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營利”吧。把“營利”解釋為“謀取利潤”是非常正確的。《漢語詞典》和臺灣
地區1998年版的《國語辭典》都支持這壹說法。不少人望文生義,把"營利"的"營"理解為"經營",這是錯誤的。"營"在這裏是"謀取"的意思。韓愈《送窮文》中"蠅營狗茍,驅去復還",還有我們常說的"鉆營"壹詞,用到的都是"營"的這個意思。"營利"壹詞較早出現在《東觀漢記˙卷十三˙杜林傳》中--"邑裏無營利之家,野澤無兼並之民。"
“營利”有兩個近義詞--"牟利"、"謀利"。說的都是"謀取利益"。比如,老板經常告誡下屬--"采購公物,千萬不可從中牟利。"這句話也可以這樣說:"采購公物,千萬不可從中營利。"
說到“營利”就不能不提“非營利”,我們知道國內外有不少“非營利組織”(NPO),這個詞是從英語"Non-Profit Organization"翻譯過來的。"Non-Profit"翻譯成"非營利"是非常恰當的。因為按照國際慣例,對於NPO的界定,最重要的壹條就是不得以追求利潤為目的,也就是說NPO不能不得"牟利",即"非營利"。
很多人把“非營利”寫成“非盈利”,包括上文提到的“中學語文網中網”首頁上,就有這樣壹段聲明:“本站為非盈利的個人網站……”。這種用法是錯誤的。
“贏利”確切地說,有兩個意思:壹是指扣除成本獲得的利潤;二是指經營所得。第壹種意思,古漢語裏也稱為“贏”,《戰國策˙秦策五》中有個例證:“歸而謂父曰:耕田之利幾倍?曰:十倍。珠玉之贏幾倍?曰:百倍。”第二種意思,只是說收益增加,未必有利潤。《商君書˙外內》:“農之用力,最苦而贏利少。”說的就是這個意思。因此,《國語辭典》把“贏利”的解釋是“營業所得的利益”,可以說兼顧到了這兩種意思。
至於“盈利”,《漢語詞典》和《國語辭典》都說“也可以寫成‘贏利’”,但事實上,兩個詞的意義還是有些微的差別。《國語辭典》中說,“盈利”的近義詞是“紅利、盈余”,反義詞是“虧本、虧損”,可見,“盈利”只有壹個意思,就是“收支相減之後的利潤”。
我們現在把三個詞小結壹下:“營利”就是“謀利”,以賺錢為目的,未必賺到錢;“贏利”指的是賺到了錢,可能虧本,也可能盈余;“盈利”指扣除成本,還賺到了錢。考慮到約定俗成的因素,“贏利”也借用了“盈利”的意思。