概念表征更合適。哥白尼認識到托勒密“地球不動”的地心說存在明顯謬誤,提出了太陽中心說,否定了上帝把地球置於宇宙中心的宗教信條。牛頓因蘋果落地引發思考,想象蘋果與地球間存在某種引力關系,最終揭示了物質之間相互吸引的萬有引力定律。弗洛伊德研究認為人類心理和行為不僅受理性意識影響或支配,更主要的是同時還受非理性的潛意識本能、沖動和欲望的影響、支配。其它,如達爾文提出進化論,愛因斯坦提出相對論等,這些反映活動極其復雜,不僅包含科學家對於自然現象和人類心理現象的感性認識,同時也包含著科學家具有創造性和前瞻性特征的大膽設想和合理推理,科學家的這些發現頗有見地,構成了獨特的觀念系統,影響了人們的主觀認識世界。所以對於這些反映活動用“認識”概念表征更合適,而不宜用“認知”概念加以表征。 總之,我們認為,“認知”概念更適宜於表征機械反映活動形式、動物的簡單反映活動形式和人類感性反映活動過程及結果,而“認識”概念雖然也可用於表征“認知”概念表征的基本涵義,但是更適宜於表征人類高級心理反映活動過程及結果,特別是創造性的高級心理反映活動過程及結果。
參考資料:
.com/enpsy/200109/144937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