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過的電影《降臨》,其原著小說中提到了壹條費爾馬的最少時間律——有用英語進行思考的習慣、或者常用英語進行學習和工作的人在說話中夾帶英文詞的道理是壹樣的: 用最省勁兒的方式把想說的話說出來。不然的話,腦袋裏蹦出的是英文詞,嘴裏還要翻譯成中文,就慢了。
自己英語水平還是二把刀的時候,覺得這樣說得順口,而且也挺洋氣的,管得著嘛;後來比較熟練掌握英語了以後,覺得自己再這麽說話挺難為情的。壹方面說明語言能力不過關,不能很自然地用中文表述出來,只能照搬英文詞匯,在語言上失於融會貫通。我很敬仰的林語堂大師,就能把西文中含義很難捉摸的"humor"翻譯成“幽默”,能將中文中營造意境的描述用英語取其精髓寫成《京華煙雲》,對這樣的神來之筆,我表示望塵莫及。
以方便交流為目的的綜合使用中英文交流,我是支持的。語言溝通,達到目的是第壹位的,其他什麽語言、聲音、口音、口誤之類的無所謂,不影響交流就好。
成天挑人毛病,累不累?喜歡在溝通中給人挑毛病的這種人基本可以認為是習慣對人不對事的對細枝末節窮就不請的,不是很麽好合作的對象。不過如果是以炫耀為目的,故意用外語導致交流出現障礙,那就不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