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p就是意為拿取下列藥品,經常在處方的開始出現。
處方包括醫療機構病區用藥醫囑單。 處方是醫療和藥劑師配制的壹項重要書面文件。是藥劑人員調配藥品的依據,具有法律、技術、經濟責任。
處方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 “請取”的縮寫 )標示,分列藥品名稱、規格、數量、用法用量。
擴展資料:
處方書寫必須符合下列規則:
1、處方記載的患者壹般項目應清晰、完整,並與病歷記載相壹致。
2、每張處方只限於壹名患者的用藥。
3、處方字跡應當清楚,不得塗改。如有修改,必須在修改處簽名及註明修改日期。
4、處方壹律用規範的中文或英文名稱書寫。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或醫師、藥師不得自行編制藥品縮寫名或用代號。書寫藥品名稱、劑量、規格、用法、用量要準確規範,不得使用“遵醫囑”、“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齡必須寫實足年齡,嬰幼兒寫日、月齡。必要時,嬰幼兒要註明體重。西藥和中成藥可以分別開具處方, 也可以開具壹張處方,中藥飲片應當單獨開具處方。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處方管理辦法(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