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語中動詞、形容詞、名詞都有強弱變化的叫法。妳問的是動詞,故僅解釋動詞。
因德語動詞有四類變化,故不能像英語的壹樣簡單地分為兩類:規則-不規則;而是分別稱作:弱變化(schwach)、強變化(stark)、不規則變化(unregelm?ig)、特殊變化(Verb mit besonderer Konjungation)。
當然,有時也可以把第壹類看作是“規則變化”,後三類看作是“不規則變化”,只不過後三類是有自成體系的壹定規律的。
弱變化動詞最多,後三類動詞僅有288個(不包括復合動詞,見Wahrig詞典)。這288個動詞總是全部或部分地作為表格附在教科書或詞典上,叫法不壹,我建議稱為“非規則變化動詞表”。
〓名稱來歷〓
弱變化動詞作過去式和第二分詞變化時要加輔音[t],如:machte(過去式+te再加人稱詞尾), gemacht;
強變化不用加輔音[t],通過自身元音變化即可,如:schrieb, geschreiben。
即:前者“弱”,需輔音[t]來輔助;後者“強”,在自身換個元音就行了。
◇註1:強弱變化在過去時變化時區別才明顯。
◆註2:kennen, kannte, gekannt是特殊變化(又換音又加輔音);sein, war, gewesen是不規則變化(找不出什麽規則)。
△動詞不定式▲
即動詞“動詞原形”,“未定形式”,與“定式”(根據人稱、數、時態等已經定了形式)相對。
不定式:tun, fahren, gehen等
定式:schreibst-這個形式定了,只能是對du的現在時形式。
例句:Ich habe noch viel zu tun.(zu tun是不定式,帶zu的不定式)
Er darf heute Abend nicht mehr fernsehen.(fernsehen是動詞原形,不帶zu的不定式)
Sie geht einkaufen.(einkaufen是不定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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