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為的意思是在法律上用以將事物虛擬,為有別於其實際狀態的另壹物。
《布萊克法律詞典》第九版對deem的解釋:視某物仿佛為他物,或具備本不具備的屬性。
詳細釋義:當情況需要制定某種法律上的虛構,視為就是壹個實用的詞語,它可用於正反兩方面的情況。既可正面地視某物為其實際上不是的事物,亦可反面地視某物不是其實際上是的事物。
視:壹級常用漢字,在許多漢字中,示常作為形旁出現。而在視字中,它卻是個聲旁,本義是看。《韓非子》,鳥以數十目視人,人以二目視鳥。
視字造句
1、監督人員被派去視察基地,並核查條約的遵守情況。
2、陳毅塑像坐北朝南,用青銅澆註,底座用紅色磨光花崗石砌成,塑像再現了陳毅視察工作時的典型姿態。
3、廖學兵對風起雲湧的學校論壇並不知情,去更衣室視察球員的精神面貌。
4、突然之間,視察工作壹下子變成了敘舊,也好在這次視察並不是非常正式的。
5、某領導下鄉視察,在百姓家吃住,群眾對這樣的親民幹部贊不絕口。
6、眼觀祖國大好河山,錦繡燦爛。看視電視手機新聞,博覽天下。瞭望人間和諧盛世,絢麗多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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