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歸根到底是被人們的經濟條件所決定的評價人們的思想和行為的善與惡,光榮與恥辱,公正與偏私的感覺、觀念、原則和規範的總和,它依靠社會輿論,社會習俗和人們內心信念的力量,保證人們對它的遵守。
——孫國華主編:《法學基礎理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7年版,第281頁。
道德是人們關於善與惡、正義與非正義、光榮與恥辱、公正與偏私等觀念、原則和規範的總和。
在階級對立的社會裏,不同的階級有著不同的道德,但居於統治地位的道德通常是統治階級的道德,屬於該社會經濟基礎所決定的上層建築範疇。它適應經濟基礎的要求,通過社會輿論,樹立道德典範,培養人們的道德信念並使之轉化為行為,從而服務於統治階級利益。
——沈宗靈主編:《法學基礎理論》,北京大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68頁。
道德作為壹個完整的概念出現,其內容遠不限於習俗和習慣。
——卓澤淵主編:《法學導論》,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8頁。
所謂道德,就是由人們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評價人們的思想和行為的善與惡、榮譽與恥辱、正義與非正義、公正與偏私、誠實與虛偽等問題上的觀念、原則和規範的統壹體。道德依靠社會輿論、傳統習俗和人們內心信念的力量,保證著人們對其規範的遵守。
道德具有社會性。……道德是由壹定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壹種社會意識形態,是壹定社會關系的反映。……社會經濟關系的發展變化,終將引起道德觀念的發展變化;社會制度的更替,終將或遲或早到引起道德體系的更替。
道德具有歷史性,屬於歷史的範疇。每壹種社會經濟形態都具有其相應的道德。……
道德具有繼承性和***同性。……壹方面,各個時代的先進階級,……他們的道德觀念都有壹定的進步內容,這些內容常為以後的先進階級所繼承和發展。另壹方面,人類也存在著***同的客觀的道德標準,即“公***道德”。……
道德還具有多元性,即壹個多層次的範疇。……
——趙震江、付子堂:《現代法理學》,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302-304頁。
道德……是涉及某種規範模式的充滿價值的概念,它旨在擴大個人和社會生活中善的東西,減少惡的東西。
——[美]埃德加·博登海默:《法理學—法律哲學和方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34頁。
道德的基礎是人類精神的自律。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5頁。
道德是壹種行為規範,它是人們用來約束思想和行為,調整人與人、個人與社會之間關系的重要下午規則。它是人們作為普通的評價和判斷善惡、是非的標準。它反映了壹定階級、組織對人們的行為和相互關系的基本要求。
——高崇慧:《高尚道德是嚴明執法的重要保證》,載劉升平、馮治良主編:《走向二十壹世紀的法理學》,雲南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290頁。
道德從其產生的必然性來說,它根源於調節社會成員之間以及個人與社會之間的利益關系的客觀需要,因而道德從本質上看應是代表社會成員的***同的、根本利益的。……
——方真:《道德是市場經濟的本質要求所包含的 ——兼與“沖突”論觀點商榷》,《齊魯學刊》(曲阜),1997年第1期,第58-61頁。
由於歷史的縱向發展,使得道德在發生根據上有者截然不同的內容,主要表現為:神化的道德,即以仰視尊崇神為道德的標誌,如各種宗教等;權化的道德,即以尊重、推崇權力和掌握權力的人為道德的標誌;孝化的道德,即以崇祀祖先、尊重長輩為道德的標誌;親化的道德,即以與自己的關系遠近作為道德行為的根據;人化的道德,即以“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普遍的人類精神為根據而設定的道德。以上五個方面,分別簡稱為:神道、官(權)道、孝道、親道和人道。
——謝暉:《法治的法律:人化的道德》,《法律科學》,1997年第5期,第3-10頁。
道德是人類社會***同體存在的基礎。假如沒有道德,也就不會有人類***同體,從而也就不會有人類的生活。
——沈敏榮:《誠信原則和道德的法律化》,《法制與社會發展》,1999年第6期,第1-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